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联重科(ZLIOY)
icon
搜索文档
中联重科(00015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10-30 17:1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于关联人[6][8]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1]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审议规则 - 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有权部门同意可参加表决并说明[1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并披露情况[18] - 关联人签署协议时个人只能代表一方,不得干预公司决定[18]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防止资源被违规占用或转移[3] 审批与报告义务 - 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交易总额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20] 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价格确定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优先市场价格,无则成本加成定价,皆无则协议价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执行[2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独立董事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披露文件与内容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6]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定价政策等内容[28]
中联重科(0001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7:1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高管保证定期、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0] - CEO、财务负责人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核、审议后披露[31]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处理违法违规问题[33]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及进展[33]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33] - 财务负责人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财务信息披露工作[33] 股东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告知委托人情况[36] 信息发布管理 - 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3] - 公司网站刊登信息披露文件时间不早于指定媒体,且公布文件至少五年可查阅[42] - 非指定媒体发布信息、参加会议等材料需董秘办公室审核[43] - 公司内部使用信息含重大信息需董秘办公室审核[44] - 各部门和子公司内刊内容需负责人审查,董秘办有权制止不当信息[45] 投资者访问与信息泄露处理 - 投资者等访问需董事会秘书批准,董秘办安排会议[46] - 公司披露信息泄露报告交易所和证监局并采取补救措施[48]
中联重科(0001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0-30 17:13
第一条 为规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 市规则》")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一章 总则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7:13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将不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修改 而进行修订,若本细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所有委员均须由董事 会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中委任 ...
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7: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架构、人数及组成[8] 选任与会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召开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会员[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细则通过 -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
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0-30 17:13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承担忠实义务[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8]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其他规定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4] - 董事会除特定事项外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25] - 董事长闭会期间可决定不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5%的投资及资产处置[27] - 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等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29]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3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34]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出席人员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34][36]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45] -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至五名,独立董事过半数[49] - 董事会秘书最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5]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特定行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4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4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中联重科精彩亮相2025中国国际农机展
长沙晚报· 2025-10-27 13:17
公司参展概况 - 公司于10月26日至28日在武汉举行的2025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上亮相 [1] - 公司携十余款高端农机产品和智慧农业数字化服务方案参展 全方位展现“智能农机+智慧农业”双轮驱动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成果 [1] 高端农机产品矩阵 - 参展创新产品覆盖耕、种、收、烘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 包括混合动力拖拉机、动力换挡拖拉机、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智能水稻插秧机等 [3] - 产品机型适用于我国北方旱田、南方水田、丘陵山地 也有面向海外市场的定制款 [3] - DV3504混合动力轮式拖拉机已在海外多国及中国新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实现规模化应用 获得市场好评 [5] - 首次亮相的新品包括LB1002履带拖拉机 具备360°原地转向功能 对深泥脚水田适应性更好 [5] 智慧农业数字化服务 - 公司展示多项数字化农艺技术服务方案 包括精准施肥技术、精准植保技术、精准灌溉技术 [7] - 精准施肥技术服务基于土壤检测和遥感诊断技术 通过农用无人机实现全过程精准变量施肥 [7] - 精准植保技术可精准预测病虫害 提供最佳防治时机和科学处方 [7] - 精准灌溉技术服务依托智能灌溉决策算法 为用户提供灌溉决策建议 实现远程或自动灌排作业 [7] - 同时亮相5款农田智能物联网设备 包括格田智能进水闸、排水闸、一体式水位仪和土壤墒情仪 [7] 系统性解决方案 - 公司为智慧农场及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8] - 方案包括根据当地条件开展农田基础提升、数字农田升级改造及数字农艺生产服务 制定属地水稻数字化种植标准 [8] - 方案旨在实现自动化巡田、智能化管理和精准化作业 打造集技术验证、应用、展示、推广于一体的示范农场 [8] - 公司依托数字化农艺技术、专业团队及资源整合能力 提供从建设咨询到整体运营的农事服务中心解决方案 [8]
中联重科:公司坚持高质量、可持续的经营发展路线
证券日报网· 2025-10-22 17:13
公司经营发展路线 - 公司一直坚持高质量、可持续的经营发展路线 [1] 公司客户质量 - 公司各板块客户质量在行业领先 [1] 公司财务信息 - 关于资产减值情况,公司建议关注其定期报告 [1]
中联重科:公司下属子公司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与技术创新能力
证券日报· 2025-10-22 15:41
公司业务布局 -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消防救援及智能应急装备研发制造 [2] - 子公司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与技术创新能力 [2] 技术研发方向 - 公司已在人形机器人方向开展前瞻性研究 [2] - 公司在智能制造与工程机械领域进行多项试点探索 [2] - 公司积极推进人形机器人在消防救援领域的应用研究 [2]
中联重科:公司已针对危化、森林、城市火灾等场景,开发了举高喷射机器人、灭火排烟机器人等系列装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2 08:48
公司业务布局与研发进展 -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消防救援及智能应急装备研发制造,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与技术创新能力 [2] - 公司已在人形机器人方向开展前瞻性研究,并在智能制造与工程机械领域进行多项试点探索,正积极推进其在消防救援领域的应用研究 [2] - 公司已针对危化、森林、洪涝、城市火灾等场景,开发了举高喷射机器人、灭火排烟机器人、隔离带开设机器人、侦检机器人、堤坝砍青除草机器人等系列装备,并在实战演练中表现出良好效果 [2] 未来发展规划 - 未来,公司将结合消防救援部门需求,持续探索人形机器人在高危复杂救援任务中的应用,推动智能消防装备发展 [2] 行业现状与前景 - 机器人领域属于前沿科技、国家重点战略产业,目前行业整体研发及应用尚处于早期投资阶段,离规模性盈利仍需时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