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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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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4
网络投票系统框架 - 公司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并行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eeinfo.com)实施[1][3] -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现场或网络等单一投票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20] 投票参与主体规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具备网络投票资格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系统将自动关联其全部同类股票表决意见[4][6] - 特殊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结算等)需通过指定平台(www.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且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征集实际持有人意见[3][4][7] 会议准备与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类型/届次/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议案内容/投票流程等关键信息 并在会议召开两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数据[2][6]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须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分设议案组提交表决[2] 投票执行与时间安排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所交易时段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4][5] - 现场会议必须安排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需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4][9] 计票规则与结果处理 - 信息公司负责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 公司委托其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时需及时提交现场投票数据[8] - 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大会 未表决议案按弃权处理 需回避表决或存在多提案时 信息公司将提供全部投票记录供公司依规统计[8][9] 后续流程与配套机制 - 公司及律师需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排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9] - 股东可在现场投票结束次日通过信息公司网站(www.sseinfo.com)查询有效投票结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8][9]
奇精机械: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5 21:13
文章核心观点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机制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明确网络投票系统的使用规则 投票流程和结果统计方式 [1][2][3] 网络投票系统定义与平台 - 网络投票系统指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股东非现场行使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按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并做好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3] 网络投票资格与委托服务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4] - 公司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服务 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4] 网络投票通知与信息准备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载明股东会类型届次 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 参会股东类型 股权登记日 拟审议议案 网络投票流程等信息[5] - 若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增加临时提案 取消原提案或需补充更正网络投票信息等情况 需及时补充披露[5] 数据提供与核对流程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数据 包括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号和持股数量[6]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需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 公司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登录上交所信息服务平台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6] 名义持有人投票机制 - 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 QFII 香港结算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需事先征求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可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征集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6][7] - 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因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作为名义持有人投票需通过信息公司指定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10] - QFII和香港结算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QFII默认通过互联网平台投票 香港结算公司默认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10][11] 网络投票方法与时间 - 现场股东会需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7] -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可登录指定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7]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需办理股东身份认证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7] 股东投票规则与限制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全部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的总和[7] - 公司根据一码通证券账户信息 股东姓名/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确认多个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以股权登记日信息为准[8]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股东不得对互斥议案同时投同意票[8]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视为全部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均投出同一意见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在通知公告中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5]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投给一名或数名候选人[9]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 其选举票数按全部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10] 投票结果统计与查询 - 股东仅对部分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议案所持表决权数按弃权计算[11] - 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相关明细 若委托信息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需及时发送现场投票数据[11] - 若出现应当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或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情形 信息公司需提供全部投票记录 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统计表决结果[12] - 公司及聘请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有异议的需及时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12] 决议公告与单独统计披露 - 股东会结束后 召集人需编制股东会决议公告并及时披露[1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 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需单独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12]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 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网址:vote.sseinfo.com)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12] 附则与生效条件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3] -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13] - 本细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15]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修改亦同[15]
祥生医疗: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1
网络投票系统构成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2] - 系统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服务[2] 网络投票实施条件 - 公司需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表决的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3] - 网络投票需履行股东会通知和公告义务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 公告披露要求 - 公司需按上交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编制股东会公告并披露[4] - 公告需载明股东会类型、时间、股东类型、股权登记日、议案、投票流程等七类信息[7] - 出现股东会延期、增加提案等情形时需补充披露信息[8] 投票权限与身份确认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5] - 通过一码通账户、股东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确认多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7]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表决权数量按全部账户持股总和计算[7] 投票时间与平台 - 现场股东会需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7]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间段[7] -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7] 特殊股东投票规则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等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专用平台(网址:www.sseinfo.com)投票[10] - QFII和香港结算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需按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投票操作[10] - 名义持有人可委托信息公司通过投票意见征集系统征求实际持有人意见[6] 投票统计与结果确认 - 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服务[9] - 公司及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异议需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10] - 股东可于股东大会后第二天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投票结果[11] 累积投票制实施 - 选举董事时需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组列示候选人[3] - 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10] - 超限投票或差额选举中超人数投票视为无效[10] 细则效力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1]
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2
总则 - 公司为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定本细则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2] - 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视为出席会议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 [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网络行使表决权 但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2] - 公司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服务 需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 [2]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 公司需按上交所公告格式要求编制并披露股东会公告 内容包括会议类型、投票时间、股东类型、股权登记日、议案、投票流程等关键信息 [4][5] - 若出现股东会延期、取消、增加临时提案、取消原提案或需更正投票信息等情况 召集人需及时补充公告 [4][5]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在通知中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类别分别列示并提交表决 [4]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数据 包括姓名、账号、持股数量等 且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4] - 融资融券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结算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信息公司平台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 [4][6] 网络投票的方法与程序 - 现场股东会需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 [6]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在股东会当日交易时间段投票 或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在9:15-15:00投票 后者需办理股东身份认证 [6] - 公司通过一码通账户、股东名称、有效证件号等登记信息确认多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以股权登记日信息为准 [6]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需对提案逐项表决 同一事项按提案时间顺序表决 股东需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7]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票总和 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 累积投票制下 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但不得超过票数或应选人数 多账户股东选举票数按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数计算 [8]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信息公司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投票平台在9:15-15:00行使表决权 [8] - QFII和香港结算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需按上交所相关规则执行投票操作 [9]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9] 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 - 股东仅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 未表决议案按弃权计算 [10] - 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 若委托合并统计服务 公司需发送现场投票数据 信息公司提供合并统计结果 [10] - 出现股东需回避表决、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优先股股东投票等情况时 信息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 公司按规则自行统计结果 [10] - 公司可委托信息公司对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内资与外资股股东、中小投资者等分类统计 [10] - 公司及律师需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 异议可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 [11] - 股东会结束后需按上交所要求编制并披露决议公告 否决议案、突发情况或重大事项无法决议时需当日提交公告 [1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需单独统计并披露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11] - 股东可在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本人有效投票结果 [11] 附则 - 上交所网址为www.sse.com.cn 信息公司网站及投票系统网址为www.sseinfo.com [11]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等相关法规执行 [12]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12]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亦同 [12]
天新药业: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17
总则与适用范围 - 为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制定本细则 [1] -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投票外必须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 -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使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情况 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1][4] 投票资格与登记要求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1]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数据 包括股东名称、账号及持股数量 [1]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需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1] 投票方法与程序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交所交易时间段 [2]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股东需办理身份认证后登录平台投票 [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系统将自动视为其全部账户下相同类别股票均投出同一意见 [4] 特殊股东投票规则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信息公司指定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4] - QFII和香港结算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投票操作具体规则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8] - 名义持有人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适用于融资融券账户、转融通账户等情形 [1][4] 投票统计与结果确认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8] - 信息公司负责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 若公司委托合并统计服务 信息公司将同步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数据 [8] - 公司及其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异议需及时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 [8] 中小投资者投票披露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公司需单独统计并披露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6]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 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个人有效投票结果 [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未尽事宜按最新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 [9]
天创时尚: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6
网络投票系统概述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2] - 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选择需便于股东参加[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2] 投票通知与准备工作 - 股东会通知必须包含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及网络投票表决时间程序[3][4]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全部股东数据 包括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和股份数量[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 网络投票执行程序 - 现场股东会必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7]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7]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所有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将按第一次投票结果统一计算[8] 特殊股东投票规定 - 证券公司 QFII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需通过指定系统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6]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 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但不得超过选举票数限制[8]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9] 投票结果统计与披露 - 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相关明细 公司可委托其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10] - 公司需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 对异议数据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信息公司提出[10]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排除公司董事 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投票情况[11] 制度实施与查询 - 股东可在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有效投票结果[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12]
盘龙药业: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16
股东会网络投票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 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 [2]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合并统计投票数据 [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必须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2] 网络投票参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4]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东需通过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完成身份认证后投票 [4] 特殊账户投票规定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包括融资融券证券公司/QFII/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必须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不得使用交易系统 [5] - 上述账户需根据委托人投票意见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及对应表决意见 [5]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表决权总数 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视为无效 [6] 网络投票实施要求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议案案号/投票时间等事项 并在通知发布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 [3] -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需完成投票信息复核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需提供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 [3]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3] 表决规则与计票机制 - 对同一议案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 未投票议案视为弃权 [5] - 累积投票提案中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超限投票视为无效 [7] - 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先投分议案则未表决议案以总议案意见为准 反之则以总议案意见为准 [8] 重大事项网络投票强制要求 - 公司需为中小投资者参加以下事项的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配股(控股股东全额现金认购除外) [6] - 重大资产重组溢价≥20%或一年内购买/出售/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 [6] - 以股权或实物资产抵债/重要附属企业境外上市等重大影响事项 [6] 数据合并与处理规则 - 同时使用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合并计算数据 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8] - 需回避表决的股东投票数据由公司在计票时剔除 现场投票辅助系统需提前录入回避股东信息 [9] -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时 公司需根据章程统计表决结果 特别表决权及优先股股东投票需按比例折算 [10] 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事/高管及持股<5%的股东 [10] - 公司需在投票结束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 并与律师共同对数据合规性确认后形成最终表决结果 [11] 制度附则 - 公司承担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用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1]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后者执行 并需及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 [11]
盟升电子: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18:24
网络投票系统框架 - 公司网络投票系统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平台 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 sseinfo com)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非现场表决渠道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等一种方式行使 [2] - 公司可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委托其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权利义务 [2] 投票准备工作要求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完整披露网络投票信息 包括会议类型 召开时间 股东类型 股权登记日 议案内容及投票流程 [3][7] - 出现股东会延期 增加临时提案 取消提案或信息更正等情况时 需及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3][8]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议案组列示并提交表决 [2][9] 投票操作规范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在交易日时间段投票 或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在9:15-15:00时段投票 [5][16] - 持多个账户的股东可任选账户投票 系统将自动按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表决权 [5][17][6][20] - 融资融券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 QFII及香港结算公司等名义持有人需通过特定平台行使表决权 [4][13][7][22][23] 计票与结果统计 - 网络投票数据由信息公司统计并发送给公司 公司可委托其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8][26] - 对存在回避表决 不同提案或计票争议的情况 信息公司将提供全部投票记录供公司依规统计 [8][27] - 股东大会决议需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排除董事 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 [9][30] 制度效力与查询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次日通过信息公司网站(www sseinfo com)查询本人有效投票结果 [9][31] - 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需及时修订并报批 [11][32][35]
联建光电: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23:12
网络投票系统构成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网络投票实施条件 - 需要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或根据法规要求时 公司必须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1] - 股东会召集人可在董事会不配合时自行办理网络投票事宜 [2] 交易系统投票规则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需在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所交易时间内进行 [2] - 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委托价格对应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 [3] - 对累积投票制议案需在委托数量项填报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则填报表决意见 [3] - 同一议案只能申报一次且不可撤单 [3] - 设置总议案时代号为100(申报价格100.00元) [3] 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现场会议结束日下午3:00 [3][4] - 股东需办理身份认证(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方可登录投票 [4] - 投票结果不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更改 [4] 投票结果计算规则 - 仅对部分议案投票的股东视为出席股东会 未发表意见议案按弃权处理 [4] - 累积投票制中超额投票或超人数投票视为无效 [4]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分议案与总议案存在优先级关系 [5] -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 [5] 结果披露与查询 - 投票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其他合规方式后公布 [5] - 股东可在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 [6] - 律师需对网络投票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与表决结果一并披露 [6] 制度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6]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6]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网络投票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并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制度经2012年5月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1] 网络投票定义与适用范围 - 网络投票指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其认可的其他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行为 [2]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 [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3] 网络投票准备工作 - 公司需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3] - 股东会通知公告需载明股东会类型和届次、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参会股东类型、股权登记日、拟审议议案及网络投票流程等信息 [4][5] - 公司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服务平台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准确完整 [3] 投票方法与程序 - 股东需按通知规定流程进行投票操作并对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6] - 证券公司需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6] - QFII参加网络投票需根据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6] 特殊股东投票安排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可委托信息公司通过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6] - 征集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 [6] -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投给一名或数名候选人 [7]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拥有票数或在差额选举中超过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7]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选举票数按全部账户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 [7] 表决结果统计 - 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相关明细 公司可委托其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9] - 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 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9] - 出现应回避表决股东投票、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或优先股股东投票等情况时 信息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自行统计 [9] 决议形成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将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并经监票人和见证律师确认 [10] - 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在会议现场当场宣布 [10] - 公司需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 对否决议案或非常规突发情况需在召开当日提交公告 [10] 中小投资者保护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10] - 公司及公司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有异议时及时向交易所和信息公司提出 [1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修改时亦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根据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修订 [1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