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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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9 00:23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定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导致其无法享有劳动法保护 [4] - 现行法律采取二分法 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4]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 劳动合同终止 [4] 法律认定与裁判差异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6] - 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保留或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未明确规定 实践中存在争议 [6]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劳动法全面保护 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 权益保障差异显著 [6] - 超龄劳动者谈判能力有限 易出现不签协议或签订不公平协议的情况 [6] 政策调整与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提前退休人员纳入保护范围 但弹性延退期间劳动者不适用 [8] - 明确用工协议订立、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基本权益 [8]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模式 对劳务关系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8]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条款 但未新增替代条款 引发误读 [8] 工伤保险改革 - 现行制度下超龄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 [10]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 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11]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11] - 强制参保模式将扩大覆盖范围 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12] - 专家建议结合商业补充保险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13] 未来立法方向 - 需提高立法层级为暂行规定提供法律依据 未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需相应修改 [13] - 应加强普法宣传并优化权益救济机制 确保超龄劳动者便捷高效维权 [13]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困境待解,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8 20:48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为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不享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 [2] - 劳动用工法律采取二分法,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2] 法律认定困境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2]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3]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3]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得劳动法全面保护,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 [3] 政策调整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纳入保护范畴,但弹性延退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超龄劳动者不适用 [5] -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用工协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内容 [5]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的规制模式,对基本权益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5]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但未新增替代条款,引发争议 [5] 工伤保险问题 - 超龄劳动者难以得到工伤保险保障,因传统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关系相连接 [6]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6]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费用 [6] - 未来各地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可用更低成本分担超龄劳动者工伤风险 [7] 未来发展方向 - 建议在现有工伤保险制度基础上发挥商业补充保险作用,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7] - 未来需修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立法层级,为超龄劳动者保护提供更充分法律依据 [7] - 应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权益救济机制,便于超龄劳动者维权 [7]
我国拟出台新规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经济网· 2025-08-07 10:37
老龄化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 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有就业意愿和需求的老年人数量日益增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1] 权益范围界定 - 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协议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 - 用人单位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禁忌等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2] - 暂行规定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同为其撑起"保护伞",从根本上保障了他们作为劳动者最核心的权益 [2] - 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明确约定具体数额或计酬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2] 休息休假权益 - 用人单位需依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即便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3] 社会保险体系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4]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 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缴纳 [4]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 累计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缴纳 [4] - 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5] 地方实践探索 - 浙江省衢州市2019年4月印发《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退休返聘人员期间,可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 [5] - 2024年发布的《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定,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可由从业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6] 维权渠道 - 暂行规定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渠道,将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范围 [7] - 超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7] - 暂行规定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调解或仲裁 [8] - 完善的维权体系让超龄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有坚实的后盾,知道该向何处求助,有信心、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8]
易周资讯2025(7.28—8.3)关注行业动态,掌握前沿资讯
搜狐财经· 2025-08-05 04:10
数字人社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并畅通争议处理渠道 [3] - 人社部部署自2025年起在全体专业技术人才中开展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以提升其对人工智能的认知水平和应用能力,培养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高素质人才 [3] - 人社部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强调挖掘岗位资源、拓宽就业渠道,并重点关注困难毕业生,通过实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措施促进就业 [3] 数字科技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优化创新生态并提升安全能力 [6] - 上半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70585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48362亿元,同比增长12.9%,软件产品收入15441亿元,同比增长10.6% [6] - 《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年)》显示,信息化在创新学习工作方式、提升生活服务水平等方面作用显著,企业积极布局新技术以提升竞争力 [6][12] 数字医疗 - 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规范即时结算流程,优化支付方式以缓解定点医药机构垫资压力 [8] - 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第三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共112条),要求省级医保部门动态更新监管子系统 [5][9]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医疗卫生强基工程,2025年统筹88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推动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下沉基层服务 [7][11] 民生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对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补贴 [10]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门诊命名规范及管理要求 [5]
新华解码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新华网· 2025-08-01 08:24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范围及保障水平 [1] - 新规要求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社保等事项 [1]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危险作业或职业禁忌劳动,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1] 社会保险与养老金政策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继续工作不影响原有待遇 [2] - 未达最低缴费年限者可通过个人或用人单位渠道继续缴纳社保 [2] - 用人单位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免缴) [1][2] 维权机制建设 - 将超龄劳动者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2] - 建立司法、行政、工会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2] - 新规填补法律空白,解决此前维权依据不明、渠道不畅问题 [1][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新规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 [2]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范围指出,新规有助于老年人安心发挥劳动价值 [2]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黄昆强调工伤保险覆盖对工伤赔偿权的保障 [1][2]
加强人社法律制度建设 夯实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治基础
人民日报· 2025-08-01 06:01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 - 政策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战略推进,超龄劳动者群体形成,但面临就业质量不高、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暂行规定》出台旨在解决这些问题并落实国家战略 [1] - 政策目标:聚焦超龄劳动者诉求,健全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1] 权益界定与劳动标准 - 基本权益范围:统筹保障就业权和劳动权益,明确用人单位在报酬支付、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责任 [1] - 基本劳动标准:要求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合理约定工作时间,不显著增加用人单位负担 [1] 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障 - 安全卫生责任: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超龄劳动者安全与健康 [2] - 工伤保障: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工伤赔偿权利 [2] 社会保险衔接 - 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允许未达到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或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单位参保 [2] 权益解决渠道 - 监管范围:将超龄劳动者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2] - 争议解决:将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障渠道 [2] 政策意义 - 政策定位:以基本权益保障为出发点,提供底线和基础保障,反映社会共识和地方经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探索 [2]
【新华解读】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新华社· 2025-07-31 23:20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范围及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1] - 超龄劳动者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此前因无法直接适用现行劳动法面临权益保障不足问题 [1] 用工协议与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需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地点、时间、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1] -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或从事有职业禁忌的劳动及危险作业 [1] - 用人单位需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 [1] 社会保险待遇衔接 -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继续工作时,原有待遇不变 [2] - 未达到社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或通过用人单位继续缴费 [2] 维权机制与政策意义 - 超龄劳动者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建立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3] - 新规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举措,旨在保障老年人就业权益 [3]
司法助力“老有所为”(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05-15 06:20
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因工伤亡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2] - 法院依据监控记录及证人证言确认超龄劳动者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属于工伤范围 [3] - 用人单位需对超龄务工农民的工伤事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3] 超龄劳动者误工费赔偿 - 法律未对误工费赔偿设定年龄限制 需根据实际收入损失判定 [4] - 法院通过微信转账记录及证人证言支持61岁保洁员6.2万元误工费索赔 [5] - 超龄劳动者误工费标准需综合其受伤前工作性质及收入状况认定 [5] 退休返聘劳动报酬纠纷 - 退休返聘人员被恶意辞退时 用人单位需支付基础工资及订单进度对应提成 [7] - 法院按订单完成阶段(发货/未发货/仅下单)分层核定提成比例(4%/3.5%/2.5%) [7] - 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趋势 - 涉超龄劳动者案件年增长率显著 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及服务业 [10] - 最高法推动完善工伤保险参保规定及养老保险信息告知制度 [11] - 将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