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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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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易错点梳理——不征税收入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1 09:03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范围 - 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1] -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法律法规按国务院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或提供特定服务时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2] - 政府性基金: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2]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 不征税收入特例情形 - 接收政府划入国有资产:县级以上政府无偿划入且指定专门用途的国有资产,按财税[2011]70号文管理可作不征税收入,非货币性资产按政府接收价值计算 [4][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会及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取得的投资收入 [6][7]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证券买卖差价、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及股权投资收益等 [7][8] - 软件企业:符合财税[2011]100号文规定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专项用于软件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且单独核算 [8][9] - 核电行业:核力发电企业2008年起取得的专项用于还本付息的增值税退税款 [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丨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23:3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工资薪金及职工相关费用 - 工资薪金支出可100%税前扣除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所有劳动报酬 [1] -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 -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 - 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4] 社会保险及保险费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100%税前扣除 [4] -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4] -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费支出可100%税前扣除 [6] 广告宣传及业务招待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企业限额为30% [8] - 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扣除 [9] -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60%扣除 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 [10] 佣金及手续费 - 一般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收入金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13] -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保费收入18%的部分准予扣除 [14] - 代理服务类企业为取得手续费佣金收入发生的支出可100%税前扣除 [15] 捐赠支出 -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可结转三年扣除 [19] - 扶贫捐赠支出在2019-2025年间可100%税前扣除 [20] -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21]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八)医药行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23:3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 - 自2018年起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年度前5年未弥补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在7月预缴、10月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 - 需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并准确归集核算费用对划分不清的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15] - 企业集团可合理分摊集中研发项目的费用由受益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15]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 2024年至2027年新购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5] - 设备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包括货币购进或自行建造的资产 [17] -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发票开具时间或到货时间确认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变更 [17] 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扣除 - 2021年至2025年医药企业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30%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 [9] - 药用植物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中成药加工不属初加工范围 [9] 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 - 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11]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12] -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 [12] - 从业人数含正式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按季度平均值计算预缴时可享受优惠 [18][19]
【涨知识】跨地区经营企业必看!纳税申报表这些变化请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19: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第4行从原来"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 额"变更为"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并对其进行细化,同时增加了5-9行的内容。 | | | 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 | | --- | --- | --- | | 行次 | | 项目 | | Black | | 、实际应纳所得权额 | | 2 | | 或: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3 | | 加: 趋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4 | | 、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2+ | | 5 | | 三、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额(6+7+ | | 6 | | C > 总机构直接管理建筑项目部已预分所 | | T | | (= ○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 | | 8 | | G E)财政集中已分百所得税额 | | 9 | | (四)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 | | 10 | | 其中:总机在体生产经营部门已 | | 12 | | 四、本年度应分摊的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 | 12 | | (- 一)总机构分辨本年应补(退)的所得 | | 13 | | (二 ...
企业股权转让业务纳税申报要点案例解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08:5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 行次 | 项目 | DE MARA A M BALLE . M . M . H . M . H 陈载全顾 | 税收金额 | 温带全额 | 旧域全额 | | --- | --- | --- | --- | --- | --- | | | | 1 | 2 | 3 | বঁ | | 1 |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 ·· 8+10+11) | * | * | | | | 2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 * | | | * | | 3 |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 | | | | | ব | (三)投资收益(填三A105030) | | | | | | 5 |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确认收益 | * | * | | | | 6 |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 | | | | 7 |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 | | 8 | 〈七〉 不征税收入 | * | * | | | | 9 |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 ...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九保险业,十股权投资企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08:5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3] -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扣除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5%,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4] -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5] -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税前扣除 [6] -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费可税前扣除 [6][8] - 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费率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可税前扣除 [9] 补充保险及商业保险扣除限制 - 仅为部分员工办理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11] - 除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外,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2] 保险业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8%可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 [13] - 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需通过折旧或摊销分期扣除,不得当期直接扣除 [15] 股权投资税务处理 - 现金支付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非现金支付以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为成本 [18] - 投资期间投资资产成本不得扣除,转让或处置时准予扣除 [18] - 股息红利收入以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确认收入,资本公积转股本不作为股息红利收入 [20]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为免税收入,但持有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的除外 [21] - 股权转让收入于协议生效且完成变更时确认,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 [23]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可分期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4] - 撤回投资时区分投资收回、股息所得和转让所得 [24] - 被投资企业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自行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投资成本或确认损失 [24]
企业固定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一文学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23:4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实际会产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 -- 作为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0 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35.损失金额较大的,纳税人留存备查自 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 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情形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以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 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1 · SS · 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 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 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点是如何规定的? ☆ 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 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 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 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 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国定资产损失如何确认? 情形1: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特殊事项政策篇(2025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21:48
企业重组业务 债务重组 - 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根据书面协议或法院裁定对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4] - 重组日确定为债务重组合同或法院裁定书生效日[4] - 收入确认时间为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4] - 货币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确认债务重组损失[5] - 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和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确定资产计税基础[5] 股权收购 - 股权收购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股权以实现控制的交易[6] - 重组日确定为转让合同生效日或股权变更手续完成日[8] - 收入确认时间为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8] - 被收购方按股权公允价值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9] - 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9] 资产收购 - 资产收购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10] - 重组日确定为转让合同生效日或会计处理日[10] - 被收购方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10] - 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10] 企业合并 - 企业合并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13] - 重组日确定为合并合同生效日或工商登记完成日[13] - 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13] -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13] 企业分立 - 企业分立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企业[16] - 重组日确定为分立合同生效日或工商登记完成日[16] - 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股东取得对价视同分配处理[16] - 分立企业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16] 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入确认 -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28] - 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8] - 收入确认方式包括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银行按揭等[29] 成本扣除 - 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31] - 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按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31] - 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实际销售时扣除[31] - 开发产品维修费用可在当期据实扣除[3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确认时点知多少(一至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08:52
收入确认原则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处理,不属于当期的即使款项已收付也不作为当期处理 [10][17] - 例外情况需遵循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另行规定 [10][17] 销售货物收入确认 - 确认收入的四个条件:合同签订且风险报酬转移、无继续管理权、收入金额可靠计量、成本可靠核算 [2][3][4] - 不同销售方式的确认时点: - 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 [5] - 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5] - 需安装检验的商品:安装检验完毕时(简单安装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5][6] - 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7] - 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7]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 - 劳务交易结果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1] - 特殊劳务收入确认时点: - 附带安装的销售:商品销售实现时 [12] - 广告宣传:公众出现时或按制作进度 [13] - 可区分服务费:服务期间分期确认 [13] - 会员费:取得会籍时或受益期内分期 [15] - 特许权费:交付资产时或提供服务时 [15] 转让财产收入确认 - 财产转让收入(含股权、债权)一般一次性计入确认年度 [18] - 特殊情形: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登记手续完成时(可分5年分期确认) [19]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变更手续完成时 [19] - 国债转让:合同生效日或兑付约定利息日 [19] 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日为确认时点 [20]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8〕875号、财税〔2014〕116号等文件 [7][16][21]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银行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08:52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4] - 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也纳入准予提取范围[4] -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为: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 - 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4]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政策 -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按风险分类适用差异化计提比例: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4] - 相关贷款损失需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不足部分可据实扣除[6] - 已适用专项政策的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不再适用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规则[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则 -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成本200%摊销[12] - 委托境内研发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加计扣除[13] - 委托境外研发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14] - 委托研发需留存经登记的合同备查,关联交易需提供费用明细[14]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企业发生支出需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依据[10] 政策依据 - 涉及政策包括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23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85/86号公告、2021年6号公告等15项法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