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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30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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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30156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28 18: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28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2]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247,418,430股,占比61.8531%[2] 议案表决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287%[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299%[5]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148%[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298%[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290%[10] 中小股东表决 -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占比最高为98.4254%,对应10,170,230股[14] -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占比最高为1.7488%,对应180,700股[16] - 中小股东弃权股数占比最高为0.5574%,对应57,600股[15] 总表决 - 总表决同意股数占比最高为99.9197%,对应247,219,630股[17] - 总表决反对股数占比最高为0.0730%,对应180,700股[16] - 总表决弃权股数占比最高为0.0233%,对应57,600股[15] 审议通过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5]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6]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17] 律师意见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合法有效[19]
达利凯普(301566)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8 18:3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决定7月28日召开股东会,7月11日公告[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 - 15:00(互联网系统),现场会议于7月28日15:00召开[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47,418,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1.8531%[7]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32,820,63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2050%[7] - 网络投票股东14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14,597,7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3.6481%[7] 议案表决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47,242,030股,占比99.9287%[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247,245,030股,占比99.9299%[1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47,207,530股,占比99.9148%[1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47,244,730股,占比99.9298%[1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42,730股,占比99.9290%[21]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58,030股,占比99.9352%;中小股东同意10,172,530股,占比98.4477%[2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42,830股,占比99.9290%;中小股东同意10,157,330股,占比98.3006%[25][2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55,730股,占比99.9342%;中小股东同意10,170,230股,占比98.4254%[2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17,830股,占比99.9189%;中小股东同意10,132,330股,占比98.0586%[30]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同意247,217,330股,占比99.9187%;中小股东同意10,131,830股,占比98.0538%[32] -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7,219,630股,占比99.9197%;中小股东同意10,134,130股,占比98.0761%[34] 决议情况 - 第2项、第3.01项、第3.02项议案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35] - 本次股东会表决过程、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7] -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38] 其他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39]
达利凯普(301566) - 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7-28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 人事变动 - 股东会同意选举颜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 - 颜莹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合规情况 - 补选后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
A股宠物经济板块盘初走强,康泰医学涨超14%,彩虹集团、回盛生物涨超5%,交大昂立、哈三联、依依股份、乖宝宠物跟涨。
快讯· 2025-07-25 09:39
A股宠物经济板块盘初表现 - 宠物经济板块整体走强,多只个股涨幅显著 [1] - 康泰医学涨幅超过14%,领涨板块 [1] - 彩虹集团和回盛生物涨幅均超过5% [1] - 交大昂立、哈三联、依依股份、乖宝宠物等个股跟随上涨 [1]
达利凯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赵丰、吴继伟、郭金香、陈斯、王卓、曲啸国、温学礼、胡显发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日通过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补选非独立董事 - 董事会同意补选颜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名其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2] - 议案已获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修订公司章程 - 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 - 议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 - 为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全面修订治理制度,涉及多项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 其中1-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 制定新制度 - 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均获8票同意通过 [5][6]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7]
达利凯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分两个时段开放:9:15-9:25及9:30-11:3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议案,其中2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3] 参会资格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可参会,股东可委托非股东代理人表决 [2]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等文件 [3][4] - 支持信函或传真登记(需标注会议名称),截止时间为登记时间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5] 议案表决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共9项子议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8] - 特别决议事项(提案2.00、3.01、3.02)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为过半数通过的普通决议事项 [3]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5][6] - 互联网投票系统身份认证流程需参照《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6] 文件备查与联系方式 - 会议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 - 登记联系人:才纯库,联系电话0411-87927508,电子邮箱ir@dalicap.com.cn,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 [5]
达利凯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公司治理制度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宜,保障公司运营稳定与股东权益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1]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聘任时,原人员需继续履职 [2]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被解聘的,解聘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 [2][4] 任职资格限制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特定刑事犯罪记录、破产或吊销执照企业负责人且负个人责任、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市场禁入等 [3] - 任职期间出现禁止情形的,公司需立即解除职务 [3][4] 移交与审计 -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结事项清单,并签署交接确认书 [4]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需接受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4] -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需制定履行方案,否则需赔偿损失 [4] 离职后义务 - 离职后2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4]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拒绝配合将承担赔偿责任 [5] 责任追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 [5] - 异议者可15日内申请复核,但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执行 [5]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6]
达利凯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或"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 [2]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总经理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未达法定要求等 [22] - 调整股东诉讼机制,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23][24]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具体义务要求,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变更 - 股东查阅权扩大,允许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5][17]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明确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1][12] - 新增短线交易归入权条款,5%以上股东及董高人员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分拆"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1][66] - 对外担保标准调整,连续12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 [32][33] - 关联交易规范强化,明确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特殊审批程序 [45][46] 会议制度与表决规则 - 临时股东会召集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47][53] - 股东提案门槛从3%降至1%,需在会议10日前提出 [56][61]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开始 [49][57]
达利凯普: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章程与经营发展需求 [1] - 涉及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共9项,其中1-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制度审议与生效安排 - 1-9项制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中1-2项要求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 - 全部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 [1] 董事会公告 - 公告由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确认审议程序合规及信息披露完整性 [3]
达利凯普: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董事辞职情况 - 董事任学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1] - 任学梅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 任学梅女士原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7月24日,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 - 任学梅女士已做好交接工作,离任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在任期间对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做出重要贡献 [1] 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推荐颜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 - 颜莹女士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 补选后公司董事会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导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新任董事背景 - 颜莹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业务经营二部部门负责人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颜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 - 颜莹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监管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