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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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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自筹资金/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42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1] -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3,609,202,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41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35,626.45元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03,338,047.9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0% [2] - 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依据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79,014,600股增至86,612,2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01,605,124股 [3] - 调整后的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336,425,934.63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41元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差异化权益分派条件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4] - 以申请提交前一交易日收盘价8.52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2599%,低于1%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保荐机构对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5]
华海药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1]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 - 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1]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结果为0.2488元/股[2] - 以2025年6月16日收盘价20.60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0.35元/股,虚拟分派为20.3512元/股[2]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59%,小于1%[2]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2] -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上述两个条件[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4]
芯源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股份数量为102,607股[3]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3][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3][4] - 新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139,200股,总股本增至201,277,846股[4]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201,175,23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相应调整[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参考价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5]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0.1099元/股(201,175,239×0.11÷201,277,846)[5] - 以申请日前收盘价93.70元/股模拟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3.59元/股[5] - 虚拟分派与实分派参考价差异仅0.000107%,影响小于1%[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6] -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6]
昱能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不超过220元/股的价格回购1-2亿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1]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影响,2024年7月3日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219.60元/股 [1] - 截至2024年9月11日,实际回购1,743,788股(占总股本1.1158%),成交价区间42.95-128.99元/股,总金额1.62亿元 [1] - 根据法规要求,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54,533,6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2] 分红计算依据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13,458.80元(154,533,647股×0.4元/股) [3] -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为0.3955元/股(总股本156,277,435股为基数) [4] - 以2025年6月13日收盘价40.78元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40.38元,虚拟除权参考价40.3845元,差异绝对值小于1% [4] 中介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确认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回购股份规则》等法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4][5]
厦钨新能: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钨新能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0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70,589股,计划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4]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需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9,600,4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元并转增2股 [4][5]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7,840,164.80元,转增83,920,08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04,691,083股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公式: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5][6] - 虚拟分派测算显示现金红利0.3989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0.1994,实际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差异仅0.0408% [6]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小于1%,符合交易所监管要求 [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规 [7] - 方案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微小 [7]
晶华新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0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882,800股股份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且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差异化分派方案 - 回购的1,882,8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87,816,261股计算将派发现金红利25,903,463.49元(含税)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894元/股基于前收盘价16.130元/股 [2]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09元/股对应除权除息参考价16.04元/股 [2] 差异化分派合规性 - 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为0.0037%低于1%阈值 [3] - 承诺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行为 [3]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规 [4] - 保荐机构对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4]
南京医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向17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59,0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40,000股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80,951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308,635,4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2][3] - 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2]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变更为1,308,916,414股 [3] 差异化分派方案计算方式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08,635,463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6月12日收盘价5.24元/股测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7元/股(含税) [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07元/股 [4]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约为5.07004元/股 [5]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72%,影响较小 [5]
清源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2 16:30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73,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177,900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273,622,100股 [2]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份数为177,900股,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 [2]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2]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实际参与权益分配股本数为273,622,100股 [3]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9日)收盘价11.89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3]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89-0.066)÷(1+0)=11.82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也为11.824元/股,两者差异为0.00% [3]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4]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4] 保荐人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无异议 [5]
东威科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2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00,8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本次权益分派需采用差异化方案 [5] - 差异化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98,401,36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98,000,560股为基数实施现金分红 [5][7]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0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7] - 以2025年6月4日收盘价34.29元/股计算,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34.19元/股 [7] - 虚拟分派计算显示,差异化分派对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003%,显著低于1%的阈值 [7]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 法律意见书明确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且该文件仅限本次分派专用,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4]
高华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05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183,816,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2] - 差异化分红原因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03,67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回购资金总额介于5,000万至10,000万元,价格上限35元/股,期限6个月 [1] - 分配总额维持不变,若股权登记日前回购账户股份变动,将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24.45元-0.20元)/(1+0)=24.25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24.45元-0.1977元)/(1+0)≈24.2523元/股 [3] - 除权除息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1%,显著低于1%的监管阈值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仅现金分红无转增或送股 [3] 合规性及保荐意见 - 差异化分红符合"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情形,且价格影响绝对值<1% [4]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前不进行股本变动行为,包括回购、注销、再融资等 [4] - 保荐机构确认方案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