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搜索文档
阳光电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正式批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6]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授予价格因利润分配由初始43.22元/股经两次调整后降至29.10元/股 [7] - 授予总数量由原1150万股调整至1610万股 [7] - 首次授予部分因2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8名放弃归属作废69.125万股 [8] - 预留授予部分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4.20万股 [8]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30日起的12个月 [10] - 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80%以上且净利润增长120%以上达成考核目标 [12] - 7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达100% [13][14]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38.325万股占总授予量153.30万股的25% [14] 激励对象归属明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获授33.74万股本次归属8.435万股 [14] - 68名核心骨干员工共获授119.56万股本次归属29.89万股 [14] - 预留授予部分总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70人 [8][14]
阳光电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核心观点 - 阳光电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1][2][8][14] 激励计划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5] - 监事会审核了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 未收到异议 [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议案 监事会核实了激励对象名单 [5] 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授予价格由43.22元/股调整为30.18元/股 [6]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授予价格进一步由30.18元/股调整为29.10元/股 [6][7] - 调整方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采用派息调整公式P=P0-V [6]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8] - 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9] - 激励对象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 [1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20%以上或2024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120%以上 [1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7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 归属比例100% 3名已离职人员不具备资格 [12][13]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具体情况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总数38.325万股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5% [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归属8.435万股 核心及骨干员工(68人)可归属29.89万股 [13] - 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5年9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14]
拓荆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涉及592名激励对象 [2] - 本次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0572万股 [3] - 归属分两批次办理:第一批次585名激励对象归属1,434,812股 第二批次7名特定激励对象归属165,760股 [3] 激励对象合规性 - 59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所有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 [2]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无虚假或故意隐瞒情况 [2]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条件达成情况出具核查意见 [1] - 归属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3] - 本次归属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拓荆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涉及592名激励对象 [1] - 本次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0572万股 [2] - 归属手续将分两批次办理:第一批次585名激励对象归属143.4812万股,第二批次7名激励对象归属16.576万股 [2] 激励对象合规性 - 59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 - 所有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1]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情况 [1] 监事会审核结论 - 监事会确认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1] - 同意为59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 [2] - 本次归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拓荆科技: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4][5] - 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内部公示程序且无实质性异议[5]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7]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8] - 激励对象均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9]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基数增长140.59%[10] - 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母净利润达9.27亿元,较2022年增长151.65%[1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到100%考核目标[1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592名激励对象中583人获"卓越S"或"优秀A"评级,个人归属比例100%[10] - 9名激励对象获"一般C"评级,个人归属比例80%[10] - 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60.0572万股[10] 具体归属安排 - 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10人合计可归属23.15万股,占比40%[11] - 其他582名员工可归属160.06万股,占比39.93%[11] - 授予价格经调整后为94.09元/股[11]
拓荆科技: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40元/股调整为94.36元/股,授予数量由原计划调整为44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75万股调整为111万股 [6]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授予价格进一步由94.36元/股调整为94.09元/股 [6][7]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作废处理105名因离职、身故等原因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已授予未归属股票,数量为43.1179万股 [7] - 作废处理9名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C"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股票,数量为0.2765万股 [8] -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944万股 [8] 公司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等决策程序,并披露相关公告 [1][2][3][4] -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及核查意见 [1][4][9]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并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9][10]
南王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公司主体资格与合规性 - 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为301355 注册资本为19,509.7928万人民币 [5]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包括未出现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及违规担保等情形 [6] - 公司持有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涵盖环保科技相关制造及销售业务 [5]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授予总量为177.31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91% [12][13] - 首次授予144万股(81.21%) 预留33.31万股(18.79%) 任何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总股本1% [13] - 激励对象共计85人 含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含部分外籍员工 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 [9][10]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6][15] - 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审核意见 后续需履行10日公示程序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11][16] - 股东大会表决时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6] 财务与法律安排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司承诺不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 [20] - 法律意见书确认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22]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及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19][20]
威尔高: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派息 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从18.8元降至18.67元 [1][4] 调整事由及方法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13,462.176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4元(含税) 该方案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4]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18.8元 V为每股派息额0.134元 调整后价格P为18.67元 [4]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授予导致权益失效 无需价格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议案 [1] - 2024年7月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2] - 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授予日及办理授予手续 [2] 调整影响及合规性 -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规定 [5]
南王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董事兼财务总监郑清勇获授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5.64%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5% [2]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莺莺获授1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0.56%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01% [2] - 8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共获授33.31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18.79%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0.17% [2] 激励计划总体规模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177.31万股 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91% [2]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披露具体数量 但包含在177.31万股总授予量中 [2]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机构 [3] -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出现在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 [3] - 公司全称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创业黑马: 长安律师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docx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核心观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法律程序合规且条件已成就 [7][12]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详情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5日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要求 [7][8]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3.72元/股 [7][8]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出现违规利润分派等 [9] - 激励对象均无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法定情形 如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 - 1名激励对象离职 导致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7][11]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作废4名激励对象对应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7][11] - 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 但实际未达成 [11] 批准与授权程序 - 本次授予及作废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7] -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12] -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作废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并发表同意意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