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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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24
核心观点 - 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73,604,683股)[2][3] -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摊薄,具体影响取决于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假设0%/10%/20%三种情景)[6][7] - 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研发实力和优化资本结构[9][10] 发行方案细节 - 发行基准日为2025年12月(假设),实际时间以证监会批复为准[3] - 发行前总股本245,348,945股,发行后上限318,953,628股[6] - 2024年归母净利润33,806.1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94元,加权平均ROE 20.59%[4][5] 财务影响测算 - **0%增长情景**: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从1.94元摊薄至1.34元,ROE从20.59%降至19.53%[6][7] - **10%增长情景**:基本每股收益摊薄至1.48元,ROE降至21.28%[6][7] - **20%增长情景**:基本每股收益摊薄至1.61元,ROE降至22.99%[7] 募集资金用途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和现有产品竞争力[9][11] - 补充流动资金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9] 保障措施 - 公司已制定专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11]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并将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2][13]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2]
东山精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6:1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价格由"11.24 元/股"调整为"11.17 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124,911,031 股(含 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25,693,822 股(含本数)"。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根据本次发行方案,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 ...
每周股票复盘:华能水电(600025)2024年利润82.97亿元,2025年计划融资799.16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5-24 09:00
股价表现与市值 - 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华能水电报收于9.99元,较上周的9.72元上涨2.78% [1] - 本周最高价10.18元(5月21日),最低价9.7元(5月19日) [1] - 当前总市值1798.2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4/102,两市A股市值排名64/5148 [1] 2024年度财务与运营数据 - 2024年发电量1120.1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248.82亿元,利润总额103.65亿元,归母净利润82.97亿元 [2] - 资产总额2146.07亿元,负债总额1354.39亿元,资产负债率63.11% [2] - 每股分红0.20元,现金分红总额36亿元,对外捐赠4034.41万元 [2] 2025年计划与预算 - 2025年计划发电量1239.52亿千瓦时,预计营业收入275.77亿元 [2] - 资本性支出预算257.35亿元,计划融资799.16亿元 [2] - 2025年计划对外捐赠5809.10万元 [2] 公司治理与股东大会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12项议案 [1] - 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80万元 [2] - 股东大会已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24个月内可发行不超过340亿元融资工具 [4] 融资与债券发行 - 已完成两期债券发行: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10亿元(利率1.60%,93天),第四期绿色科技创新债券10亿元(利率1.72%,3年) [4] - 发行后短期融资券余额39亿元,中期票据余额183亿元 [4]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尚需监管机构批准 [3] 债务管理 -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不超过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不超过200亿元 [4] - 年度余额限制:短期融资券不超过50亿元(年末),中期票据不超过160亿元(年末) [4] - 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 [4]
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3 17:16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5月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参会登记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30至16:00 [1]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两项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等环节 [1] 议案内容 - 议案一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6月13日 [4][5] - 议案二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完善治理结构等内容 [6][7][8]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担 [6][7] - 增加ESG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需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8] - 调整股份发行条款,将"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改为"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9] - 修改财务资助条款,明确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4] - 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23]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表决、未达到法定人数等 [16][17] 会议程序规则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出,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发出 [30][31]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日15:00 [3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完整内容 [35][36]
宏达股份向控股股东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5-23 10:16
发行审核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1] - 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 发行方案细节 - 拟募集资金总额2852928万元 扣除费用后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 每股面值1元 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2]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 以现金方式认购 [2][4] - 发行价格468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均价的80% [3] - 发行数量6096亿股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4] 股权结构影响 - 发行对象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 发行后蜀道集团控制权进一步增强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4] 中介机构信息 -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为郭浩 李艳萍 [5]
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28
股票简称: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68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 | | 释 义 | | --- | --- | --- | |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 | 晶华 ...
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21
发行概况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7,390,093.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2,237,302.60元 [4][5][7] - 发行对象包括8家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 [6][1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62,499,289股增加至289,699,06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30,907,772股 [2][14][15] 发行影响 - 发行后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8%)、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9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瀛胜私募基金(3.85%) [13] - 控股股东周晓南、周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锦涵合计持股比例从38.89%稀释至35.25% [15]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受实质影响 [15][16][17]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能扩充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胶粘新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15]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状况得到优化 [16] -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17]
圣达生物: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16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鲁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和使用,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 ...
盛美上海: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9
盛美上海定向增发修订要点 发行方案修订 - 更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总额[2] - 调整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金额分配[2] - 同步更新公司总股本、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测算等控制权相关数据[2] - 新增审议程序说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二次修订稿[1][2] 募投项目调整 - 研发和工艺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更新资金投入金额[2][3] - 高端半导体设备迭代研发项目补充2024年度营收及净利润同比增长率数据[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同步更新2024年度营收增长率[4] 财务及运营数据更新 - 新增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学历构成情况[3][5] - 补充汇兑收益、毛利率、资产总额等关键财务指标[4] - 披露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的风险因素[4] 合规性文件修订 - 论证分析报告更新发行程序合法性说明[4][5] - 可行性报告调整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技术/市场储备的匹配性陈述[5][7] - 科技创新领域说明文件同步修订各项目资金分配及必要性分析[7] 股东权益影响 - 更新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执行情况[4] - 重新测算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的摊薄影响[6][7]
博俊科技: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59
发行基本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14,684,287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3.4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97,751,296.51元 [13][14][15]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1月15日,最终发行价格20.43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7.59元/股的比率为93.64% [13][14]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包括财通基金、诺德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均以现金认购且限售期为6个月 [15][19][23] 发行程序与合规性 - 发行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号) [8][9][10] - 缴款及验资流程合规,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将后续办理 [10][12] - 保荐人东方证券及律师安泰达均认为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定价与配售结果公平公正 [31][33] 发行影响分析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4,100,930股,原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从74.64%稀释至72.66%,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6][28] - 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产能扩张,不会导致业务结构重大变化或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29] - 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参与认购,其持股数量在发行前后无变动 [28] 中介机构参与情况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发行人律师为安泰达,审计及验资机构为中审亚太 [25][26][37] - 所有中介机构声明已核查文件真实性,确认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4][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