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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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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收处罚告知书,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11-05 10:58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 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 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 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责任编辑:韦子蓉 2025年10月31日,三七互娱(维权)(002555)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2014 年至 2020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 假记载;(二)2018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三 七互娱 2020 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2020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四)2018 年至 2021 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存在重大遗漏。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徐劲律师(北 ...
*ST高鸿因股价连续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搜狐财经· 2025-11-04 09:54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5日到 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ST高鸿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参与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挽回损失。可通过公号"雷助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并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板块挂牌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ST高鸿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ST高鸿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2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3日,*ST高鸿(证券代码:000851)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原因是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发 ...
任子行股民索赔再提交立案,东方园林索赔案已有和解案例
新浪财经· 2025-10-31 08:51
2025年10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30031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 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园林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 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月31日晚,东方园林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园 林违法事实如下: 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 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 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虛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 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 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
ST易事特索赔时效剩六个月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0-29 08:11
案情回溯,2024年12月31日,ST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ST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 据公开消息,此前,广州中院判决部分ST易事特股民索赔一审胜诉。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易事特(维权),代码:300376)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易事特案索赔时效只剩六个月,受损股民仍可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我们已代理多批投资者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ST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3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 ...
ST创意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10-28 15:15
10月24日,ST创意(维权)(300366.SZ)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 定书》,从事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却仍采 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最终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均多计营业收入。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 机会。 徐劲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 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23年4月25日-2025年3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 资者(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创意信息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 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 ...
白银有色被处罚,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10-28 15:13
1、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或者2、在 2025年9月1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9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 为准);(白银有色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 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 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 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责任编辑:韦子蓉 2025年10月24日,白银有色(维权) (60121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徐劲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 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 ...
路桥信息索赔案已有胜诉及和解获赔
新浪财经· 2025-10-27 15:12
路桥信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并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指出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 - 厦门证监局发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收入利润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1] - 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启动,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1] 西陇科学投资者索赔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收到204位投资者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涉诉总额为人民币2315.08万元 [2] - 其中,经法院一审判决的涉诉金额为1273.30万元,与31位投资者和解的涉诉金额为183.07万元,尚处于一审阶段的涉诉金额为858.71万元 [2] - 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及和解获赔先例,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 西陇科学历史财务造假事实 - 2023年7月7日,公司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其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 [2] - 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5.98亿元,营业成本5.96亿元,利润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9.57%、10.34%、2.04% [2] -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58亿元,营业成本14.44亿元,利润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21.32%、22.98%、5.93% [2] -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85亿元,营业成本7.77亿元,利润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对应总额的22.94%、22.97%、8.98% [2] -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了有关上述差错的更正公告 [2]
两公司证券索赔案诉讼时效告急,受损投资者需抓紧权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21:07
浙江富润信披违规与处罚 -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通过虚构业务虚增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营业收入约7.17亿元及营业成本约7.16亿元[3] - 公司已因连续亏损等原因走向退市[7] 扬子新材信披违规与处罚 -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4] - 违法事实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2018年末余额约1.98亿元及2019年末余额约3.63亿元未在年报中披露[4] - 2020年通过关联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约1.37亿元 约占当年营收11%[4] 扬子新材经营与股价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68亿元 同比减少19.82% 扣非净利润亏损近1400万元[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061.8万元 同比下降19.11% 归母净利润亏损465.39万元 同比下降6.16%[5] - 股价自2024年12月12日高点下跌近25% 12月23日单日下跌9.44%收于3.07元/股[6] 投资者索赔进展与条件 - 浙江富润索赔条件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持有 诉讼时效剩六个月[8][9] - 扬子新材索赔条件为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0日卖出或持有 诉讼时效剩两个月[9][10] - 扬子新材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0]
案件进展:天宜新材股民索赔案件,又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核损报告
新浪财经· 2025-10-24 17:49
公司法律事件与索赔进展 - 天宜上佳(现更名为天宜新材)因证券虚假陈述正面临部分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 [1] - 该索赔案件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法院下发的核损报告 表明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1] - 案件诉讼时效仍在进行中 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加入索赔队伍 [1]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 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具体表现为 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被实施留置 但直至2024年3月15日才发布公告披露该事项 [1] - 北京证监局因此于2024年4月2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公司证券简称变更 -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6月6日起由“天宜上佳”变更为“天宜新材” 公司全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满足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且有持仓 无论在此后是否卖出 [1][2] -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2]
新宁物流股民索赔案倒计时两个月,长药控股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新浪财经· 2025-10-23 09:45
新宁物流投资者索赔案 - 针对新宁物流的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两个月左右 处于最后倒计时阶段 [1] - 律师团队已向法院提交新宁物流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正在等待法院安排 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及接受投资者委托 [1] - 新宁物流因虚假陈述于2023年7月5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查明其相关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 占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1]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新宁物流股票 并在2022年12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2] 长药控股投资者索赔案 - 长药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先例 投资者目前仍可继续起诉 [2] - 长药控股2025年半年报显示 其一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判决并处于执行阶段 涉案金额62.27万元 另一宗涉案金额31.69万元的案件一审已判决 目前处于二审中 [2] - 长药控股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资金占用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 资金占用金额达179,662,019.54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 公司计划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清偿 [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长药控股股票 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