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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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工伤认定等 新规发布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新华网· 2025-11-21 07:14
意见(三)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 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 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上下班途中、居家工作时,哪些情形可认定工伤?认定依据是什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月20日对外 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回应社会关切。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政策文件,不断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 "此次意见(三)发布,将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理解适用,有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 平,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 司有关负责人说,意见(三)细化了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具体情形。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时如何认定工伤? 职工工伤医疗救治中受到医疗侵权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意见(三),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并不影 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 ...
民生直通车丨事关工伤认定等 新规发布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新华社· 2025-11-20 20:17
根据意见(三),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并不 影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定。但是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侵权引发 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题:事关工伤认定等,新规发布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上下班途中、居家工作时,哪些情形可认定工伤?认定依据是什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月20日对外 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回应社会关切。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政策文件,不断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 "此次意见(三)发布,将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理解适用,有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 平,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 司有关负责人说,意见(三)细化了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具体情形。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时如何认定工伤? 意见(三)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 ...
民生直通车丨事关工伤认定等,新规发布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新华社· 2025-11-20 19:12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制 度。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政策文件,不断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 "此次意见(三)发布,将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理解适用,有利于提升依法行 政水平,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 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意见(三)细化了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具体情形。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时如何认定工伤? 意见(三)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属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 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职工工伤医疗救治中受到医疗侵权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意见(三),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 并不影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定。但是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侵权 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题:事关工伤认定等, ...
工伤可以用医保报销吗?工伤赔偿解析
搜狐财经· 2025-11-01 15:43
法律与制度框架 - 工伤医疗费用被法律明确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外,必须通过工伤保险渠道支付 [1] - 误用医保卡结算工伤费用将面临医保基金追偿和可能被认定为骗保的风险 [1] -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自行承担全部工伤费用,且不能用商业意外险进行抵扣 [5]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 报销范围涵盖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和检查费 [4] - 报销范围包括工伤康复期的物理治疗和辅助器械费用 [4] - 报销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例如每天15元,以及凭票据报销的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如火车硬卧票 [4] 报销流程与特殊规则 - 常规就医需优先选择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并在入院2日内办理工伤住院登记 [4] - 紧急急救情况下可先就近救治,但用人单位需在2日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待伤情稳定后转至协议医院 [4]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相关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4] - 超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可认定工伤 [4] - 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算作工伤,即使存在提前下班等违纪行为也不影响工伤认定 [4] 风险与合规 - 骗取医保基金将面临暂停医保结算3至12个月的处罚,并处骗取金额2至5倍的罚款 [5] - 维护权益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 [6] - 必须保留完整的工伤认定书、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等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6] - 员工应监督企业参保,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可通过仲裁或投诉要求补缴,并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6]
人社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2亿人
中国新闻网· 2025-09-26 14:45
基本养老保险发展概况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较“十三五”期末增加7300多万人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91%提高到95%以上 [1] - “十四五”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 [1] 其他社会保险发展情况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6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2900多万人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3400多万人 [1] - “十四五”以来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69.27万亿元,累计结余9.81万亿元 [1] 社保基金投资运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为2.6万亿元,较“十三五”期末翻一番 [2] - 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7.56万亿元,较“十三五”期末增加4.02万亿元 [2] - “十四五”期间推动完善了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并健全投资监管体系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2亿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1:0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 [1] - 参保人数较"十三五"末增加7300多万人 [1] - 参保率从91%提高到95%以上 [1] 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6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2900多万人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3400多万人 [1]
新华社快讯: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2亿人
新华社· 2025-09-26 10:3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7300万人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91%提升至95%以上 [1] 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6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2900万人 [1]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3400万人 [1]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2亿人
新华社· 2025-09-26 10:0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7300万人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91%提升至95%以上 [1] 失业保险参保情况 - 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6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2900万人 [1] 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 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亿人,较“十三五”末增加超过3400万人 [1]
工伤保险劳动局报多少公司报多少
搜狐财经· 2025-09-21 08:16
工伤保险费用划分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包括工伤医疗及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 - 公司支付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与护理费、五级至六级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 具体赔付金额需结合工伤严重程度、伤残等级、地区规定和个人工资综合确定 [2] 工伤保险赔付计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支付月数,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工资,并随等级递减 [4] - 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诊疗、药品及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报销 [6] -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公司按月支付,标准为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6] 影响赔付的关键因素 - 工伤认定环节至关重要,未及时认定或认定存在争议将直接影响赔付进程和最终金额 [6] - 公司依法为员工参保是前提,若公司未依法参保,则所有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 [6] -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赔付标准存在差异,地区因素是计算赔付时需考虑的重要变量 [6]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困境待解,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8 20:48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为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不享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 [2] - 劳动用工法律采取二分法,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2] 法律认定困境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2]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3]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3]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得劳动法全面保护,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 [3] 政策调整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纳入保护范畴,但弹性延退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超龄劳动者不适用 [5] -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用工协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内容 [5]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的规制模式,对基本权益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5]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但未新增替代条款,引发争议 [5] 工伤保险问题 - 超龄劳动者难以得到工伤保险保障,因传统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关系相连接 [6]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6]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费用 [6] - 未来各地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可用更低成本分担超龄劳动者工伤风险 [7] 未来发展方向 - 建议在现有工伤保险制度基础上发挥商业补充保险作用,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7] - 未来需修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立法层级,为超龄劳动者保护提供更充分法律依据 [7] - 应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权益救济机制,便于超龄劳动者维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