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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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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鉴真08期丨两家私募机构遭“李鬼”冒名 回应:警惕金融诈骗
证券时报网· 2026-01-21 16:11
文章核心观点 - 有不法分子冒用知名私募机构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私募机构已公开澄清并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 [1] 事件概述 - 近期有群众反映 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等私募机构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 [1] - 冒用名义进行的违法违规活动包括 荐股 配资 非法投资 诈骗 诱导下载不明软件等 [1] 相关机构回应 - 被冒名的私募机构通过“人民鉴真”资本市场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求证与澄清 [1] - 相关机构声明 其机构和所有工作人员从未开展 也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任何荐股或操作指导等业务 [1] 对投资者的提示 - 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切勿轻信此类非法宣传 [1] - 机构提醒投资者切勿下载任何非正常渠道提供的投资交易软件 以免遭受损失 [1]
两家私募机构遭“李鬼”冒名,回应:警惕金融诈骗
证券时报网· 2026-01-21 16:07
核心观点 - 近期有私募投资机构遭遇不法分子冒用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包括荐股、配资、诈骗和诱导下载不明软件等 [1] - 相关机构已公开澄清 其自身及工作人员从未开展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此类业务 [1] - 平台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 避免轻信非法宣传和下载非正规渠道软件 以防财产损失 [1] 行业动态与风险事件 - 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私募机构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 [1] - 冒用行为涉及荐股、配资、非法投资、诈骗、诱导下载不明软件等多种违法违规活动 [1] - 此类事件表明金融行业 特别是私募领域 面临假冒机构进行诈骗的风险 [1] 公司声明与澄清 - 被冒用的私募机构通过“人民鉴真”资本市场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求证和澄清 [1] - 相关机构声明其自身及所有工作人员从未开展也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荐股或操作指导等业务 [1] - 公司明确与所举报的非法活动无关 旨在维护自身声誉并警示公众 [1] 投资者警示与建议 - 平台呼吁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切勿轻信此类非法宣传 [1] - 投资者应避免下载任何非正常渠道提供的投资交易软件 [1] - 此举旨在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 保护自身免受财产损失 [1]
泰康人寿亳州中支提醒您:警惕“泰迪藏金”骗局!新规+保险,筑牢2026财产安全防线
新浪财经· 2026-01-18 13:04
时事聚焦:金融诈骗手段迭代升级 - 近期出现“泰迪藏金”等新型金融诈骗案件 骗子摒弃传统直接转账模式 转而利用“实物黄金投资+奇葩保管”的组合套路 通过毛绒玩具、电饭煲、豆瓣酱等日常物品藏匿黄金 以“合规流程”为幌子诱导邮寄 隐蔽性极强[1] - 虚假网贷诈骗延续“低门槛、高诱惑”传统套路 以“免征信、快速放款”为诱饵 再用“账户冻结”“涉嫌骗贷”等话术恐吓 逼迫受害者连续转账 有案例显示4小时内被卷走98万元[1] - 新型诈骗精准拿捏消费者对“高收益投资”的贪婪和对“正规流程”的盲从心理 通过社交平台构建虚假“理财群”进行洗脑 并诱导脱离正规金融机构 骗局多避开传统资金划转的风控监测 通过实物转移或虚假APP操作 使财产损失更难挽回[2] 监管新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 核心原则是“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1][3] -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销售保险、理财等产品时必须进行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严禁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客户推荐高风险产品[3] - 针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 金融机构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包括制定专门销售流程、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3] - 对于保险产品 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时必须同步开展产品风险评级与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从源头杜绝销售误导[3] - 监管总局表示办法旨在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 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若机构未履行风险评估、提示义务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消费者可依法维权[3] 保险行业:产品与服务优化以提供风险保障 - 保险公司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 与监管“事前预防”形成互补 共同构成财产安全的双重保障[4] - 针对金融诈骗风险 部分保险公司已推出包含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保障的意外险附加险[5] - 针对家庭财产风险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可覆盖火灾、水灾、盗窃等多种意外导致的财产损失[6] - 针对经营财产风险 企业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产品能为中小微企业抵御生产经营中的突发风险[7] - 根据《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 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时会严格评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与支付能力 避免过度投保或保障不足 实现“量身定制”的安全保障[7] 行业安全指南:守护财产安全权的建议 - 建议消费者拒绝“场外交易” 无论投资还是借贷均应通过银行、保险公司、持牌理财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切勿轻信社交平台的“投资大神”“贷款中介” 凡是要求脱离正规平台进行资金转移或实物邮寄的一律视为诈骗[8][9] - 建议消费者善用监管红利 购买金融产品时主动要求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提示书 对于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坚决拒绝 若遭遇销售误导、强制推销可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9] - 建议消费者配置合理保障 家庭可投保家财险加意外险附加诈骗保障 企业可组合投保企财险加责任险 用小额保费撬动大额风险保障 构建“事前防范+事后补偿”的全链条防护[9]
券商密集提醒,谨防五大诈骗套路
财联社· 2026-01-11 23:36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A股市场活跃背景下,假冒证券公司及分析师的非法证券活动显著增多,诈骗手段呈现高技术化、链条化特征,多家券商密集发布风险警示 [1][8] - 非法证券活动已从传统电话短信荐股,升级为结合社交平台引流、AI人设包装、虚假APP仿冒及伪造监管文件等组合套路,迷惑性大幅提升 [2] - 投资者需通过严格核验身份、警惕收益承诺、选择持牌机构及及时保全证据等途径进行防范 [22][23] 非法证券活动现状与趋势 - 自2025年第四季度以来,包括银河证券、方正证券、天风证券、金圆统一证券、国盛证券、国新证券、东莞证券、华鑫证券、首创证券、东北证券等在内的超过数十家券商密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1][8] - 诈骗模式呈现链条化、跨平台、高技术化特征,升级为“社交平台引流+AI人设包装+虚假APP仿冒+伪造监管文件”的组合套路 [2] - 部分骗局仿制券商官方APP界面、伪造印有机构公章的红头文件,迷惑性大幅提升 [2] 分析师身份遭冒用案例 - 开源证券金融工程首席分析师魏建榕的姓名、头像被仿冒账号及名为“开源证券新生代财富***”的荐股群组盗用 [1][3] - 国盛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熊园被假冒名义签订《证券投资顾问咨询服务协议》进行非法荐股、承诺收益 [7] - 东北证券前首席经济学家付鹏的个人头像及名义被冒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市场分析 [7] - 中信建投证券多名分析师黄文涛、周君芝、赵然等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伪造“中信建投金牌分析师”海报,组建所谓“券商统筹拉升小组” [7] - 机构维权面临追责难、见效慢的困境,常规的“辟谣、投诉、报警”等手段往往收效甚微 [7] 当前五大典型诈骗套路 - **套路一:假冒专业机构或人员非法荐股**:通过微信、微博、QQ、电话、抖音、快手、小红书、企业传书等平台,以“领牛股领指标实战课程”、“涨停板配合主力拉升”、“每周保底收益20%”等为噱头,诱导投资者添加客服、加入伪顾问群聊,发送非法链接、哄骗下载仿冒炒股软件,或签署虚假协议,最终诱骗资金划转 [9][10] - **套路二:非法销售金融产品**:假冒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承诺保本为诱饵,违法推介宣传“伪私募伪基金” [11] - **套路三:假冒证券公司Logo误导下载冒用App**:不法分子仿冒券商官方App客户端,承诺优先涨停板派单、提供配资服务或必涨股信息、开立内部账户、开通特殊交易权限等,诱骗投资者向假冒APP或个人账户转账 [11] - **套路四:以非法开展虚构的通道业务为名实施诈骗**:随着港股市场关注度升温,出现以“提供稀缺通道”、“开设北向子账户”为幌子的案件,例如不法分子假冒天风国际工作人员与投资者签署“天风国际北向通道子账户通过表”等文件,使用假冒印章 [16] - **套路五:非法发行“原始股”陷阱**:以“公司即将赴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为诱饵,通过编造获批传闻、伪造认购文件等手段,违规销售非上市公司股权,包括私下签署协议、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证券或以签订持股协议等变相形式突破200人法律红线 [20] 投资者防范建议 - **严格源头核验,验明真实身份**: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从业人员资格与执业机构,并通过券商官方网站、官方APP及全国统一客服电话等独立渠道交叉验证,警惕社交平台上的无官方认证“高仿账号” [22] - **牢记监管红线,不信承诺收益**:任何承诺收益的行为均属违规,应做到“不信承诺、不入非官方群、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正规券商不会以个人名义收取咨询费或会员费,所有资金往来应通过合规第三方存管账户进行,对“保本高息”、“内部股票”等话术保持警惕 [22] - **选择持牌正规机构获取服务与信息**:通过证监会官网查询机构资质,仅从官方应用商店或券商官网下载交易软件,研究报告与市场观点应以券商官方平台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为准,谨慎甄别非正规渠道的“独家信息” [22] - **察觉受骗立即行动并保全证据**:立即停止联系并保全所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同时可通过证监会12386热线举报证券违规行为,涉及具体券商应及时向其官方客服举报线索 [23]
锅甩的好啊!5000万黄金失踪,中国黄金:我们倒闭了,你去报
搜狐财经· 2026-01-06 16:38
事件概述 - 北京朝阳区双井富力广场的一家中国黄金概念店突然关门 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1] - 该门店以黄金托管业务为名 承诺高利润 实则涉嫌非法挪用消费者资金[4] - 事件暴露了加盟模式下的管理漏洞和风险 公司表示涉事门店为加盟店 与公司无直接关系[8] 公司业务与运营模式 - 公司门店网络以加盟模式为主 直营店占比较小[10] - 根据地区经营业态表 公司在全国拥有大量加盟店 例如华东地区有1,208家加盟店 建筑面积14.0089万平方米 而直营店数量显著较少 例如华东地区仅32家直营店 建筑面积0.2493万平方米[10] - 公司提供了多种黄金产品购买与托管方案 例如“无忧预定”产品 根据示例 购买100克黄金 基础金价350元/克 一年期产品加6元/克 总价35,600元 并赠送重量2.5%的纯金赠品 价值875元 净付出34,725元 相当于低于实时基础金价购买[8] - 产品条款注明“无忧预定一年期只限用于中国黄金投资金条”以及“保存时间不足一年 消费者需补足购买时金价差额”[8] 市场表现与财务数据 - 公司股票代码600916 当日收盘价11.19元 下跌0.16元 跌幅1.41%[9] - 股票52周价格区间在8.6元至13.0元之间[9] - 公司总市值188亿元 流通市值188.1亿元 总股本与流通股本均为16.80亿股[9] - 近期财务数据显示 2023年预计每股收益(EPS)为0.60元 市盈率(PE)为18.7倍[9] - 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471亿元 净利润数据未在提供片段中明确显示但提及“净利润”项[9] - 2022年公司毛利率为3.90% 净利率为1.63% 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1.36%[9] 行业监管与投资者教育 - 事件暴露了金融市场监管存在重大漏洞 监管部门面临严峻挑战[9] - 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行为[9] - 投资者需警惕高利率诱惑 进行理性投资分析并提升风险意识[6][11]
承诺为贷款逾期负债人解除债务,广东一金融诈骗案涉案超9亿
南方都市报· 2025-12-25 13:43
案件核心事实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通报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的举措与成效 [1] - 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第九起为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 - 该团伙以“4折解债”为幌子,承诺为负债人解除全部债务,并向其收取债务总额40%的所谓“解债资金” [1] - 截至案发,该案共吸收全国1.4万名负债客户资金,总金额超过9亿元人民币 [1] - 目前,周某某等嫌疑人已由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公司运营模式 - 周某某等人于2023年3月以来成立了多家“欣某系”关联公司进行运作 [1] - 这些公司不具备对接任何银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的相关资质 [1] - 公司通过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以及线上推广引流的方式进行营销 [1] - 公司对外宣称与多家资产管理公司机构有合作关系 [1] - 公司承诺可为信用卡、贷款逾期的负债人解除全部债务 [1] - 公司内部成立了“债审部”,专门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以进行反催收活动 [1] 行业现象与风险 - 近年来,以帮助负债人解除债务为由实施经济诈骗的案例频繁出现 [2] - 不少诈骗团伙利用负债人的焦虑情绪,伪装成“救世主” [2] - 这些团伙通常以“解债”为名,收取“服务费”、“咨询费”等各类费用,实际进行诈骗 [2] - 任何声称能通过“特殊渠道”或“内部操作”来免除债务、消除不良征信记录或减免利息的行为,均被定性为骗局 [2] - 所谓的快速解债“捷径”往往是导致受害人遭受更大损失的陷阱 [2]
账户因涉嫌异常资金进入及违规股票操作被限制使用?香港金管局:小心伪冒文件诈骗
新浪财经· 2025-12-09 19:37
事件概述 -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12月9日发文,表示近日接获多宗涉及伪冒该局文件的查询 [1] - 伪冒文件声称一间保险公司用户的账户因“涉嫌异常资金进入及违规股票操作”而被限制使用 [1] - 文件要求账户持有人在限期前转入资金以恢复账户功能,否则账户将被永久冻结 [1] 官方声明与行动 - 香港金管局明确指出,上述文件并非由该局发出 [1] - 金管局强调,绝不会就任何个人财务事宜主动联络市民,亦不会要求市民作出任何形式的转账、缴款或账户验证操作 [1] - 金管局已就事件向香港警方报案 [1] 对公众的警示 - 香港金管局呼吁市民务必提高警惕,防范此类诈骗行为 [1]
爱马仕继承人百亿财富蒸发案大戏升级,死对头LVMH成被告
凤凰网财经· 2025-12-03 21:07
诉讼核心指控 - 爱马仕第五代继承人尼古拉·皮埃什指控LVMH集团及其董事长贝尔纳·阿尔诺以不当手段获取其名下价值约140亿欧元的爱马仕股份,约600万股 [1] - 皮埃什指控其前财务顾问埃里克·弗雷蒙德通过隐瞒与欺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全部爱马仕股份逐步转让给LVMH集团,并对股份转移及资金去向均不知情 [1] 案件背景与复杂性 - 已故的埃里克·弗雷蒙德在早前刑事案件调查中作出截然相反的陈述,坚称皮埃什不仅知情而且积极参与股份转让,目的旨在换取自身在新结构中的地位并对抗家族成员 [1] - LVMH集团在2001年至2013年间大举增持爱马仕股份,一度引发双方激烈的法律与商业对抗,最终以LVMH承诺处置大部分持股和解 [1] 案件最新进展 - 核心人物埃里克·弗雷蒙德于今年7月在一起被警方认定为自杀的车祸中突然身亡 [2] - 由于法律限制,皮埃什无法向弗雷蒙德的家人寻求赔偿,据透露其目前生活境况窘迫 [2] - 巴黎检察官办公室确认针对弗雷蒙德的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但阿尔诺及LVMH尚未成为该刑事案的正式调查对象 [3]
150亿美元离奇蒸发、顾问自杀:谁掏空了爱马仕继承人?
经济观察网· 2025-12-03 18:10
法律诉讼核心指控 - 爱马仕第五代继承人尼古拉·皮埃什正式指控LVMH集团及其董事长贝尔纳·阿尔诺通过欺诈手段非法获取其价值约140亿欧元(约合162.6亿美元)的爱马仕股份[1] - 指控核心为前财富管理人埃里克·弗雷蒙德滥用信任、伪造文件,将登记在其名下的600万股爱马仕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秘密转移至LVMH集团[2] - 关键人物弗雷蒙德已于2024年7月20日自杀身亡,导致案件陷入“罗生门”,皮埃什无法向其家人索赔,转而将矛头指向LVMH集团及阿尔诺家族[3] 股权转移操作细节 - 皮埃什名下股份通过一家名为Dilico的空壳公司,经法国兴业银行完成与LVMH的股权置换[3] - 被转移的股份属于“不记名股票”,以纸质形式存在,所有权以持有为准,无需登记股东信息,弗雷蒙德被指利用此漏洞通过空壳公司逐步转移股份[4][5] - 弗雷蒙德生前提交数十份带有皮埃什签名的文件以证明其知情,但皮埃什否认,称自己对财务事务“完全放手”[3] 涉事方历史恩怨与背景 - LVMH与爱马仕的恩怨可追溯至2010年,LVMH通过二级市场悄悄增持爱马仕股份,从最初的4.9%一路攀升至23.2%,引发爱马仕家族强烈反弹并成立H51控股结构以抵御收购[4] - 2013年法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AMF因LVMH未充分披露增持过程,对其罚款800万欧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LVMH承诺不再增持爱马仕股份[4] - 此次案件若指控成立,将揭示LVMH当年增持行动中更复杂的资本运作[4] 原告财务状况与诉讼诉求 - 审计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皮埃什名下仅持有60万欧元现金及约9600万欧元股票,与其2023年90–100亿瑞士法郎(约800亿人民币)的净财富估值相差悬殊[5] - 皮埃什的民事诉讼诉求包括保留向任何在刑事案件中被判有罪的主体索赔的权利,并追回相当于600万股爱马仕股票价值的损失[5] - 被告名单除LVMH集团及阿尔诺外,还包括阿尔诺家族控股公司Agache、Financière Agache,以及弗雷蒙德关联的两家瑞士公司[6]
爱马仕继承人被骗160亿美元?最新进展
财联社· 2025-12-03 14:20
诉讼核心事件 - 爱马仕第五代继承人尼古拉·皮埃什对LVMH集团及其董事长贝尔纳·阿尔诺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夺走价值超百亿美元的爱马仕股份 [1] - 诉讼于2024年5月递交法国法院,首次庭审已于11月20日进行 [1] - 皮埃什寻求追回相当于600万股爱马仕股票价值的损失,按当前价格计算约140亿欧元(约162.6亿美元) [1][3] 股份转移与历史纠纷 - 皮埃什指控其前财务顾问埃里克·弗雷蒙德通过诈骗手段,在2001年至2013年间将其600万股爱马仕股份转移给LVMH [1][3] - 同期,LVMH高调增持爱马仕股份,最终持股比例超过23%,引发两家公司公开矛盾和法律战 [3] - LVMH最终承诺不再购买更多爱马仕股票并转让现有股份 [3] 相关刑事案件与现状 - 此民事诉讼与皮埃什起诉弗雷蒙德的金融诈骗刑事案件相关,该案始于2024年 [1][2] - 弗雷蒙德于2024年7月死于车祸,法国警方认定为自杀,皮埃什因此无法向其家人寻求赔偿 [3] - 针对弗雷蒙德的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但LVMH及阿尔诺尚未受到正式调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