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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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被“炼化”为Skill?大家把这事想简单了
凤凰网财经· 2026-04-05 18:13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在技术社区引发热议的“同事.Skill”等项目,本质上是利用爬虫和结构化提示词模板创建的AI角色扮演工具,并非真正的AI训练或“数字永生”技术[9][18][23] - 该项目的传播过程反映了公众因对AI技术不了解而产生的焦虑被放大,导致一个技术玩梗被夸大和神化,其实际能力远低于舆论描述[10][70][72][76] - 此类项目在数据采集和使用环节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及平台用户协议,企业若贸然使用将面临重大合规挑战[44][48][57][60] 技术原理与项目本质 - “同事.Skill”是一个GitHub上的开源项目,其技术实现非常简单,主要由数据爬虫脚本和静态文本文件构成[11][13] - 项目通过Python脚本(如`feishu_auto_collector.py`, `dingtalk_auto_collector.py`)抓取飞书、钉钉、微信等平台的工作聊天记录和文档,并将其整理成统一格式的文本[14] - 核心是使用整理后的文本生成几个Markdown文件(如`Skill.md`, `work.md`, `persona.md`),这些文件以“五层人格结构”等结构化方式描述角色的规则、身份、表达风格、决策模式和人际行为,本质上是给Claude等大语言模型的一份详细“角色扮演指南”[12][19][20][23] - 项目运行时,AI模型仅读取这些静态文件作为上下文来模仿角色对话,不涉及模型训练、向量数据库或持久化记忆,每次对话都是独立的[16][25] 项目的实际能力与局限性 - 该项目无法“蒸馏”或复刻一个人的专业知识和复杂判断力,只能提取表面的表达习惯、常用技术栈和显性工作流程[33] - 存在“专家悖论”现象:越要求AI扮演专家角色,其额外约束反而可能干扰对问题本身的判断,导致输出错误答案[31][32] - 缺乏持久化记忆系统,无法记住历史对话内容,也不会根据交互进行学习和更新[24][25] - 在长时间交互中会出现“人格漂移”,即随着对话轮次增加,模型会逐渐偏离预设的角色人格[29] - 输出质量严重依赖输入数据(GIGO原则),若原始聊天记录技术内容少,生成的Skill能力也有限[26][28] - 无法处理复杂情境下的创新性问题解决、架构决策或基于多年经验的直觉判断[34][35][37][39] 法律与合规风险 - 使用离职员工的工作聊天记录创建数字人格,缺乏法律依据,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因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数据既未取得个人同意,也非履行合同所必需[45][46] - 违规处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最高可达人民币5000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的5%[48][49][50] - 工作聊天记录中可能包含个人健康、家庭、财务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此类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需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而项目流程完全缺失此环节[51][53][54] - 项目要求并提供工具导出微信聊天记录,此行为违反了《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属于未经许可复制、读取数据[56] - 根据《数据安全法》第45条,违反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7] - 企业若实际使用此类技术“留存”离职员工,可能面临离职员工投诉索赔、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及监管部门的调查与整改成本[60][61] 社会传播与认知误区 - 事件的起源是技术社区的一条调侃推文,反映了人们对被AI替代的普遍焦虑[62][64] - 项目从GitHub发布后,在传播至大众舆论场的过程中,其技术细节被不断简化和夸大,叙事从“技术实验”演变为“情感寄托”乃至“数字永生”和“职场危机”[66][67][68][70] - 公众对AI基础知识的缺乏(如分不清提示词工程与模型训练)为夸大叙事提供了生存空间,导致技术被系统性误读[74][75] - 真正值得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AI时代如何保护个人数据权利,而非被夸大的“赛博永生”噱头所误导[78][79]
低至两毛一条!你的保单信息被公然叫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3-14 21:40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通过记者暗访调查,揭露了保险行业存在一条大规模、成体系的保单个人信息黑灰产链条,信息泄露范围广、程度深、价格低廉,且购买方疑似包括保险公司业务员用于营销,暴露出行业在客户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1][2][4] 保单信息泄露的现状与规模 - 社交媒体上存在公开贩卖保单个人信息的行为,形成涉及信息出售方、中介、购买方的完整黑灰产链条 [1] - 泄露的保单信息类型全面,包括车险和各类人身险(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年金险等) [2][13] - 车险数据售价极低,有卖家报价**200元1000条**,平均每条仅**0.2元**;更详细的车险信息(含车架号、保费等)售价可达**2元一条** [4][9] - 人身险信息因产品复杂、保费较高,其售价也更高,单个客户信息售价可达**10元** [12][15] - 泄露的人身险信息涉及产品种类条数多达**近万条**,覆盖近**百家保险机构**,几乎包括市面上所有主要保险公司和产品 [15] 泄露信息的详细程度与真实性 - 泄露的车险信息样本包含客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初登日期、商业险到期日等完整信息 [4] - 泄露的人身险信息样本涵盖姓名、电话、地址、保险类型、所属公司、出生年份、保单号、产品名称、签单日期、生效日期、终止日期、具体保费金额、交费年期等近乎全部保单细节 [14][15] - 记者通过随机抽样电话核实,验证了所购车险及人身险样本信息的真实性,信息全部吻合 [8][9][15] 信息泄露的源头与交易方式 - 卖家对信息来源讳莫如深,有称来自外网或境外加密通讯软件(如Telegram) [17] - 为规避国内监管打击,非法信息交易已转移至外网平台,成为行业“潜规则”,交易时只文字沟通,并通过支付宝红包、虚拟货币(如USDT)完成支付 [17][18] - 行业专家分析,泄露源头可能包括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因其流动性大)、中介机构、不法商贩,以及保险公司内部有不同权限的职员“切片式”地收集并出售信息 [25][26] 信息购买方与用途 - 从卖家展示的过往聊天记录看,购买方中有人自称是**保险公司业务员** [20] - 购买方购买信息可能是为了营销,例如给客户送礼品后再上门推销 [22] - 卖家在交易时通常不询问买家身份,意味着只要花钱,无论何种用途(包括诈骗)都能买到这些信息 [23] - 专家指出,买方购买信息可能是出于营销目的,也可能是出于诈骗目的 [26] 保险公司的认知与责任 - 多家保险公司线下门店业务员表示,客户信息泄露在行业内普遍存在,消费者“买了保险就默认信息会被知道” [25] - 有业务员解释,信息泄露可能发生在保单上传的多个流程环节中,不一定是保险公司官方行为 [25] - 法律专家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信息泄露,可能面临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甚至吊销业务许可证的处罚 [29] - 保单信息是保险公司的无形资产,黑灰产交易会严重影响其核心利益,理论上保险公司不会主动泄露,但内部管理漏洞可能导致信息外流 [26] 信息泄露的潜在危害 - 泄露的保单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以“保单升级”等名义对消费者进行诱导诈骗,危害远超单纯的信息泄露 [27] - 2024年,公安部在“净网”行动中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7000余起**,显示了此类犯罪的严重性与打击力度 [28] - 个人信息泄露会严重伤害消费者对**整个保险行业公信力**的信任,动摇行业信任基石 [26][28]
“12345投诉被泄露个人信息”,官方通报
第一财经· 2026-03-14 14:29
事件概述 - 2026年2月24日11时12分,市民邱先生通过12345热线投诉小区楼顶疑似违法搭建 [3] - 2月25日15时50分,小区物业经理贺某某将包含投诉人信息的工单截图通过微信泄露给被投诉人 [3] - 3月11日,物业经理贺某某被公司撤职,并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处罚 [8] 事件处理流程 - 2月24日13时35分,平台将工单派至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及乾溪物业 [3] - 2月24日14时15分,物业经理会同城管执法人员首次现场核查 [3] - 3月3日,经现场查勘认定为在建违法建筑,城管当场开具限期拆除决定书 [4] - 3月6日,复查发现违法建筑已由被投诉人自行拆除 [5] 问题核查与说明 - 根据规定,12345涉及违建的工单可由城管主办,物业协办,物业负责了解情况、联系当事人及配合现场查勘 [7] - 物业经理贺某某在协助处理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泄露投诉人信息 [7] - 工单内容仅含投诉人姓氏和手机号,被投诉人因是小区邻里而推测出其身份及住址 [7] - 被投诉人扬言“你当天投诉,我10分钟后就知道”与事实不符,实际信息泄露发生在投诉次日 [7] 后续措施与影响 - 乾溪物业管理公司因违建未及时发现上报及引发信息泄露,给予涉事物业经理撤职处分 [8] - 镇政府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纪律和法制教育,完善工作规范与制度 [8]
“人脸验证时千万记得穿衣服”上热搜,“吓坏”网友,专家提醒→
新华网财经· 2026-03-12 11:07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与隐私安全 - 人脸识别技术采集范围远超用户认知,摄像头会拍摄视野内的全部区域,而不仅仅是面部框内的画面[3] - 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可能被用于精准诈骗、冒名贷款等,造成不可逆的损害[4] - 目前人脸识别主要由人工智能完成,背后并无人工审核员,但数据存储于第三方企业的云服务器上,其安全保护能力参差不齐[4][5] - 技术防范能力相对欠缺的小型第三方公司存在较高的数据泄露风险[6] -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人脸及环境信息上传后若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泄露与滥用隐患[8] 行业应用现状与监管环境 - 从酒店入住、景区入园到小区门禁、办公场所,强制刷脸已成为常态,但部分场景如小区物业、酒店的技术保护手段较为薄弱[4] - 金融机构在客户隐私保护方面较为规范,拥有专门的金融数据存储和安全保障体系[7] - 国家已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等问题[10]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验证方式时,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10] - 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已相继开展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的专项治理[11] - 非法采集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已建立公益诉讼监督机制[13] 用户应对建议与行业趋势 - 用户在进行人脸识别前,有权询问并选择其他验证方式,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位置、环境等隐私信息的同步上传[10][9] - 用户应尽量选择正规平台及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并留意隐私协议,不轻易授权第三方[16] - 老年人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危人群,在使用人脸识别时需格外注意[14] - 行业使用正趋于规范,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法规正不断完善,关键在于执行[11][12]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人民日报· 2026-02-26 10:48
立法目的与体系健全 - 草案二审稿明确立法目的包括“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并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修改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 - 草案将“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修改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 个人信息保护强化 - 草案二审稿将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移至总则 要求社会救助工作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1] - 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对知悉信息依法保密 [1] - 将申请社会救助时需要报告的信息限定为“与申请社会救助相关的情况” [1] - 增加规定了泄露个人隐私或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1] 社会救助范围与方式扩展 - 草案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可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 从“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修改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 [1] -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 国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 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2] -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 [2] 司法与社会救助衔接 - 草案二审稿明确 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 获得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 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 [2]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聚焦审议)
人民日报· 2026-02-26 09:29
立法目的与体系健全 - 草案二审稿明确立法目的包括“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 - 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修改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 - 将“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修改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 个人信息保护强化 - 草案二审稿将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移至总则 强调社会救助工作应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1] - 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1] - 将申请社会救助时需要报告的信息限定为“与申请社会救助相关的情况” [1] - 增加规定泄露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1] 救助对象范围扩大 - 草案二审稿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救助对象从“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修改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 [2] - 明确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 获得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 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 [2] 救助方式与服务拓展 -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 [2] - 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 [2]
车主隐私泄露屡禁不止为哪般
新华网· 2026-02-24 12:28
行业现状与问题 - 车险临期,车主频繁遭遇保险公司、4S店、维修厂等渠道的密集电话营销骚扰,严重影响用户体验,有车主一天最高接到5通推销电话[1][2] - 电话营销乱象背后是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绩效压力,公司每天设定通话任务和业绩指标,不打电话难以完成考核[2] - 信息泄露源头分散,存在于购车、投保、保养、维修等多个“前端场景”,4S店、维修厂等合作方可能在未经授权情况下获取并转卖车主联系方式[3] 信息泄露与数据交易 - 车主个人信息在购险、用车等多个环节均存在泄露风险,泄露链条复杂,源头追溯困难[1][4] - 网络平台存在公开贩卖车险用户数据的现象,例如在某二手平台,车险客户电话号码售价低至5元500条,并可指定城市[5] - 部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同业间共享车主个人信息数据,加剧了信息泄露风险[4] 内部管理与监管挑战 - 个别险企在客户重要敏感信息保护和使用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仍不健全,内部管理存在漏洞[4] - 行业业绩导向助长了过度营销,部分从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不合规行为[4] - 尽管有《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但执行层面力度不足,违规成本远低于违规收益,监管与执法环节协同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5][6] 解决方案与行业建议 - 有保险公司提出应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计划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构建全周期科技防护体系,从源头阻断信息泄露风险[7] - 专家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监管闭环,提高违规企业的代价[7] - 应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定期合规性教育与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8] - 需通过多种渠道向保险消费者普及信息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8]
堵住黄牛预约码源头
经济日报· 2026-02-24 07:37
行业乱象与问题根源 - 部分景区和博物馆出现“黄牛”倒卖预约二维码的乱象 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并暴露出个人信息保护短板 [1] - “黄牛”违法使用他人姓名 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预约 并将绑定他人信息的预约凭证以80元至300元的价格倒卖 [1] - 有的旅行社多次使用过往游客身份信息反复登记入馆 个别游客在半年内被重复入馆记录达上百次 [1] - 个人信息沦为“商品”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和监管存在盲区 [1] - 尽管有法律武器 但在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 仍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 并由此形成黑灰产业链 [1] 法律与监管现状 -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施行4年有余 为破解保护难点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1] - 2025年1月至11月 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85人 [1] - 主管部门应以有力举措履行监管职责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并消除个人信息被滥用的安全隐患 [2]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文旅 公安 网信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并建立协作机制 [2] 行业主体责任与解决方案 - 景区经营主体应加强票务管理 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监测异常信息并及时更新升级票务系统 [2] - 票务系统需增添风险预警项 严格实名认证核验 并可设立黑名单机制以实时排查异常高频预约信息 [2] - 旅行社 酒店 民宿等经营主体应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违法处置使用 [2] - 网信部门需精准监测网络平台的倒卖信息 公安部门精准打击线下“黄牛”团伙 文旅部门倒查涉事方管理漏洞 [2] - 需形成“监测—打击—整改”的闭环 合力铲除“黑灰产”土壤 [2] - 织密法治之网 筑牢技术之盾 压实监管之责 方能保障游客安心出行和行业健康发展 [3]
2025网信系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新浪财经· 2026-02-14 18:21
2025年全国网信系统执法行动核心观点 - 全国网信系统在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旨在提升网络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与前瞻性,加大执法震慑力与权威性,以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并保障民众权益 [1] 执法行动规模与总体数据 - 2025年,全国网信系统依法约谈网站平台5,811家,发出警告1,646次 [1] - 对521家网站平台实施罚款处罚,责令暂停功能或更新688次 [1] - 下架App 2,133款,下线小程序192款 [1] - 会同电信主管部门注销网站、App备案,以及关闭网站、App共计9,637家 [1] 网络信息内容违法行为的打击重点 - 执法行动聚焦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暴力、扰乱传播秩序、破坏营商网络环境及污染网络生态等违法行为 [1] - 集中整治了涉企侵权信息、体育“饭圈”等网络乱象 [1] - 针对网站平台对用户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与歧视等违法信息未尽管理义务的问题,采取了约谈、责令改正、罚款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 [2] - 针对网站平台在搜索环节呈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信息的问题,采取了处置处罚措施 [2] 对特定违法平台与行为的处置 - 针对通过AI“换脸”技术假冒公众人物营销带货、售卖“开盒”服务等侵害他人权益的平台,采取了约谈、责令改正、顶格罚款及处置账号等措施 [2] - 针对“中访网”等网站未经许可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问题,采取了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 [2] - 针对热搜榜单频繁呈现不良信息的网站平台,加大了曝光力度以强化警示 [2] 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的处置 - 针对存在偷税漏税问题的网络名人账号,采取了禁言、暂停粉丝增长、暂停营利权限及清除违规增粉等处置 [3] - 针对炒作服刑劣迹、传播错误价值导向的网络账号,采取了关闭、禁言及暂停粉丝增长等处置 [3] - 针对发布涉企虚假信息、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的“柴怼怼”、“CHE车说道”等账号,以及涉及“饭圈”极端化、挑动对立的账号,依法予以关闭处置 [3] - 针对违规使用具有新闻属性名称、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的“上海午报”等微博账号,依法予以关闭处置 [3] 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领域的执法 - 针对未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导致数据泄露的网站平台,采取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 [4] - 针对部分App及企业存在未公开个人信息收集规则、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违法出境个人信息等问题,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下架、警告及罚款等措施 [4] - 针对多款App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合成内容标识规定的问题,采取了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及下架等措施 [4] - 针对一些具有舆论属性或动员能力的App、小程序未经安全评估即上线提供服务的问题,采取了责令改正、下架、罚款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对完成整改的App依法复核恢复上架 [4] 网络执法能力与规范化建设 - 国家网信办持续健全网络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日常、重点及专项监督 [5] - 严格落实网络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5] - 制定出台了《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并梳理发布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与专业化建设 [5]
从未上班却有6份社保记录,“女博士丢应届生身份”引关注,受害者上百人!网友炸锅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1 20:14
行业监管与资质审核漏洞 - 建筑行业小微企业在申请项目资质时 需配备10人至200人不等的持证技工人员[5] - 部分企业为节省成本 不愿长期聘用技工 转而通过中介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为其短暂缴纳社保以应付审批 资质到手后立即停止缴费[5] - 此事件暴露出建筑行业资质监管环节存在漏洞 就业数据与社保缴纳存在弄虚作假空间[17] 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产业链 - 存在专门的中介人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案例中孙某以9000余元的价格向建筑公司出售37名“技工”的个人信息[7] - 信息源头包括在火车站等地捡拾他人遗失的身份证 案例中寇某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出售捡来的身份证[9] - 警方搜查发现 中介孙某处存有七十多本技工证和三十多本身份证件[7] - 该产业链涉及买卖身份证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多种犯罪行为[13] 信息冒用对个人的直接影响 - 个人信息被冒用后 受害者名下会产生虚假的社保缴费记录 案例中董女士在读期间被六家浙江省内建筑公司冒用身份缴纳社保[3] - 异常社保记录会直接影响个人权益 如失去应届毕业生资格 并影响考公、申领人才补贴等[3] - 除社保外 个人信息还被用于违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案例中董女士的信息被违规办理了中级木工证[5] 案件处理与系统性影响 - 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孙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13] - 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帮助受害者向涉事企业索赔约三四万元[14] - 相关部门协调后 可清除异常社保记录 恢复受害者身份权益 案例中为127名被害人恢复了身份[14] - 事件反映出身份信息管理、社保审核机制等多环节存在系统性漏洞 需推动源头打击和强化监管以进行治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