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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 骏亚科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我们收到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科技"或"公司") 转来的贵所下发的《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已对 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回复如下: 在本《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一致。 收、净利润连续三年下降且 2024 年出现亏损。其中,印制电路板(PCB)为公司 主要产品,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从 23.40 亿元下滑至 20.81 亿元,毛利率从 请公司补充披露: ...
键凯科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 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下简称"《回购规则》")、 购股份》 (下称"《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键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本着 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
金山办公: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六月 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山办公")的委托,担任金山办公 分派")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华盛锂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核心观点 - 华盛锂电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14日上市流通,涉及9名股东共计56,556,561股,占总股本35.46% [2] - 限售股类型为IPO前限售股,锁定期36个月,股东包括金农联实业、东金实业、敦行系创投基金及实控人近亲属等 [2][3] - 公司2022年实施10转4.5股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从1.1亿股增至1.595亿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 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IPO发行2,800万股A股,上市后总股本1.1亿股,其中限售流通股8,481.37万股 [1] - 2023年4月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总股本扩大至1.595亿股,限售股数量同步调整 [2] - 除转增股本外,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3] 股东承诺履行 - 所有限售股股东均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且补充承诺与原承诺冲突时以补充承诺为准 [4][5] - 持股5%以上股东额外承诺减持时将遵守发行价底线要求,并提前公告减持计划 [6]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无影响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6] 上市流通细节 - 本次解禁数量56,556,561股占转增后总股本35.46%,剩余限售股数量归零 [7] - 原定解禁日2025年7月13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7月14日 [7] - 保荐机构认为解禁数量、时间及信息披露均符合法规要求 [7]
奥飞数据: 上市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38,成立于200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98,512.0168万元[3]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覆盖中国30多个城市[4] - 公司拥有IDC、ISP、ICP、CDN等通信业务经营资质及牌照,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达成重要合作关系[4] 主营业务与技术优势 - 主营业务为IDC服务及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包括机柜租用、带宽租用、算力租赁、内容分发网络等[4] - 核心技术包括AI容器存储应用平台、元宇宙数字资产平台、边云协同调度平台等12项自主研发技术[5][6][7][8][9] - 研发费用投入呈上升趋势,2024年研发费用达6,657.1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92%[18] 财务数据 -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53,596.64万元,营业利润6,243.72万元[19] - 2024年末资产总额1,168,477.23万元,负债总额831,045.00万元,资产负债率71.12%[19]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2%,基本每股收益0.1289元[23] 本次发行方案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75,000.00万元[35] - 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8,925个8.8KW机柜[3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33] 行业前景与竞争 - 数据中心作为互联网基础设施,随着云计算和AI产业发展需求将持续增长[24] - 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市场份额被抢夺和整体毛利率下降的风险[24] -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IDC行业发展,但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4]
东软集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软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23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 证公函【2025】06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作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工作函提到的需要立信会计师说明或发 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做如下说明: 问题 1 亿元,平均毛利率较 2022 年增加 3.23 个百分点,均呈增长趋势;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 别为-1.47 亿元、-0.36 亿元,减亏但仍为亏损。分行业看,部分业务尤其是医疗健康及社会 保障、智慧城市业务近两年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前期披露的可比公司同类业 务存在差异。此外,公司 2024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 0.63 亿元,同比下滑 14.70%,实现主营 业务净利润 4.35 亿元,同比增长约 22%,相较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公司层面 业务考核指标完成率为 103.57%。 请公司:(1)分行业列示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 ...
奥飞数据: 证券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下称"《注册管理办法》")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发行保荐书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 ...
奥飞数据: 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上市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6][7]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DC服务、其他互联网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及分布式光伏节能服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18] - 公司控股股东为昊盟科技,持股比例为27.60%,实际控制人为冯康,间接持有公司24.84%的股份[10] 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5,000万元[9]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7][1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82,144,201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降至23.00%,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20.70%[1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F栋、G栋、H栋、I栋、J栋)项目,总投资180,500万元[9]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涉及新增用地审批[9]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9] 公司治理与合规情况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2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8] -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27][28] 财务与资产状况 -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12] - 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法律瑕疵[21][22] -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合法合规[26]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19]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有效承诺[20]
屹唐股份: 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上市概况 - 股票简称:屹唐股份,扩位简称:屹唐半导体股份,股票代码:688729 [2] -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955,560,000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295,560,000股,无老股转让 [2] - 股票将于2025年7月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查阅 [1] 行业与估值比较 -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44倍 [3] - 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为53.08倍,公司发行价对应市盈率为51.55倍,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高于行业均值 [4][5] - 发行价格为8.45元/股,市盈率计算基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净利润 [4][5] 流通股与交易机制 - 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仅占总股本的6.76%,因原始股股东、保荐人跟投股份及战略配售投资者存在锁定期(6-36个月不等) [2] - 科创板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 [2] -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可能加剧价格波动及流动性风险 [5]
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 调整后转股价格:5.46元/股 ? 宏柏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 年 7 月 8 日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5.45元/股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需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 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08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 96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9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