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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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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光转债”“利民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并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09 21:36
核心事件:可转债提前赎回与摘牌 - “豫光转债”(代码110096)和“利民转债”(代码128144)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将停止交易及转股,并在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于交易所摘牌 [1][5] - “豫光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15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18日 [1][5] - “利民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2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5日 [1][5] 关键财务与交易数据 - “豫光转债”的强制赎回价格为100.1060元/张,转股价格为5.95元/股 [1][5] - “利民转债”的强制赎回价格为101.22元/张,转股价格为8.10元/股 [1][5] - 若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自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可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 [6] 发行人背景:长城国瑞证券 - 长城国瑞证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牌照、综合类证券公司,于1988年诞生自厦门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一 [4][8]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 [4][8] - 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广泛,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等 [4][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国城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国城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并公布了详细的赎回实施安排,核心是提醒持有人在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1日)收市前完成转股,否则将以100.8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随后债券将摘牌 [2][4][13] 赎回条款触发与决策 - 赎回触发条件: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13] - 公司决策: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5][13] 关键时间安排 - 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1日,当日收市前仍可转股 [2] - 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9日 [6] - 停止转股日:2025年12月12日 [6][19] - 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6][18] - 赎回日:2025年12月12日 [6][19] - 资金到账日:发行人资金于2025年12月17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于2025年12月19日到账 [6][19] 赎回价格详情 - 赎回价格:100.8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利息含税) [3][14] - 价格计算依据:根据赎回条款,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当期应计利息为0.82元/张(计算方式:100元面值 × 2.00%年利率 × 150天/365天) [14] - 税务处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扣税后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为准 [15] 债券发行与转股基本信息 - 发行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8.5亿元 [7] - 上市情况:债券于2020年8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国城转债”,代码“127019” [7] - 转股期限:转股期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7] - 最新转股价格:经过历次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12.58元/股(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9] 赎回程序与后续安排 - 赎回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城转债”持有人 [15] - 赎回方式:公司将全额赎回未转股债券,赎回完成后,“国城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19] - 转股操作提示:持有人需通过托管券商办理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00元),转股新增股份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20] - 质押或冻结处理:建议持有人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4] 公司历史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21.07元/股(自2021年1月21日起) [8] - 历次调整: - 2021年6月30日:因2020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1.06元/股 [8] - 2022年11月17日:因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调整为21.23元/股 [8] - 2023年7月31日: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1.20元/股 [9] - 2024年7月9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向下修正,调整为12.60元/股 [9] - 2024年7月26日: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12.58元/股 [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伟24转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7 02:24
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6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2.82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7]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6] 董事会决议与赎回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伟2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2][8] - 董事会决议以10票同意(关联董事项光明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8] - 将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4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2][8] "伟24转债"发行与条款概要 - "伟24转债"于2024年3月28日发行,发行总额为28,500.00万元(2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 [3] - 该可转债于2024年4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3683" [3] - 转股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30年3月27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7.55元/股 [3] -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4年6月24日起,转股价格由18.28元/股调整为18.03元/股 [3] - 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5年6月6日起,转股价格由18.03元/股调整为17.55元/股 [4]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提前赎回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对事项无异议 [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国城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7 02:17
核心观点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国城转债”,赎回价格为每张100.82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赎回完成后该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4][19]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8.5亿元[5] - 该可转债于2020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城转债”,代码“127019”[6] - 转股期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6] - 初始转股价格为21.07元/股,经历多次调整后,当前转股价格为12.58元/股[7][8] 赎回条款触发与决策 - 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12]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4][12] 赎回实施具体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82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82元(按票面利率2.00%、计息天数150天计算)[2][13]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国城转债”持有人[15] - 可转债自2025年12月9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12月12日起停止转股,赎回日为2025年12月12日[17][19]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17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9日[19] - 赎回完成后,“国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9] 转股相关操作说明 - 持有人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办理转股申报,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20] - 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新增股份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20] -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在转股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2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监管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监管措施原因为两名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1日任期届满辞职后,公司未在60日内完成补选,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违反相关规定 [1] - 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提名钟美瑞、陈志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公司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5] 可转债赎回安排 - 恒邦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7日,当日收市后未转股债券将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 [8]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距离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2个交易日 [8] - 赎回价格为100.28元/张(含当期年利率0.6%的应计利息) [9] - 赎回条件于2025年10月17日触发,因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 [15] - 可转债发行总额为316,000万元(3,1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于2023年7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 [11][12] - 债券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5日,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8日,赎回资金预计于2025年12月5日到达持有人账户 [10][21] - 本次赎回完成后,恒邦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1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合法有效[1] - 会议审议通过六项议案,包括高管2024年度薪酬核定、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广晟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以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4][5][6][8]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同日召开,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均与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一致,并认为相关交易公平、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9][10][12][13][14] 关联交易与金融服务 - 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广晟财务公司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协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评估暂不存在重大风险[10][15] - 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认为该等交易公平,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5][12][16] - 审议与广晟财务公司相关议案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2][4][5][10][12] 融资计划 - 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旨在丰富融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降低融资成本[6][13][14] -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1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50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9][2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日,会议将审议包括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发行中期票据等多项议案[24][26][30] - 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31][32] 可转债赎回安排 - “中金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5日,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6日,赎回价格为100.7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50][51][52] - 此次提前赎回因公司股价在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60][62] - 赎回完成后,“中金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款预计于2025年12月3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52][70][71]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两项议案,认为相关交易公平公正,暂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5][1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国城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4 02:39
核心观点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其发行的全部“国城转债”,赎回价格为每张100.82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赎回完成后该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4][19]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8.5亿元 [5] - 该可转债于2020年8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国城转债”,代码为“127019” [6]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6] - 初始转股价格为21.07元/股,后经历多次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12.58元/股 [7][8] 提前赎回条款触发原因 - 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1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12] 赎回实施具体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82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82元(按年利率2.00%计息150天计算得出) [2][13]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国城转债”持有人 [15] - 可转债将于2025年12月9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12月12日起停止转股 [17][19]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19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19] - 赎回登记日后未转股的债券将被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债券将摘牌 [1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第二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8 04:33
赎回核心安排 - 赎回条件于2025年10月17日满足,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9日至10月17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3][12] - 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将按每张100.28元(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28元)的价格全额赎回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2][4][14]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未转股的"恒邦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债券随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3][18] 关键时间节点 -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5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8日[3][16]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3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预计于2025年12月5日到账[3][1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公开发行3,16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1.3亿元[5][6] - "恒邦转债"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7086"[7] - 转股期自2023年12月18日开始,至2029年6月11日结束[8] 转股价格调整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9]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进一步由11.33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公告
可转债赎回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95元/股的130%(即7.74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7]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可执行赎回 [5] 公司赎回决定与目的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1][8] - 赎回目的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 [8] - 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豫光转债"全部赎回 [1][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豫光转债"于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总额71,000.00万元(71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存续期限为6年 [2] - 可转债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0096" [3] - 初始转股价为6.17元/股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调整为5.95元/股 [4] 投资者后续操作 - 投资者可选择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照5.9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否则将以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1][1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5 03:31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因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决定提前赎回全部"豫光转债" [2][9]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71,000.00万元(71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3] - 该债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豫光转债",债券代码"110096" [4] - 债券初始转股价为6.17元/股,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5.95元/股 [5]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7] - 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7.74元/股(5.95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款 [2][8] 公司赎回决定与目的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议案 [2][9] - 赎回目的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 [9] - 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债券全部赎回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