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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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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递·增值税法②丨征税范围及计税方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21 09:59
增值税法核心规定 -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4] - 应税交易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含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销售服务(含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销售无形资产(含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销售不动产(含建筑物、构筑物等)[4] -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一般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简易计税方法[4]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总申报 - 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先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汇算清缴[11] - 完成分处申报后,纳税人需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11] - 年度汇总纳税申报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若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则应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12]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 - 申报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14] - 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申报的缴费工资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4] - 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5年自然年度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依据[14][15] - 申报渠道包括线上(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和线下(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两种方式[17][19]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21]
电子税务局|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已申报工资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9 10:31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流程 -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旨在帮助缴费人了解政策并完成申报 [3] - 申报功能入口位于电子税务局App登录页面下方的【办&查】-【社保业务】-【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 [4] - 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参保但未申报缴费工资的老员工信息,缴费人需在【月缴费工资】栏填写该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 [4] - 工资填报完成后,确认无误并勾选相应记录,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5] 已申报工资调整流程 - 已申报工资的调整功能入口位于电子税务局App的【办&查】-【社保业务】-【已申报工资调整】模块 [5] - 进入该模块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已申报工资的老员工信息,缴费人可在【月缴费工资】栏重新填写该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5] 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务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部分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需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0] - 需征税的收入包括: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10] - 需征税的收入还包括: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10] -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也需按规定征税 [11]
@所有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您关心的答案在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8 09:51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与费用扣除政策 - 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发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合作各方需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实际操作中需注意留存佐证资料备查[3] - 合同约定本年度支付但实际未支出的房租 可在本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该租金属于本年度费用[3] - 房租税前扣除在实际申报时根据凭证取得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 汇算期间内可取得有效凭证可直接扣除 汇算期间内无法取得有效凭证则暂时无法直接扣除 该笔支出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后追补确认 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3] 个人所得税政策 -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 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 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山西省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申报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4] - 申报范围涵盖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16] - 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为对象 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 2026年新入职人员 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18] - 缴费工资组成规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及省医保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0] - 申报可通过线上办理 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 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21] - 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线下办理 需提供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 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21][22]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24] - 用人单位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 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保持不变[24]
一次性收的跨年租金,企业所得税咋算才划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8 09:51
企业所得税中租金收入的确认原则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资产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 - 原则上,若合同约定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金,则应付日期为当前,应一次性确认收入[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若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出租人可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将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6] - 符合“跨年度”与“一次性支付”两个条件时,企业可选择将一次性收取的多年租金平均分摊至未来各年度确认收入,例如将三年租金平均分摊,每年只确认三分之一[6]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规定 - 山西省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需进行202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15] - 用人单位应以参保职工本人2025年的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15] - 2026年新入职人员,应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15] - 缴费工资的组成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16] - 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确定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2号)及我省规范补充绩效工资中的基础绩效奖有关规定执行[17] -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18] - 线上申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18]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因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19] - 用人单位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19] 个人所得税中交通补贴的税务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2] - 因此,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的所得,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21][22] -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代扣代缴该部分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21][22]
汇算清缴进行中,点击查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7:47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1] - 现行优惠政策为,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 企业享受该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完成申报 [3] -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的,需要按规定补缴税款 [4] - 享受优惠需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5][9]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申报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0] - 适用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 [10] - 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依据 [11] - 缴费工资的组成规定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文件执行 [12] - 申报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方式,以及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线下方式 [13][15]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需承担相关责任并缴纳滞纳金 [17] - 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申报后,若无特殊情况,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 [17]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管事项 - 为支持企业再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重整、和解程序中,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依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仍有未获清偿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特别纳税调整利息的,不影响企业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和后续评价,也不影响企业办理迁移、注销等涉税事宜 [19][24][25] - 该公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公告生效后,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的,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27][28]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申报等功能优化升级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7:46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 - **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优化**:新增《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的校验规则,系统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纳税人填写的被投资企业信息,若未检索到相关信息,系统将弹出提示 [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优化**:在申报时新增对“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项目的校验,例如当“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值为1000的整数倍或为0,或系统未获取到残联审核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系统将弹出提示 [4] - **代开发票功能优化**:纳税人代开“非学历教育”项目发票并勾选“显示银行信息”时,新增备注信息长度校验,若备注内容(含银行账号)超过400个字节(约200个汉字),系统将弹出提示并阻止保存 [5][6] - **跨区域迁移申请监控调整**:省内迁移功能新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监控,若纳税人存在欠税信息则监控不通过;同时将原“未注销出口退税资格监控”名称调整为“出口退税资格监控”,并更新提示语为引导纳税人通过【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功能办理退税机关变更 [7] 山西省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主体与时间**:申报适用于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申报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3] - **缴费工资计算依据**: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依据 [14] - **申报渠道与资料**: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办理,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线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并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 [17] - **申报责任与后续处理**: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完成年度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 [18]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管事项 - **未清偿税费债权不影响信用修复与涉税事宜**:根据《公告》第五条,在企业重整或和解程序中,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依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仍有未获清偿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的,不影响企业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后续信用评价以及办理迁移、注销等涉税事宜 [22][23] - **《公告》施行时间与适用范围**:《公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对于在该日期后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止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的案件,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25][26]
岁末要“换岗”?办税人员信息变更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6:00
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主体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13] - 用人单位需以参保职工本人2025年自然年度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13] - 对于2026年新入职人员,其缴费工资依据起薪当月工资进行申报[13] - 缴费工资的组成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的规定执行[14] - 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及待遇统筹项目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及省医保局等部门的特定通知规定执行[15]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16] - 网上申报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16] 用人单位申报责任与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费,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17] - 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17] -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用人单位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17] 企业补贴的税务处理 - 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员工发放的通勤补贴,属于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此类现金交通补贴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20] -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代扣代缴该部分补贴的个人所得税[20]
公司奖励旅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4 22:25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核心内容为汇总并解释与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相关的具体申报政策、时间节点及操作流程,旨在为用人单位及个人纳税人提供明确的办税指引[8][15][21] 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 - 员工个人话费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8] - 2025年年终奖在12月发放与2026年1月发放涉及的个税问题不同[8] - 公司发放年终奖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8] - 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的个人需分两步进行年度申报:首先各自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然后选择一处汇总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1]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若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则应在注销户籍前办理汇算清缴[22]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的适用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15] - 用人单位应以参保职工本人2025年度的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依据[15] - 缴费工资的组成规定需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16] - 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确定需依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及省医保局等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17] -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相关资料由单位留存备查[18] - 线上申报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18] 申报责任与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需对申报缴费工资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未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19] - 用人单位完成202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该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19] - 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19]
你问我答丨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给员工配置发票查询权限?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4 22:25
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权限配置流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3] - 登录后,在首页“热门服务”下点击【发票业务】进入相关界面 [4] - 在“发票业务”界面,点击“用票业务办理”下的【开用票授权管理】,并选择【发票查询权限配置】 [5] - 系统跳转至配置界面,可对开具和取得的发票进行新增查询权限配置,或对已配置人员的权限进行调整与作废 [7] - 新增配置时,点击【新增】,系统会展示未配置权限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并可为其配置基于价税合计绝对值(例如 2,000,000 元以下)和受票地(例如 北京)的查询条件,勾选人员后点击【确定】完成 [8][9] - 配置或调整权限时,系统会弹出温馨提示,确认后操作成功 [10][14] - 作废已配置权限时,点击人员信息后的【作废】,系统提示作废成功后,该人员将可查询本企业所有相关发票信息 [16][17]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申报流程 - 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的个人,年度申报需分两步进行 [22] - 第一步:各自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群体的汇算清缴申报 [22] - 第二步: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汇总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22] - 申报时间要求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若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应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汇算清缴 [23]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 - 申报涉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的社会保险费 [25] - 申报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25] - 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为依据 [25] - 缴费工资的组成规定需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令)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等文件执行 [26] - 线上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办理,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27] - 线下办理适用于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签字确认且单位签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27]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足额缴费的,需承担相关责任并可能缴纳滞纳金 [29] - 用人单位完成202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若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本年度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 [29]
山西:如何进行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4 09:4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由山西省税务部门发布的官方业务办理指南,核心是通知并指导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并同步提醒了其他几项重要的税费申报清缴事项 [1][15]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主体与时间**: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需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 [1] - **申报渠道与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办理 [1] -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登录后点击【地方特色】,进入【社保业务】下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3] - 通过【添加】功能,可选择“单个录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或“Excel模板导入”等方式录入职工新缴费工资并保存 [4] - 勾选职工明细,点击【保存】后补全确认声明信息并提交申报 [5]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流程**: - 登录后进入【缴费工资申报】下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 [7] - 点击【添加】,可选择“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或“批量添加职工”等方式录入新缴费工资并保存 [8][9] - 核对数据无误后,勾选职工明细,点击【提交申报】完成操作 [10][11] 其他重要税费申报事项提醒 - **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缴纳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16] - **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申报主体**: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19] - **申报时间**:**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6] - **操作路径**: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我要办税】进入【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 [19]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申报时间**:**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 [16][21]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21]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 [21] - **车船税相关**:**2026年1月1日至28日**为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2026年度车船税申报期;每月**1日至24日**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申报期 [16] 税务服务与支持渠道 - **“悦悦”在线问办服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遇到难题时,可点击“悦悦”图标进入征纳互动页面,选择“人工”服务,由座席远程协助办理 [15][22][23][24] - **线上办理优先**:税务部门鼓励缴费人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其APP进行网上办税 [22] - **信息获取渠道**: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