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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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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上大额逾期“洗白”!个人信用修复变中介营销噱头
北京商报· 2026-01-04 21:45
个人信用修复新政实施 - 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信用修复政策落地实施,满足“2020—2025年逾期、单笔≤1万元、2026年3月底前结清”三大条件的信用卡、房贷或消费贷逾期记录,可享受“免申即享”的一次性信用修复福利 [2] - 政策旨在精准支持小额逾期、诚信还款人群进行信用重建,同时保留对大额逾期或尚未还款人群的信用约束,以维护征信系统的严肃性 [6] - 该政策完全免费且无需个人申请操作,任何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或信息的行为均属诈骗 [8] 非法中介的商业模式与活动 - 社交平台上涌现出以“免费代看征信”、“征信修复”为噱头的中介,瞄准不符合新政条件(如逾期金额超1万元)的借款人群体 [1][2] - 中介宣称通过与银行协商、提交异议申诉等方式实现大额逾期“洗白”,并声称成功率高达90% [2] - 中介服务收费不菲,针对国有大行的服务费为1万元起,股份制银行为8000元起,消费金融及互联网平台为6000元起,逾期十个月以上的服务费则为3000元起 [3] - 部分中介还售卖价格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的“征信异议申诉教程”,内含虚构逾期原因的话术模板及教唆恶意投诉的指南 [4] 非法中介操作的风险与隐患 - 中介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本人实名电话卡及征信报告,存在极高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信息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冒名贷款等违法活动 [6] - 借款人面临财产损失风险,需预先支付高额服务费,中介可能收费后失联或无法兑现承诺 [7] - 若中介教唆伪造材料或进行虚假申诉,借款人可能因涉嫌欺诈承担法律责任,并进一步损害个人信用 [7] - 部分中介可能诱导借款人“借新还旧”,使其陷入利率更高的债务陷阱 [7] 对借款人与行业的建议与警示 - 征信修复必须通过银行或征信机构的正规免费渠道申请,银行通常不接受第三方代理,需由本人操作 [6][8] - 借款人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官方征信中心平台或金融机构客服等正规途径核实政策与个人信用状况 [9] - 解决逾期的根本之道是直接与债权金融机构沟通,达成并履行还款协议,这是重建信用的唯一正途 [9] - 金融机构提醒公众,任何声称能“内部操作”、“快速洗白”征信的行为均是骗局,无法删除展示无误的逾期记录 [8][9]
“我的逾期记录消除了”
新浪财经· 2026-01-04 05:1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落地执行 [1] - 政策旨在帮助部分已还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个人信用,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 [1][2] 政策适用条件 - 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 [2] - 逾期信息必须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 - 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2] - 个人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2] - 以上四个要点缺一不可 [2] 政策执行机制 - 信用修复为“免申即享”,无需个人跑网点或填材料 [3] - 央行征信中心通过系统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 [3] - 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还款后,系统会自动将相关逾期记录从征信报告中去除 [3] - 具体执行时间安排: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还款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逾期信息;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还款的,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逾期信息 [3] 政策影响与背景 -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逾期信息自还清欠款起需在征信系统中保存五年 [2] - 不良信用记录会限制个人办理房贷、消费贷等业务,并影响贷款利率定价,且影响持续数年 [3] - 政策执行后,已有符合条件者(如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且已还款)的逾期记录被自动消除 [1][2]
包容非恶意失信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守信
南方都市报· 2026-01-03 23:4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 个人征信报告中的特定逾期记录已自动“清零”[2] - 政策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2] - 个人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相关记录[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政策旨在解决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个人发生债务逾期 虽已全额偿还但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的问题[2] - 体现了社会治理思路从“单纯的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的转变[2] - 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刚性约束提供必要弹性与补充 为非恶意失信者松绑[2] 政策设计特点 - 修复条件精准 需同时满足“特定时间内”、“一定金额内”、“积极完成还款义务”三个条件[3] - 配套“免申即享”机制 并为个人额外增加两次线下免费查询信用报告的机会以帮助政策落地[3] - 政策不包庇恶意失信 未能按时还款者不被纳入 对恶意逃废债的惩戒力度绝不减弱[3] - 逾期记录“不展示”并非简单删除 征信体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保持不变[3] 政策预期影响 - 激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偿还欠款、处理历史信用问题 更加珍惜自身信用[3] - 有助于在提振内需、促进消费的背景下 释放合理的消费潜力 让更多人轻装上阵参与经济生活[3] - 为未来探讨是否可能扩大条件范围、惠及更多群体提供了依据和样本[3] 政策相关说明 - 征信记录修复后不再展示 有助于满足未来正常贷款需求 但风控审批仍会综合参考收入稳定性、负债水平等其他指标[4] - 政策本意绝非鼓励盲目借贷 其隐含前提是珍惜此次宝贵的一次性信用重启机会[4] - 政策强调财务稳健与量入为出才是健康消费的前提[4]
重大利好!多地网友晒图,贷款逾期记录清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3 20:57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旨在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地重塑信用 [8] - 政策核心是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若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债务,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该逾期信息 [8][19] - 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识别和处理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 [8] 政策具体执行与效果 - 政策生效后,系统会将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的“还款状态”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由1万元以下的非零数值调整为“0”,并在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同步体现 [10] - 自2026年1月1日起,多地用户通过更新的征信报告验证了修复效果,例如“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和“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栏目已清零 [1][10] - 调整时间根据还清时间略有差别: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还清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还清的,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19] 政策的适用条件与配套措施 - 政策适用条件严格,必须同时满足四点:对象为个人信贷逾期信息、逾期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债务 [19] - 作为配套福利,中国人民银行将在2026年上半年额外增加2次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机会,此前个人每年到柜台查询的前2次免费,第3次起需付费 [21] - 个人可通过线上渠道(如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联云闪付APP、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或线下渠道(金融机构智慧柜员机、自助查询机、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柜台)查询信用报告 [21] 政策性质与行业影响 - 政策是一次性特殊安排,仅针对特定疫情周期的逾期情形,每个主体仅享一次修复机会,2026年后新发生的逾期仍按正常规则记录和处理,并非永久性制度安排或债务豁免 [22][23] - 政策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困境,激励个人主动解决历史信用问题,恢复金融“通行证” [23] - 对金融机构而言,政策鼓励归还逾期债务,有助于银行收回贷款、改善资产质量,并将修复信用的群体重新纳入服务范围,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23] - 政策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准确地识别借款人真实信用状况,优化信贷决策,实施更有效的信贷投放策略,同时有利于商业银行与个人客户重塑良好关系,打造良好信用生态 [24]
贷款逾期记录“清零”!多地网友晒图 个人信用修复窗口限时打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3 20:48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旨在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9] - 政策核心是解决公众“信用困境”,但绝非债务豁免,个人必须全额结清逾期债务才能享受信用记录调整的政策红利 [14] - 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9] 政策适用条件与实施细节 - 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 [12] - 逾期信息必须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12] - 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9] - 个人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该逾期信息 [9] - 调整时间根据还清时间略有差别: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还清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逾期信息;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还清的,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12] 政策对征信报告的具体影响 - 对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 [10] - 调整在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同步体现 [10] - 政策实施后,多地用户通过更新的征信报告验证了修复效果,报告显示“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和“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栏目均已清零 [1][10] 配套措施与查询服务 - 作为配套福利,人民银行将增加2026年上半年个人信用报告免费查询的机会,额外增加2次免费查询机会 [13] - 个人可通过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联云闪付APP、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等线上渠道,或通过金融机构智慧柜员机、自助查询机以及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柜台等线下渠道查询信用报告 [13] 政策性质与行业影响 - 此次信用修复是一次性特殊安排,仅针对本次疫情周期的逾期情形,每个主体仅享一次修复机会,2026年后新发生的逾期仍会按正常规则记录和处理 [14] - 政策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困境,激励个人主动解决历史信用问题,恢复金融“通行证” [14] - 对金融机构而言,政策鼓励归还逾期债务,有助于银行收回贷款、改善资产质量,并将修复信用的群体重新纳入服务范围,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14] - 政策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加准确地识别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优化信贷决策,实施更加有效的信贷投放策略,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5] - 政策有利于重塑商业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的关系,使商业银行能够更好满足客户合理的融资需求,打造良好信用生态 [15]
央行信用修复新政落地,多地网友晒逾期“清零”截图
第一财经· 2026-01-03 14:05
个人一次性信用修复新政正式落地 - 2026年1月1日,个人一次性信用修复新政正式落地,大量网友在社交平台反馈其个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已自动“清零”[3] - 新政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14] 政策具体内容与执行机制 - 政策覆盖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14] - 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央行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相关逾期记录[14] - 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机制,无需个人主动申请,由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处理,降低了操作成本[14] - 明确了处理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结清欠款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展示逾期信息;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结清的,征信系统将于还款次月月底前完成调整[15] 政策影响与市场解读 - 政策旨在为因意外情况留下小额逾期记录、但后续已还款的守信者提供信用重塑机会,有助于其未来申请房贷、消费贷等[14] - 长江证券研究报告指出,政策将改善银行资产质量预期,并可能小幅提升零售贷款投放[15] - 对于当前存在逾期的客群,政策激励其在窗口期内尽快还款;对于已结清欠款但有历史逾期记录的客群,修复后的征信记录有助于满足其未来正常贷款需求,因为历史逾期记录在银行风控审批中会显著影响通过率[15] - 政策若有效激励部分存量逾期客户加速还款,将有助于改善银行面临的零售资产质量压力,当前零售贷款的逾期率和不良率正持续上升[15] - 研究报告认为,征信记录修复不会降低银行的实际风控定价能力,因为当前综合评价个人信用的数据体系已经非常广泛[15] 政策落地实例 - 一位广东网友的案例显示,其在2025年12月19日查询时,个人征信报告仍存在2个90天以上逾期贷款账户,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量为“3”;而在2026年元旦当天报告显示相关逾期账户数均为“-”,不再展示[10] - 该网友的具体逾期记录包括:马上消费金融的一笔贷款最近5年内有15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5个月逾期超过90天;重庆富民银行的一笔800元贷款最近5年内有8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5个月逾期超过90天;杭银消费金融的一笔300元贷款最近5年内有2个月处于逾期状态[7][10] - 另一位山西网友也在2026年1月1日早8点查询确认其征信已无逾期记录[12]
央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生效实施,哪类人适用、该怎么操作?
新浪财经· 2026-01-03 09:43
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出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旨在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 - 政策对2020年至2025年期间单笔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若在2026年3月31日前还清,其逾期信息将不予展示,并实行“免申即享” [1] - 政策已进入实施阶段,多地用户反馈其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账户数已减少甚至归零 [1] 政策适用条件 - 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 [4] - 适用时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2026年新产生的逾期信息不包括在内 [4] - 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4] - 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4] 政策执行与信用报告更新机制 - 个人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自2026年1月1日起,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5] - 个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5] - 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 [3] - 作为配套福利,人民银行增加了个人信用报告免费查询机会,以便个人核对记录和确认修复进度 [3] 政策设计原则与专家解读 - 政策坚持“一定期限、一定金额、一定条件”三大原则,被专家视为合理适度,既体现金融温度,又堵上信用修复可能产生的漏洞 [3] - 专家强调,不良记录不予展示并非打破刚性框架,修复的前提是积极完成还款义务,底层数据依然存在,对大额拖欠贷款者的管理方法不变 [3] - 政策核心目标是教育和救济非恶意失信的群体(如因疫情影响临时失业、重大疾病、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逾期),而非包庇“老赖” [8] - 政策明确传递出在一定期限内积极履行义务可修复信用的信号,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困境 [6] 对个人与金融机构的潜在影响 - 信用修复有助于个人恢复融资能力,从而促进消费和投资 [6] - 过去不良信用记录会在贷款、求职、租房、出行等多方面限制个人,影响持续数年,此政策有助于缓解此困境 [6] - 对金融机构而言,帮助借款人修复信用本质上是鼓励其归还逾期债务,或有助于银行收回逾期贷款,改善资产质量 [7] - 信用修复机制让曾经“跌倒”但有能力、有意愿重新开始的人也能获得金融支持,有助于金融机构扩大有成长潜力的客户群体 [7] - 经历过失信影响的客户在修复信用后,往往更加珍惜自身信用,对金融机构的黏性也会更强 [6] 还款示例与风险警示 - 以每月还款1000元人民币的等额本息贷款为例,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2000元人民币逾期欠款,借款人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结清往期欠款2000元人民币及当月应还款1000元人民币,合计3000元人民币,实践中还需考虑借款利息、逾期罚息等其他费用 [2] - 政策是“一次性高效修复”,符合条件的个人应积极利用此次机会 [7] - 政策并非“征信洗白”,信用修复是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过程 [7] - 政策“免申即享”,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居民需谨防上当受骗 [8]
涉及社会民生多个领域 一批新规今起正式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1:17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 -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执行[2]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包含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29种临床无供应或可被替代的药品[2] - 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包括西药1857种和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得到提升[2] 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与监管 - 自今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需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及医保结算全过程可追溯[3] -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归集药品追溯码1103.69亿条,依托追溯线索已侦破多起全国性假药案[3] - 监管行动累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1万家,移送司法机关188家,移交药品监管部门9000余家,有效遏制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凭证等违法行为[3]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核验药品,目前每日扫码验药数量超过500万人次[5] 幼儿园收费管理新规 - 自今日起,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及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6] - 要求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6] 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自动调整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今日起,对满足特定条件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予展示[7] - 适用条件包括: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且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7]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 -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今日起正式施行[8] - 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税收收入[8]
这些新规,今天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0:19
社会治安管理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无人机“黑飞”、高空抛物等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 [1] 保育教育行业 - 幼儿园收费政策自1月1日起施行 公办、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 - 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 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2] 电动汽车行业 - 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自1月1日起实施 企业必须对新出厂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升级 [3] - 以2吨左右车型为例 新标准要求百公里电耗不应超过15.1度电 技术升级后 在电池容量不变的情况下 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平均将提高约7% [3] 税收政策 - 增值税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共6章 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 [4] -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 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 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4] 网络与数据规范 -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5] -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自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 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9] - 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 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 [9] 个人征信 -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 征信中心将根据不同还款情形完成自动调整 相关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 [6] - 政策适用于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且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情形 [6] 国家公园管理 - 国家公园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 [7][8] -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 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 鼓励国家公园特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 [8]
1月新法新规:噪音扰民最高处十日拘留,个人取现超5万无需登记
新浪财经· 2026-01-01 08:15
核心观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一批涉及社会治安、税收、网络安全、教育、环保、金融及特定行业的新法律法规将开始施行,旨在规范社会行为、完善法律体系、促进产业升级和保障公众权益 [1] 社会治安与公共管理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噪音扰民、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行为纳入管理,严重噪音扰民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及1000元以下罚款 [2] - 该法明确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滋扰纠缠他人等行为违法,并引入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2] - 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人民币不再需要统一登记资金来源,金融机构将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尽职调查措施 [16] 税收法规 - 《增值税法》正式施行,明确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 -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收入约6.57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8%,2025年前11个月收入约6.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 [3] -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增值税按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销售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1][12]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加强人工智能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支持AI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及基础设施建设 [6] - 网络运营者需严格保密用户信息,个人有权要求运营者删除违规收集的信息或更正错误信息 [6][7] -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 [8] 金融与货币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对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的逾期记录,自动调整并不再展示于个人信用报告 [9] - 数字人民币体系升级,银行机构将为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计付利息,并纳入存款保险保障 [13][14] - 截至2025年11月末,数字人民币累计处理交易34.8亿笔,累计交易金额16.7万亿元人民币,开立个人钱包2.3亿个,单位钱包1884万个 [14] 教育与保育 - 幼儿园收费新规明确,公办、普惠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 [10] - 幼儿园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直接向家长收费 [10] 环境保护与公共健康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以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15] - 《国家公园法》施行,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国家公园管护岗位应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并鼓励设立免费开放日 [5] 特定行业规范与发展 - 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实施,较上一版推荐性标准加严约11%,以2吨左右车型为例,百公里电耗限值不超过15.1度电,技术升级后同等电池容量下续航里程平均提高约7% [11] - 新标准旨在促进纯电动乘用车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效水平、淘汰高能耗车型 [11] -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游戏、公共场所设施用字等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使用外文时需以规范汉字为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