斯菱股份(3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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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9:31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1] - 2023年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年报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客户513家[2] 监管情况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1次等,从业人员受罚涉及50人[3]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续聘天健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4][5] 审计沟通与报告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会沟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议案[8][9] - 天健对2023年财报及内控审计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6]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将继续监督[10]
斯菱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9:31
业绩总结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不同议案[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7][8] 合规评估 - 监事会认为2023年董事会运作规范,董事和高管无违规[3] - 2023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治理结构合理[5][6]
斯菱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9:3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37 号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斯菱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 ...
斯菱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9: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19.67万元,净利润0.68万元,总资产162.20万元,净资产9.71万元[18] 关联交易 - 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680万元,关联方银行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80,000万元[2] - 2024年向新昌县三鑫塑业采购预计250万元,已发生46.57万元,上年189.85万元[4] - 2024年接受关联人劳务预计100万元,已发生8.51万元,上年44.89万元[5] - 2024年向新昌县海阳机械厂采购预计30万元,已发生0.18万元,上年13.16万元[5] - 2024年向济南锐翼商贸销售预计300万元,已发生50.53万元,上年177.07万元[5] 关联方情况 - 截至2023年底,新昌县三鑫塑业总资产241.69万元,净资产72.61万元,营收306.10万元,净利润0.93万元[12] - 截至2023年底,浙江新昌农商行总资产284.84亿元,净资产22.18亿元,营收6.36亿元,净利润2.02亿元[22] 决策审议 - 2024年4月8日董事会独董会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28] - 独董、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认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8][30][31][32]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9:31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 将与关联方新昌县三鑫塑业有限公司、济南锐翼商贸有限公司和新昌县海阳机械 厂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680 万元;在关联方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8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岭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 单位:万元 上年发生 金额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 ...
斯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024-04-19 19:31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6.53万元用于投 资建设"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斯菱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飞媛)
2024-04-19 19:3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5] - 报告期内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分别开会3次、1次、1次[7][8] -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8]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多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3][15] 人员相关情况 - 2023年12月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15] - 拟聘任人员资格符合要求,薪酬合规[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履职推动公司发展[17]
斯菱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19 19:31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 薪酬方案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2]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5] -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5] - 任职董监高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 - 津贴自担任独立董事起算,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6]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6]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7][9]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9 19:31
履职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列席董事会、监事会及现场检查次数各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3次[3] - 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4]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等股份限售等承诺已履行[7] - 公司稳定股价等多项承诺已履行[7]
斯菱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9:31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 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方式 融资。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 为准。为确保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子公司 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