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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以加强信息沟通和规范管理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1][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平等性原则强调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通过信息披露建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3]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持续发展 [3] - 塑造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新型股权文化 [3] -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3] 工作对象 - 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3] -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 [7] - 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7] 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7] - 经营管理信息及环境社会治理信息 [7]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和投资者诉求处理 [7] - 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其他相关信息 [7] 禁止行为 - 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3] - 发布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 [3] - 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4] - 对股价作出预期或承诺 [4] 沟通方式 -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5] - 电话咨询和股东会议 [8] - 分析师会议及一对一沟通 [8] - 现场参观和路演活动 [8] 信息披露要求 - 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披露报纸 [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 - 咨询电话需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反馈 [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6] - 证券管理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6] - 组织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9] - 管理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平台 [9] 运作机制 - 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3年 [9] - 规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10]
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信息沟通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增进投资者了解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要求依法开展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沟通并注重诚信[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治理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3] - 公司通过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及交易所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并采用股东会 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等方式方便投资者参与[2] - 信息披露必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布 其他公共传媒不得先于指定渠道 且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具体方式包括设立官网投资者专栏 新媒体平台公示 专设咨询电话传真 定期网络交流 现场参观座谈及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 其中说明会需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并采用直播方式[4][5] - 公司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活动 并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首要责任 依法及时答复[6]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证券部为管理部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需提供便利条件[7]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渠道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工作 统计分析投资者构成及开展改善关系的活动[7] - 公司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证券部归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各部门需积极配合[7] - 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选择性披露 预测股价 未授权发言 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8]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 具备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诚信品行[8] - 公司可定期对董事 高管和员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鼓励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培训[9]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法规或章程冲突则以法规章程为准[9][1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比依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4
总则 - 制定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 增进了解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战略行为 [1] - 管理原则强调公平公正公开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保障其知情权 [1] - 严禁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1]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 需完善处理机制并公开流程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和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促进良性关系 形成稳定投资者基础 树立服务投资者理念 实现利益最大化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2]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平等性(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2] 工作内容与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行业分析师及其他相关机构 [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2][3]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公司网站 股东会 分析师会议 现场参观 上证所互动平台 路演等合规渠道 [4] - 信息披露需优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发布 禁止其他公共传媒抢先披露 [4] - 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 保证畅通并及时更新信息 [4] - 需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官网开设投资者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 [4] 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5]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沟通活动 处理投资者诉求 管理渠道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5] - 从业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产业 产品 技术 财务等 熟悉法律法规 具备沟通能力和良好品行 [5]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并由专人接听 重大事件时需开通多部电话 [6] - 需与监管机构建立良好关系 及时解决问题并传达意见 [7] - 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7] - 定期开展培训并鼓励参加外部培训 [7] - 若在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7] - 委托发表投资价值报告需注明受托完成 [7] 接待沟通工作细则 - 现场参观和座谈需实行预约制度 [7] - 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接待特定对象 [8] - 沟通前需签署承诺书 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 不泄漏信息 注明预测资料来源 提前知会公司 明确违约责任 [8] - 证券法务部负责确认身份并保存文件 记录活动人员 时间 内容及泄密处理过程 [8] - 董事和高管接受采访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 2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 [9] - 相关资料由证券法务部存档 [9] - 对外发布信息前需索要预发稿件核对 董事会秘书复核 发现错误需改正或发澄清公告 涉及未公开信息需立即报告并公告 [9][10]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10]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拒绝涉及未公开信息的提问 [10] - 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 并在交易所平台及公司网站刊载演示文稿等附件 [10]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规定不一致需及时修改 [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生效 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 [11]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 [11]
海陆重工: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2][4]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 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1] - 投资者关系定义为通过各类活动加强沟通 增进投资者认同并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工作 [1] - 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承诺、歧视性行为及违规操作 [2] 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披露、自愿披露(需加风险警示)、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信用及互动沟通五大原则 [4][5][6]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需明确标注风险因素 且情况变化时需立即更新 [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企业文化及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 通过官网、交易所平台、电话、邮箱、现场调研、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等多渠道开展沟通 [7][8][9] - 股东会需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可设置网络直播并邀请媒体增强透明度 [8] - 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及出席人员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并开放提问渠道 [9][10][12] 信息管理要求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包含活动记录、交流内容及泄密处理情况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7] - 现场调研需两人以上陪同 记录沟通内容并保存 禁止调研人员接触未公开信息 [13][15][30] - 一对一沟通需平等对待投资者 相关记录需在公司网站公开以避免选择性披露 [14][33] 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领导投资者关系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 证券投资部具体执行 [17] - 董事会秘书需组织培训并持续监控媒体舆情 及时向管理层反馈 [17][18]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 但需避免利益冲突 且不得由顾问代发言 [18][19] 特殊情形处理 - 出现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时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1][12]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 要求调研机构不得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信息交易 [15]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时 需立即要求改正或向交易所报告 [15][37]
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投资者关系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沟通 完善治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1] - 管理目的包括建立资本市场形象 完善公司治理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实现价值最大化[1] 基本原则与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2]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及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方[2] 沟通内容与禁止行为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等九大类别[2] - 严禁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价格预测 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等八类行为[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需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3] - 采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现场参观等方式进行沟通[3][4]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热线和邮箱 保证畅通并及时更新公布信息[4] 信息披露与股东会议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 公平及时[4] - 股东会议应提供网络投票 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和交流时间[4]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形 - 规定五类必须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股价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等[5] - 年报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战略 财务 分红等内容[5]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积极支持股东权利行使 配合调解纠纷 承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6] - 需明确区分宣传与媒体报道 避免影响媒体独立性 必要时予以回应[6] 现场参观与人员要求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由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回答问题[6] - 沟通需注重效率 优先使用互联网方式降低成本[6]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7]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拟定 活动组织 诉求处理 渠道维护 股东权利保障等八项[7] 具体实施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 股东会支持 投资者咨询 分析师会议等具体工作[8]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和行业认知四大素质[9] - 需建立保存至少3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记录活动详情和交流内容[9]
双元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2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信息披露外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注意未公开信息保密 [2] -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2] - 诚实守信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2] - 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沟通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2]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互动沟通原则 实现双向沟通 形成良性互动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 包括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4]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5] - 依法可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研发进展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 [5] - 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5]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 [5]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5] - 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风险挑战 重大投资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 大股东变化 [5] - 公司文化建设 [5] - 其他相关信息 [5]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主要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年度报告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说明会 股东会 公司网站 一对一沟通 邮寄资料 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和路演 [6]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包括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 未公开信息泄密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7]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 公司网站 电话咨询 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 路演 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 股东会等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2] 自愿性信息披露规范 - 遵循公平原则 面向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6]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就经营状况 经营计划 经营环境 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6] - 披露预测性信息时以明确警示性文字列明相关风险因素 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 [6] -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 不准确或不完整时及时更新信息 [6] - 发布法规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 [6] 投资者关系活动具体形式 - 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 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避免刊登传媒报告和分析师报告 [8]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由熟悉情况专人负责 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9] - 在定期报告结束后 实施融资计划或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采取公开方式进行 有条件时采取网上直播 [9] - 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时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 平等提供信息给所有投资者 [13] - 安排现场参观时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 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 [13]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 利用网络直播股东会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审计委员会对工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5] - 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 负责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6]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提供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16] - 未经授权且培训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16]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 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法律法规 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诚实守信等素质 [17]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制定本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1]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与原则 - 公司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 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 [2] -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等行为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5]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与禁止行为 - 主要职责包括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等 [3][4]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3]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3] - 禁止透露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5] - 禁止歧视中小股东 违反公序良俗 影响公司证券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 [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 包括接待和推广制度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等 [6]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包括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等 [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由专人负责 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 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 [9] - 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9] - 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9]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各项活动 [10]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宣传广告材料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10]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0] - 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广泛征询意见 [10] 投资者说明会与业绩沟通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11]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 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11] - 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形下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1]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11] - 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内容进行说明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证券事务部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13] - 档案至少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交流内容 未公开披露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等 [13] - 档案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分类 将相关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1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15]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5] - 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15] -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16]
“服务投资者 共享高质量”国海证券联合上交所走进沪市上市公司——北辰实业
全景网· 2025-08-25 18:00
核心活动概述 -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导国海证券与北辰实业联合举办"我是股东之走进北辰实业"活动 吸引66位参与者包括25名高端客户及35位机构代表 [1] - 活动通过实地探访与座谈交流形式 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会展经济与城市运营结合的核心竞争力模式 [1][3] 公司业务与资产规模 - 北辰实业控股股东北辰集团建设国家会议中心二期 与一期共同构成130万平方米会展综合体 [3] - 该综合体曾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主新闻中心和国际广播中心 承载国家级会议展览功能 [3] 战略发展重点 - 公司高管向投资者解析会展经济 资产运营及城市更新等战略规划话题 [3] - 公司通过会展经济与城市运营相结合模式构建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1] 市场互动与投资者反馈 - 活动使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运营态势与长远规划 强化股东权利意识 [14] - 投资者高度认可活动价值 表示持续参与意向并感谢上交所搭建的沟通桥梁 [14]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实施方式及组织保障机制 [1][2][9] - 强调合规披露、平等对待、主动沟通和诚实守信的核心原则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等 [2] -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研发进展、经营业绩及股利分配等可披露信息 [2] - 需披露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2]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沟通 [2] - 利用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及现场接待等方式互动 [2][4] - 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场活动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 [4]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或重大事件受质疑时必须召开说明会 [5] - 业绩说明会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5] - 说明会需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参与 [4] 信息管理与披露规范 - 所有沟通需以已公开信息为基础 不得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9] -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9]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保存至少三年 [9] 组织与实施机制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 [8] - 部门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诉求处理及投资者数据分析 [8]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9] 人员与行为规范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品行、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9] - 禁止发布未公开信息、误导性内容、价格预测或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9]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 禁止打探或利用未公开信息 [7]
格林美: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2]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2]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3] - 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 实现双向沟通 [3]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3]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研究开发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 [3]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重大投资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 大股东变化 [3] - 企业文化建设 [3]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 [7]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7]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7]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7] 投资者沟通方式与渠道 - 多渠道 多平台 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 - 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 [4] -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4] -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 座谈交流等方式 [4] - 沟通交流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 及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4] - 主要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年度报告说明会 股东会 公司网站 一对一沟通 邮寄资料 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和路演 [4] - 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 深入和广泛沟通 利用互联网络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 [4] 信息披露规定 - 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4] - 不得在非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或其他场所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4]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应披露的信息 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 [10]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中的一家或多家为披露媒体 [11]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具备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知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品行和职业素养 [5]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系统介绍或培训 进行针对性培训和指导 [5] - 公司其他部门 各分公司 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5][8] 投资者说明会与股东会 -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 回答问题 听取建议 [6]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6] -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6]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 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6] - 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9] -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为投资者发言 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5] - 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5] 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 需要说明原因 [9] - 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9] - 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9] - 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9] - 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9] - 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效果 可以采用视频 语音等形式 [9] 禁止行为 - 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9] - 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9] - 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11] - 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1] - 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9] - 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9] - 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9] -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9] 投资者关系管理实务 -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友好接听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10] - 电话号码 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10]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现场来访的投资者 并做好来访者的预约 登记 记录工作 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 [10] - 公司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10]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活动 应当采用文字 图表 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其他内容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 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 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0] 制度制定与修订 -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时亦同 [1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2] - 本办法未尽事宜 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公司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