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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总股本100,666,66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1] - 实际分红基数调整为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00,567,367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793.44元(含税)[2] -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94%[1] -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2] 差异化分红调整 - 因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1000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数×实际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1000元/股[4]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红利发放日领取[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派发[5] - 股东张永刚、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6]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含)按20%税率征税,持股1个月至1年(含)按10%税率征税[7][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10%实际税负征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009元[8][9]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009元,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申请退税[9]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009元[10] - 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等其他股东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10]
盛景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4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总股本100,666,66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4%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100,666,667股扣除回购股份99,300股后的100,567,3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793.44元(含税) [3] - 如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除权(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0.1000元/股) [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8月7日 [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4] 分红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6] - 特定股东(张永刚等)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20%),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实际税负10%) [6][7]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9] - 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等其他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 [9]
新华保险: 新华保险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27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9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3,119,546,6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07,897,734元[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 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8日[1][2] - H股分红安排参见2025年6月27日香港联交所公告[2] 分配实施方式 - 除中央汇金和中国宝武由公司直接发放外 其他A股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3]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率 1个月内按20%实际税率[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人民币1.791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人民币1.791元 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退税[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申报纳税 每股实得税前人民币1.99元[5]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1]
大西洋: 大西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 以总股本897,604,831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760,483.10元人民币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8日 [1] - 最后交易日不适用 [1]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1]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 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 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人民币 [3]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人民币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按税前每股0.10元派发 [4]
时代电气: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总股本1,357,948,412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7,948,412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未具体说明 [1]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A股股东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保管 [1] 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分别为20%或10% [2] - 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未明确说明 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退税 [4][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元 [5] 实施安排 -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于本公告 [2]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 [2] - 咨询联系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28498028 邮箱ir@csrzic.com [5]
美信检测: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每10股派现2元
新京报· 2025-07-31 16:53
公司公告 - 深圳市美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888.08万元 [1]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81.5万股 [1]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1] - 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6.3万元 [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分配总额达36.54亿元[1][2] 分配方案核心数据 - 以总股本8,004,494,262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65元(含税)[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54,051,630.60元[2] 分配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长江电力和花旗银行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 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的自然人股东 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41085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41085元[4] - GDR投资者通过花旗银行派发 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5] - GDR投资者现金红利将于伦敦时间2025年8月15日发放[5] 股东类型及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3] -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征收[3] - 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征收[3] - 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缴纳所得税 每股实得0.4565元[5]
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1] - 总股本基数3,686,361,034股[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908,882.72元[1] 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5日[1]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6日[1]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6日[1] 股东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差异化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每股0.08元[2] - 个人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实际派发每股0.08元 转让时补缴[2]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每股0.072元[3]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每股0.072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每股0.08元[5] 政策依据 - 个人股东税收政策依据财税〔2012〕85号和财税〔2015〕101号文[2] - QFII税收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47号文[3] - 香港投资者税收政策依据财税〔2014〕81号文[5]
中一科技跌5.16% 2022年上市超募18.87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7-30 16:33
股价表现与发行情况 - 公司股票收报25.57元 单日跌幅5.16% [1] -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价格163.56元/股 发行数量1683.70万股 [1] - 目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1]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7.54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26.03亿元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超额18.87亿元 原计划募集7.16亿元 [1] - 发行费用总额15060.55万元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2392.37万元 [1] 资金用途规划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年产10000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股东回报政策 - 2022年度每10股派现20元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4,694,350元 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 [2]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13元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326,990.60元 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2] - 2024年度每10股派现1元 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3] - 2025年度不派现不送股 仅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3] 股本结构变化 - 经过多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从初始的67,347,175股逐步增至233,233,467股 [2][3]
新黄浦: 新黄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4
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A股0.037元 [1] - 以总股本673,396,786股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6日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4日 [1][3] - 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5日 [1][3]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5日 [1][3] 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差异化税收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37元 [2] - 个人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实际每股派发0.037元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33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33元 [3][4] - 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前每股派发0.037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