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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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 2026-01-09 17:24
行业监管动态 - 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自2025年以来已累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案件51起 [1] - 监管行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1] 典型违法案例详情 - 凤台县关店乡王殿虎电动车经营部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后座靠背被罚款2000元,涉案车辆货值金额2130元且未售出 [1] - 寿县寿春镇汇友电动车经营部因销售蓄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没收不合格电动车2台并处罚没款7480元,该店购进同型号车5台已售出3台,货值金额7000元,违法所得480元 [2] - 大通区九龙岗镇金田电动车专卖店因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被罚没款3200元,其将原装锂电池更换为5块铅酸蓄电池,违法所得200元 [3] - 田家庵区淮南突破商贸有限公司因非法改装三辆电动自行车的座椅、遮丑板、货架、靠背板被罚没款2200元,已销售非法改装车一辆,违法所得200元 [4] - 谢家集区朱集道雷电动车经营部因经营非法加装靠背的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00元,涉案电动车货值金额为6598元且无违法所得 [5] 违法行为主要类型 - 非法改装车辆外观结构,如加装后座靠背、更改座椅、货架等,导致车辆与产品合格证图样或参数不符 [1][4][5] - 销售蓄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具体问题包括蓄电池防篡改、标识与警示语项目不合格 [2] - 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例如将锂电池更换为铅酸蓄电池,改变电池类型、型号与规格 [3] 执法依据与处罚 - 主要执法依据为《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 [1][2][3][4][5] -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等,罚款金额从2000元至7480元不等 [1][2][3][4][5] - 部分案件处理中参照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5]
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第一批)
新浪财经· 2026-01-09 17:24
监管行动与结果 - 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结果[2] - 本次公告涉及已完成检验的产品421组[2] - 在已检验产品中发现不合格产品4组[2] 不合格产品处理 - 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进行处理[2] - 后处理工作将按照《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开展[2]
五类情形碰“红线”将被取消检验资格
新浪财经· 2026-01-08 08:25
市场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新规 进一步细化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情节严重”判定标准 为执法提供清晰统一的裁量指引 [1] - 新规明确五类“情节严重”情形 包括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年内因同类行为受过1次行政处罚再犯 在重点安全领域出具虚假报告2份以上或在各类领域出具10份以上 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恶劣社会影响 及其他应认定情形 [1] - 对于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机构 将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并按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1] 行业监管执法情况 - 2025年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检验检测领域监管力度 严肃查处机构造假行为 全年查办违法案件4221起 [2] - 2025年 市场监管总局撤销(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403张 [2]
鞋子不耐穿?先别急着埋怨脚
扬子晚报网· 2026-01-06 19:32
监管抽查结果 -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棉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共抽取10批次样品 经检验有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发现率为20% [1][4] - 不合格项目均为成型底鞋跟硬度 一批次为跟高>50mm的不发泡材料棉鞋 硬度应≥70邵尔A 实测小于70邵尔A 另一批次为跟高>50mm的发泡材料棉鞋 硬度应≥75邵尔C 实测小于75邵尔C [4] 不合格产品与企业信息 - 不合格样品一为“女靴鞋” 规格型号36 38 商标为“F” 电商平台为“2005” 受检单位为建邺区福笙默服饰店 标称生产单位为温州市小宛鞋业有限公司 [3] - 不合格样品二为“女棉鞋” 规格225mm 电商平台为天猫 受检单位为红蜻蜓永晟专卖店(南京永晟商贸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单位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3] 不合格原因与影响 - 成型底鞋跟硬度是鞋底跟部抵抗硬物压入其表面的能力 不合格会直接影响穿鞋体验与足部健康 [1][4] - 主要影响体现在支撑不足 易磨损 寿命短 安全性下降 [1][4] - 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制作鞋子所选用的材质较差 配方 工艺等不过关 [4] 消费选购建议 - 建议消费者通过大型商场 专卖店或知名品牌官方旗舰店等渠道 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 以避免购入“三无”产品 [6] - 选购时可触摸感受鞋内底是否平整 主跟和包头部分是否圆顺无毛刺 如条件允许 建议实际试穿并进行行走体验 重点注意前脚掌是否感到挤压或存在其他明显不适 [6] - 通过电商平台购买 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 重点核对产品信息是否与商家网页描述一致 同时确认吊牌和标识中是否清晰标注厂名 厂址 所执行的产品标准 以及材质 颜色与鞋号等基本信息 如缺乏上述信息 建议谨慎购买 [6] 产品使用与养护 - 日常穿着应定期清洁 鞋面可使用软毛刷蘸取中性清洁剂轻柔刷洗 鞋内棉绒鞋垫可取出晾晒(避免阳光直射) 确保干燥卫生 [7] - 棉鞋遇水后易发生变形及霉变 雨天应尽量避免穿着 若不慎沾水 应立即以干布吸干水分 并置于通风处阴干 切忌暴晒或使用吹风机直接吹干 [7] - 长期不穿着时 应先行清洁并彻底晾干 随后在鞋腔内填入鞋撑或报纸以维持鞋型 再将其置于透气鞋袋中 储存于干燥 阴凉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并避免与潮湿或尖锐物品接触 [7]
购买家电,如何避免“消费陷阱”(百姓关注)
人民日报· 2025-12-22 06:41
文章核心观点 - 在政策刺激下家电消费持续增长,但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频发,已成为影响消费者信心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需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厘清各方责任、优化维权机制等多方合力来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1][2][3][4] 产品质量问题 - 消费者投诉中,性能故障、安全隐患及“三无”产品等质量问题占比最高,约占40% [1] - 存在产品仿冒问题,例如消费者购买“美菱”牌冰箱却收到“美凌”牌产品,且产品存在外观损伤和功能缺陷 [1] - 存在产品以次充好问题,例如消费者购买的除醛空调,其内机与外机条形码型号不一致,内机实际为更便宜的型号 [1] - 智能家电功能不达预期,出现如智能马桶漏水、智能门锁故障等问题 [2] 售后服务与维修乱象 - 消费者遭遇维修服务问题,包括多次预约无人上门、维修质量不达标、随意抬高维修价格等 [2] - 存在无效维修案例,例如消费者支付520元加氟和300元更换主板后,空调仍无法制冷,最终被品牌售后判定为无法维修 [2] - 安装收费不透明,例如一台2000多元的空调被收取1000多元安装费,经投诉后降至500元 [2] - 消费者维权时面临销售方回复拖沓、电话骚扰、后台结束流程等方式制造的障碍 [3] 问题根源与责任分析 - 家电交易链条涉及生产商、销售商、电商平台、物流、安装服务等多个主体,纠纷时责任认定存在争议 [3] - 消费者面临信息不对称、证据收集困难的现实障碍 [3] - 部分经营者在宣传中存在夸大或遗漏关键信息的行为,增加了维权成本与难度 [3]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4] - 物流企业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消费品损毁问题负有履约责任 [4] 解决方案与行业建议 - 提升家电产品质量是前提,需要生产企业严把品控,同时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以倒逼企业提升质量 [2] - 高品质消费包括较高的购买满意度与售后满意度,这些环节直接影响消费意愿 [3] - 应完善对不同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开展动态监管 [4] - 建议优化并推广“小额诉讼程序”,为小额消费纠纷设立快速处理的全流程在线解决通道 [4] - 对于大额消费纠纷,应加强司法机关、商务、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完善调解机制并强化判决执行力 [4]
老字号健康产品“鱼龙混杂”,谁从“同仁堂”假磷虾油中受益?
第一财经· 2025-12-18 23:26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称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 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其下属子企业[1] - 律师指出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是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两家公司共同上级是商标权人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 品牌整体暴露在风险之下[1] - 上海市消保委对涉事磷虾油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并“四问同仁堂”[1] 产品与造假指控 - 涉事磷虾油产品网上售价为69.9元一瓶 但产品供货价仅为3元多一瓶 极低的采购价间接佐证了用鱼油提取物替代南极磷虾油的造假事实[2] - 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采购行为 到产品包装混淆 再到销售误导 构成一条完整的造假“套路”链条[2] - 律师指出 如果采购价格畸低 订购方对产品质量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不排除被认定放任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2] 责任与影响分析 - 律师表示 根据《产品质量法》 如果销售由四川同仁堂主导 则四川同仁堂及其委托的销售渠道应就此事件对消费者负责[3] - 在明知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虚标成分的情况下 电子商务平台也需要承担责任[3] - 事件的社会危害性在于 同仁堂作为老字号声誉很高 但市场上流通的许多下属公司出品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会造成消费者混淆[3] - 上海市消保委质疑 作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四川健康药业难道不应竭力维护母公司的商业信誉吗[2] - 律师分析 从消保委表态看 同仁堂是此批次虚标成分产品的最大受益者 但同仁堂坚称对造假不知情并推脱责任[2] 行业观察 - 健康营养产品中普遍存在类似的造假“套路”或“链条” 消费者反映老字号健康产品“鱼龙混杂”的乱象亟待关注[2] - 在健康消费成为重要提质升级赛道的当下 相关部门应解决消费者担忧 共建放心购买的消费环境[2]
有消费者称:美的燃气热水器本体漏气,同小区10余用户遇同样故障
南方都市报· 2025-12-16 11:07
事件概述 - 深圳市坪山区方直·谷仓府小区发生多起美的品牌燃气热水器故障事件,核心问题为热水器在非使用状态下出现燃气泄漏,故障代码为“E6”,售后人员初步判断为“电磁阀故障”[1][2][4] - 涉事热水器型号为JSQ30-16HC3,由开发商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并精装交付,质保期为6年,目前已使用两年[3][5][8] - 截至发稿前,生产厂家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暂未对事件作出公开回应[3][8] 涉及公司情况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作为涉事热水器的生产商,其售后人员在故障报修后表示需更换电磁阀,但未能及时提供配件,且在用户提出换新诉求时,网点工作人员透露“给你换,其他小区业主也要换,我们吃不消”[4][5] - **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方直集团)**:作为项目开发商,负责精装交付,该小区除业主自行更换外,均统一安装了美的品牌热水器,相关安装工程于2022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期间完成[3][6] 事件影响与用户反馈 - 根据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记录,该小区自2023年交付入住以来,已有10多起同型号热水器故障报告,但物业称“燃气泄漏的只有一户”[6] - 报料用户朱先生描述,漏气发生时热水器并未启动,而是“自动无征兆地突然一下放开了阀”,燃气泄漏浓度相当于“洗澡时把燃气开到最大然后不点着”的状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 - 燃气公司上门处置后,确认问题为“热水器本体漏气”,并关闭了阀门、粘贴封条,告知需维修后经检测无泄漏方可恢复使用[5] 监管介入与处理进展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接报后,已联合街道办、住建部门、市监所及燃气公司上门检查,燃气公司为消除隐患已暂停向涉事用户供应燃气[8] -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由于产品已处于使用环节,不具备抽样检测条件,无法判断是产品本体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操作故障,鉴于产品在质保期内,已建议用户联系开发商、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售后维修或更换[8]
同仁堂产品涉嫌造假?官方回应:责令停止经销该产品,将起诉涉事企业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53
事件概述 - 同仁堂健康于12月15日发布声明,回应媒体报道一款“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问题 [1] - 涉事产品标注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 [1] - 公司已立即责令其下属的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1] 公司声明与行动 - 公司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 [1][2] -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2] - 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抵制任何影响消费者健康、企业品牌形象与各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1][2] 对消费者的提示 - 公司郑重提醒消费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 [1][2] - 消费者应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以避免权益受损 [1][2]
同仁堂声明:已起诉
第一财经· 2025-12-15 18:26
公司声明与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发布声明,回应媒体报道的一款“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涉嫌虚假标注成分问题 [1] - 涉事产品标注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 [1] - 公司已立即责令其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停止经销该产品 [1] 公司采取的行动 - 公司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1] - 公司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 [1] -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五批)
搜狐财经· 2025-12-10 13:46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案例 -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2025年以“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质量、计量领域违法行为,并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3] 农资(化肥)行业质量违法案例 -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涉案化肥36吨,销售金额达11.7万元,因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 -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晟沃源(山东)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该公司生产的2批次共9吨复合化肥经检验不合格,被依法处以没收不合格化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3][4] 成品油行业质量违法案例 -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邑市红烁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的车用柴油中掺杂掺假及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当事人将柴油与“轻质油”混合后销售,因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且未销售货值15万元以上,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4][5] 商品包装与零售行业违法案例 -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市北区海贼王海产品超市台东一路店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商品案,该店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再次检查时其礼盒包装空隙率仍不符合标准要求,被依法处以罚款 [6] 计量器具行业违法案例 - 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阿县联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案,该公司将60块未经首次强制检定的水表安装用于居民用水贸易结算,被依法处以罚款 [7] 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违法案例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处临沂皓诚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该公司23辆待售电动自行车经抽检,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被依法处以没收涉案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7][8] -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宁市任城区梦乐电动车批发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该批发部26辆待售电动自行车经抽检,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鞍座长度、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合格,被依法处以没收涉案车辆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