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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 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 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 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 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董事会下 ...
中宠股份: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 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 ...
中宠股份: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第一章 总 则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 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 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 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审议批准。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就下一年度的融资计划与额度进行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有 权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 ...
中宠股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 上的表决权,征集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指非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后,单独持有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候选人, 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证监会规范意见,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 举分开进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亦按累积投票制选举,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出席股东投票前,董事会负责对累积投票解释及具体操作的说明,指导其 进行投票,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证、有效。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的程序与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的《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含独 立董事,但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等 ...
中宠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 明; ...
中宠股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前 ...
中宠股份: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度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第二 ...
中宠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 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 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
中宠股份: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总裁,下同)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任、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2 至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 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总裁;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 ...
中宠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第一章 总 则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 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