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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3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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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301551)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权 50%以上或 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治理监控 - 委派董监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治理监控[5] - 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7] 指标下达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9] 投资决策 - 控股子公司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要进行前期考察等[10] 信息披露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资料管理并报告信息[12] - 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13] 会议管理 - 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五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 - 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资料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3] 文本保管 - 重要文本需妥善保管并报公司备案[14] 财务管理 - 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16] - 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17] - 资金使用需按规定执行,财务人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0] 巡检制度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巡检制度,每年检查其规范性[20]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年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22] - 应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批准,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22] - 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其管理层制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无线传媒(30155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9] - 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重大事件包括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新法规政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等[13]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5][25]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1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7] - 控股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7] - 涉及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18] - 证券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9]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发披露[21] - 未公开信息流转审核后经董事会批准披露[23]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3] - 重大事件董高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24]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39]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28] - 信息公告需经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报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指定媒体披露[27]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34] 信息披露自查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31] 档案与记录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1] - 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2] - 以公司名义对相关部门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3]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43] - 董高及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严重时可解除职务并追究赔偿[4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措施,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主体[46]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6][47] 办法相关 - 本办法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48]
无线传媒(3015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规则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0][11]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9][10][11]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11] 临时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8] - 通知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等,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变更[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6]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限制[1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超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4]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24] - 除累积投票制外,提案逐项表决[2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9] 股东权利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9] 参会规则 - 已登记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可出席,他人不得入场[32] - 审议提案时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主持人可规定发言时间及次数[33] 规则修改与解释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无线传媒(3015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5 18:47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连任[6] 任职条件与限制 -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多方面能力和工作经历等条件[4] - 总经理任职有多项资格限制[5] - 高管不得在特定企业担任除董事等以外职务[8] 高管义务与责任 - 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0][11] - 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6] 高管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4][1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内商业贷款[15] - 总经理可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分管工作[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8] - 会议决策意见一致可共同决策,不一致由总经理决策[18]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董事会批准后有效[28]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9] - 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29]
无线传媒(3015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5 18:47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 ...
无线传媒(3015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 ...
无线传媒(30155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 ...
无线传媒(301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4] - 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3] - 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与任职限制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5] - 特定情形下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高[6]
无线传媒(30155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3] 控股股东界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超公司总股本50%或表决权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股东[5] 资金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关联交易审查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支付要审查决策程序[13] 资金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诸多规定[13] 责任人与措施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8]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8] 审计与报告 - 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18] - 发生资金占用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公告[20]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情节对协助、纵容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启动罢免程序[22]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2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无线传媒(3015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4]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特定日期起1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 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1名[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可能性[9]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及立案调查情形[8]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差异[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4]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9]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1]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1]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