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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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早报:11月23日
新华财经· 2025-11-23 09:02
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 - 鼓励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产品、服务创新,并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1] 中国与南非金融合作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表示愿与南非储备银行保持密切沟通,为两国贸易和投资往来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1] 京津冀地区绿色转型税收成效 - 2021年至2025年前9个月,京津冀企业因大气污染物达标减排共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16.3亿元 [1] - 京津冀企业每万元GDP相应承担的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成本由18.6元下降至17.6元 [1] 北京地区企业融资与绿色金融 - “十四五”期间北京地区企业实现直接融资超5.6万亿元 [1] - 金融“五篇大文章”合计贷款余额6.8万亿元,高于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速2.1个百分点 [1] 天津市就业服务 - 天津已建成130家就业驿站,依托驿站开展招聘活动500余场,服务重点群体5.5万人次,帮助近5000人实现就业 [1] 西部原油管道能源供应 - 截至11月21日,西部原油管道累计输送原油超2亿吨,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多元化 [1] 浙江中欧班列运营 - 2025年浙江中欧班列去程开行量提前39天追平去年全年总量,累计发送超1200列,同比增幅达12% [1] 核电项目建设 - 全球最大“华龙一号”核电基地漳州核电2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标志批量化建设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 [1] 航天电器业务拓展 - 公司重点拓展的半导体测试、数据中心等领域进展符合预期,相关产品已获得批量订单 [1] 二十国集团峰会 - G20约翰内斯堡峰会通过联合宣言,包含122条内容,强调通过多边合作应对全球挑战,并呼吁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1] 意大利主权信用评级 - 穆迪上调意大利主权信用评级至Baa2,同时将该国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 [2]
两部门拟规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
经济日报· 2025-11-23 05:55
法规背景与目标 - 国家网信办和公安部联合起草《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 - 法规要求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并对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1] 大型网络平台认定标准 - 平台认定标准包括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 [1] - 平台认定标准包括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 [1] - 平台认定标准包括其掌握的数据一旦泄露篡改损毁将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国计民生等具有重要影响 [1] 平台运营者核心义务 -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需严格保护敏感个人信息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并承担社会责任 [1] - 平台运营者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1]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要求 -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需指定管理层成员担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公开联系方式 [2]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需具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 [2]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需具备个人信息保护专业知识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2]
【财闻联播】美团将在全国建设“骑手公寓”!兆威机电、迈威生物港股IPO获证监会备案
券商中国· 2025-11-22 23:08
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就《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大型网络平台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出境需符合国家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2] - 征求意见稿鼓励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并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与其他国家的规则协调互认 [3]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 - 江西省上饶市商务局公告,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起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4] - 此前已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仍按原细则执行补贴,符合条件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 核电项目建设进展 - 全球最大“华龙一号”核电基地——福建漳州核电2号机组于11月22日首次并网成功,开始向电网送电 [6] - 漳州核电基地规划建设6台机组,全面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提供超600亿度清洁电能,可满足福建南部厦门市和漳州市用电总和的75% [6] 国际交流与航空安全措施 -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因安全原因取消下月派中学生赴日参加“21世纪东亚青少年大交流计划”,并提醒公民注意在日本的安全风险 [7] - 澳大利亚多家主要航空公司将于12月起禁止在航班上使用或为充电宝充电,以降低火灾风险,新规适用于所有国内和国际航班 [8] 国际组织预算与裁员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宣布2026年将削减17%的预算,并在全球范围内裁减约2900个岗位,以应对捐款减少和全球冲突增加的局势 [9] - 约三分之一的岗位裁减将通过自愿离职和保留空缺职位实现,预算将优先保障苏丹、刚果(金)等重要冲突地区的投入 [9] 金融机构子公司开业 - 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业,注册地深圳,注册资本150亿元人民币,为成立时初始注册资本最高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10] 美股及中概股市场表现 - 11月21日美股三大指数集体上涨,道指涨1.08%,标普500指数涨0.98%,纳指涨0.88%,大型科技股涨跌互现,甲骨文跌超5% [11] -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1.23%,热门中概股多数上涨,蔚来涨超3%,哔哩哔哩和理想汽车涨超2% [12] 公司高管任命及业务动态 - 倪真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13] - 马腾飞已任江苏省铁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下达沪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首台盾构机始发指令 [14][15] - 美团宣布将在全国建设“骑手公寓”并为骑手提供租房补贴,确保实际月租金低于市场水平 [16] 企业境外上市备案 - 中国证监会批准兆威机电发行不超过69,058,45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7] - 中国证监会批准迈威生物发行不超过62,664,6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7]
两部门拟对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
新华社· 2025-11-22 18:26
监管框架与合规要求 - 国家网信办与公安部联合起草《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 - 大型网络平台需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公开其联系方式 [1] - 平台需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审计、演练等活动 [1] 大型网络平台认定标准 - 认定标准主要考虑注册用户超过5000万或月活跃用户超过1000万 [1] - 平台需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业务类型 [1] - 平台掌握的数据一旦泄露、篡改、损毁,将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国计民生等产生重要影响 [1] 用户权利保障措施 - 大型网络平台需为用户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限制处理个人信息等权利提供便捷方法和途径 [2] - 平台需保障用户注销账号、撤回同意等权利 [2]
涉及每个网友!两部门,重磅出手!
券商中国· 2025-11-22 17:42
大型网络平台认定标准 - 注册用户需达到50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达到1000万以上 [1][6] - 需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 [1][7] - 掌握处理的数据一旦泄露、篡改、损毁将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国计民生等产生重要影响 [1][7] 个人信息处理基本原则 -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1][4] - 需严格保护敏感个人信息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1][4] - 对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并承担社会责任 [1][4]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要求 - 负责人需由公司管理层成员担任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5] - 负责人需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 [2][5] - 负责人需具备个人信息保护专业知识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2][5] 数据存储与出境规定 - 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需存储在境内 [2][9] - 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需符合国家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2][9] - 存储个人信息的数据中心需设立在境内且主要负责人需为中国国籍并无境外居留权 [10][12] 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职责 - 需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 - 需组织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计等活动 [6] - 每年需编制发布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 [6] 个人信息权利保障 - 需为个人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提供便捷方法和途径 [14] - 个人请求转移个人信息时需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通用格式进行转移 [14] - 因操作复杂等原因可再延长30个工作日处理转移请求 [14][15] 合规审计与风险处置 - 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和风险评估 [16] - 若发生导致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10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事件需委托第三方审计 [16] - 发现公司无能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时主管部门可要求将数据存储在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数据中心 [17] 监管与法律责任 -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发现公司未履行保护责任时将依法追究责任 [2][18] - 收到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的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 [18] -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8]
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更大力度清除“毒瘤”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17 20:36
政策导向与治理框架升级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并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1] - 治理体系不断升级模式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延伸覆盖范围从单一环节扩展到全链条[7] - 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的双重支撑下未来反诈工作将更加精准立体和高效[7] “十四五”期间打击治理成效 - 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73.9万起为人民群众挽回大量损失[1] - 通过中缅警务执法合作累计抓获5.7万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遭毁灭性打击[1] - 部署开展“断流”“拔钉”“斩链”等专项行动并持续强化通信领域监管[1] 当前犯罪形势与挑战 - 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由于境内持续严厉打击大批诈骗分子向境外转移[2] - 缅甸妙瓦底“亚太新城”赌诈犯罪集团主犯佘智江于11月12日被成功从泰国引渡回国[2][4] - 佘智江的成功引渡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5] 国际合作与未来展望 - 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召开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部级会议并取得一系列共识[5][6][7] - 中国政府积极与多国开展执法合作形成了良好机制对赌诈犯罪集团形成有力震慑[7] - 中国警方将全面深化与各国执法安全合作坚决打击网赌电诈等跨国犯罪共同防范安全风险[7]
关注!这40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1-17 16:14
检测概况 -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40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 [1] - 检测依据为《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要求 [1] - 检测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 [14] - 上期通报的34款应用中,经复测仍有9款存在问题,已被应用分发平台下架 [13] 违规行为分类总结 - **未明示信息收集目的范围**:涉及16款应用,包括《壹达外卖》、《眼护士》、《医护到家》等 [1] - **未同步告知权限目的**:涉及1款应用《掌上药店》 [2] - **未经同意收集信息**:涉及2款应用《返利淘联盟》、《e看牙》 [3] - **超授权范围收集信息**:涉及16款应用,包括《壹达外卖》、《眼护士》、《医护到家》、《Party Play》等 [4] - **政策描述超出必要范围**:涉及1款应用《药安食美》 [5] - **配置文件声明权限超出必要范围**:涉及2款应用《手机血压血糖管理》、《手机测血压血糖》 [6] - **实际收集信息超出必要范围**:涉及10款应用,包括《熊猫霸王餐》、《AQ》、《小镇外卖》等 [7] - **未提供投诉渠道**:涉及5款应用,包括《赏帮赚》、《护士通》、《掌上药店》等 [8] - **未提供信息更正途径**:涉及3款应用《金牌护士》、《血压血糖仪》、《熊猫药药》 [8] - **未提供信息删除途径**:涉及3款应用《金牌护士》、《血压血糖仪》、《熊猫药药》 [9] - **未提供注销账户途径**:涉及1款应用《游戏接单》 [10] - **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涉及1款应用《护士通》 [11] - **未提供关闭个性化展示选项**:涉及1款应用《Party Play》 [12] - **广告存在误导欺骗行为**:涉及2款应用《血压血糖免费测》、《赚赚》 [13] 涉及行业分布 - **医疗健康类应用**:违规应用数量较多,包括《眼护士》、《医护到家》、《护士之约》、《体检宝》、《药安食美》、《e看牙》等,涉及用户敏感健康信息 [1][4][5][8] - **生活服务与外卖类**:包括《壹达外卖》、《小镇外卖》、《熊猫霸王餐》等 [1][4][7] - **出行与交通类**:包括《快滴顺风车》、《优e司机极速版》等 [1][4] - **电商与返利类**:包括《淘粉吧》、《高佣联盟》、《返利淘联盟》、《果冻宝盒》等,数量较多 [1][3][4][7] - **工具与娱乐类**:包括《云到》、《妙看极速版》、《Party Play》等 [1][4][12]
警惕个别智能终端侵害用户权益
新华网· 2025-11-17 13:40
工信部通报智能终端违规事件 - 工信部通报20款存在侵害用户权益的智能终端产品,涉及智能音箱、智能门锁、学习终端等品类 [1] - 监管范围从应用程序扩展到整个智能终端产品,显示监管趋严 [1] - 通报凸显出在智能终端发展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安全防线的必要性 [1] 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 - 违规行为包括强制索权、超范围收集信息、私自共享个人信息 [3] - 20款产品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包括:未提供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超范围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违规传输个人信息至云端 [3] - 用户投诉案例包括智能音箱将用户对话内容用于定向广告推送,智能电视过度收集观看习惯并偷偷录音,智能门锁将人脸信息上传云端带来安全隐患 [3] - 问题根源在于个人信息处理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3] 智能终端安全风险升级 - 在大模型、智能体技术加持下,智能音箱、摄像头等智能化水平提升,其隐藏的安全风险更复杂 [4] - 随着国家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筑牢安全底座尤为重要 [4] - 政务、通信等领域智能终端已具备关键基础设施属性,安全属性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4] 现有治理框架与监管行动 - 在法律层面,已有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确立基本规则,要求处理信息需有明确目的并取得同意 [6] - 部门规章如《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提供了细化依据 [6] - 监管层面已形成常态化机制,如2025年专项行动将APP、SDK、智能终端违规收集信息列为治理重点 [6] - 工信部定期发布侵害用户权益行为通报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 [6] 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 - 技术投入与安全意识不平衡,部分厂商“重功能、轻安全”,未在产品设计阶段嵌入隐私保护 [7] - 商业收益与用户权益不平衡,“数据变现”的利润驱动导致过度采集信息用于精准广告等灰色模式 [7] - 法规要求与执行落实不平衡,在创新活跃的智能硬件领域,规定有效落地与穿透式监管存在困难 [7] - 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厂商“利益优先”思维凌驾于用户权益保护之上 [7] 提升安全与隐私保护的路径 - 对企业而言,需将“隐私设计”理念融入研发全流程,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权限管控与加密传输机制 [8] - 技术层面可采用边缘计算技术,在设备端处理数据以提升安全性,避免个人数据无条件汇聚云端 [8][8] - 监管层面建议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强制隐私设计纳入产品立项,对关键供应链环节实施安全审计 [9] - 用户应定期更新系统、拒绝非必要权限申请、使用复杂密码及双因素认证、从官方商店下载软件 [9] - 需强化技术刚性约束,完善协同治理体系,引导行业自律,多方合力保障安全 [9]
新华网财经观察丨警惕个别智能终端侵害用户权益
新华网· 2025-11-17 11:20
行业监管动态 - 工信部近期通报20款存在侵害用户权益问题的智能终端产品,涉及智能音箱、智能门锁、学习终端等品类 [2] - 监管范围从以往主要针对应用程序违规,扩展到针对整个智能终端产品开展专项处置 [2] - 2025年的专项行动公告明确将APP、SDK、智能终端及线下消费场景中的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列为治理重点 [8] 主要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典型表现为强制索权、超范围收集信息、私自共享个人信息 [5] - 20款被通报产品的共性问题集中在三方面:未提供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超范围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违规传输个人信息至云端 [5] - 具体案例包括智能音箱将用户对话内容用于定向广告推送,智能电视过度收集观看习惯、上网记录甚至偷偷录音,智能门锁将人脸信息上传云端处理验证 [5] 安全问题根源 - 技术投入与安全意识不平衡,部分厂商在产品开发中重功能、轻安全,设计阶段未嵌入隐私保护理念 [8] - 商业收益与用户权益不平衡,数据变现成为利润驱动,导致过度采集用户信息用于精准广告和用户画像 [8] - 法规要求与执行落实不平衡,在创新活跃的智能硬件领域,部分规定在具体场景中的有效落地与穿透式监管存在困难 [8] - 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厂商利益优先的思维凌驾于用户权益保护之上 [9] 安全风险升级 - 在大模型、智能体技术加持下,智能音箱、摄像头等智能化水平提升,因其深度融入生活,隐藏的安全风险更复杂 [6] - 政务、通信等领域的智能终端已具备关键基础设施属性,其安全属性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6] 治理与解决方案 - 法律层面已形成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为核心的基本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需具有明确合理目的并取得个人同意 [8] - 对企业而言,需将隐私设计理念融入研发全流程,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权限管控与加密传输机制 [12] - 技术层面可采用边缘计算技术,在设备端处理数据,避免个人数据无条件汇聚至云端,提升安全性 [13] - 监管层面建议在准入端抬高智能终端产品市场准入门槛,研发端强制要求隐私设计纳入立项环节,供应链端对关键环节实施安全审计 [13] - 用户应定期更新终端系统和APP,拒绝非必要权限申请,使用复杂密码+双因素认证,并从官方应用商店下载软件 [14]
取款被查流水 银行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南方都市报· 2025-11-17 07:07
事件概述 - 储户周先生在山东东营某银行取现4万元时,被柜员要求报备资金用途并追问具体细节,银行还调取其过去整月流水,询问特定转账交易[2][3] - 该事件引发公众对银行查询客户流水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热议[2] 法律合规分析 - 多位律师指出,银行账户流水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定义的“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3] - 律师认为,若账户无其他异常,仅取款4万元很难构成法定的“可疑交易”,银行查询过去整月流水涉嫌过度收集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必要性原则”[3][4] - 银行员工未经授权擅自调取客户账户流水或以个人判断越权操作,涉嫌侵犯客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银行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或监管责任[4] 银行信息查询的合法边界 - 法律意见指出,银行查询个人账户流水信息必须基于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通常在三种情况下可查询:经账户持有人本人同意或授权、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和审计需要(通常不涉及查看具体交易对手信息)[5] - 即便在上述情形下查询,银行也应秉持查询、调用范围与手段符合“最小、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原则[5] - 公民在银行非法查询、调取其账户流水信息时,可向银行上级机构或监管机构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诉讼,若造成损失可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