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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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4 02:48
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9日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464,661,2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共计派发2,252,029,788.45元 [1] - 分红方案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1]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原则 - 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变动,将按现金红利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 - 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分红基准为总股本3,464,661,213股,每10股派6.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5.85元(税后) [5] - 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期限决定补缴税额(1个月内补缴1.30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65元/10股,超过1年免征) [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2日 [5]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7]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7] 咨询与备查文件 - 咨询联系人为公司证券部张霄,电话0395-2676530 [7]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文件、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7]
出版传媒: 出版传媒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1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60元(含税)以总股本550,914,700股为基数 [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54,882.0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 [1]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1日 [1] - 无最后交易日安排 [1] 分配实施对象 - 现金红利发放覆盖所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1]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2] - 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税收处理差异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 [2] -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 [2] - 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 每股实际派发0.054元 [3]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 每股实际派发0.054元 [3]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 每股实际派发0.060元 [4] 股东会及合规性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 [1] - 董事会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保利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1]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017,120,012.80元(含税)[1]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0日[1]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685)元/股[2] - 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份数为11,865,411,840股[2] - A股总股本为11,970,443,418股[2] - 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105,031,578股[2] 分配实施方式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00元[5]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5]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5] -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0元[6] - 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0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00元[7] 公司信息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7] - 邮编为510308[7] - 邮箱为stock@polycn.com[7] - 联系电话为020-89898833[7] - 联系人为黄承琰、曾惟昊[7]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7:10
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1] - 以总股本28,587,650,142股为基数计算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1]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19.15亿元(按原总股本28.62亿股计算)[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8日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不设置最后交易日[1] 分配对象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1] - 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1]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 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1][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603元[2]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603元[3] - 其他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前每股派发0.067元[3] 方案特征 - 本次分配为纯现金分红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不送红股[1] - 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 因总股本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1] - 总股本从28,618,630,794股减少至28,587,650,142股[1]
中银证券股价持平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金融界· 2025-08-11 23:05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1日15时0分,中银证券股价为14.92元,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持平 [1] - 当日开盘价为14.80元,最高价15.11元,最低价14.80元 [1] - 成交量为1532447手,成交额22.91亿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 中银证券属于证券行业,公司总部位于上海 [1] - 公司总股本27.78亿股,总市值414.48亿元 [1] 分红信息 - 公司于8月11日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00.4万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8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8月19日 [1] 资金流向 -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854.56万元,占流通市值0.48%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702.86万元,占流通市值0.45% [1]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1 02:42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4元(含税),以总股本646,875,38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75,015.36元 [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6] 实施时间与方式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7日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 - 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和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7] 扣税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8] - 限售股股东及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6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36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4元 [10] 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871786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11]
畅联股份: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0元(含税),以总股本362,412,8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723,840.0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1] 关键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18日 [1][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 [1][2] - 公司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30元,持股期限不同则税负不同(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1年以上免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3][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30元(税前) [4]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0895888 [4]
黑芝麻: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23:17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753,489,5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674,477.50元(含税) [1]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详情 - 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53,489,550股为基数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截止2025年8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8:20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1] - 以总股本3,243,000,000股为基数[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561,000元[1]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1][2] - 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8月15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公告[2] 股东分类处理方式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税前每股0.027元发放[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243元[3][4] - 香港市场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股0.0243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每股派发0.027元[5] 资金发放机制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税收政策依据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2] -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征收[2] - 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征收[2] - 香港投资者税收政策依据财税[2014]81号文[4] - QFII税收处理依据国税函[2009]47号文[3] 方案批准信息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 - 方案实施无差异化分红送转安排[1]
视觉中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7:20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998,800股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 [1]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 包含半年度现金分红5,596,629.09元 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3% [2] - 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1][2][3] 除权除息计算规则 - 按市值不变原则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700,577,436股为基础折算实际现金分红 每10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129814元(9,094,522.27元÷700,577,436股×10) [2][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0129814元 [2][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98,8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1][5] 股东差异化征税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际派发0.117000元 [3] - 境内个人投资者持有无限售流通股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4]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