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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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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导航: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且不超过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12个月内 [1]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实际回购股份1,157,954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1]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2] - 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62,16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股票余额1,157,954股不参与分配,实际参与分配股本基数61,002,046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320,245.52元(含税) [2]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差异化分红情形为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 - 以2025年6月16日收盘价44.47元/股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1178元/股,流通股变动比例0.2944,除权参考价34.2647元/股 [3]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12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0.3000股,除权参考价34.1154元/股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4376%,小于1%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
赛微微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1] - 若分配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利润总额 [1] 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本变动 - 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55名激励对象行权1,045,775份股票期权,总股本由84,947,740股增至85,993,515股 [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14名激励对象归属22.54万股,回购专户股份过户至激励对象 [2] - 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8名激励对象行权14.55万份股票期权,总股本增至86,139,015股 [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40名激励对象归属48万股,回购专户股份过户至激励对象 [3] 差异化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截至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86,139,015股,扣除回购专户1,992,00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4,147,01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84,147,013元(含税) [3] - 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5] 特殊除权除息计算公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不转增股本且不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实际每股红利)÷总股本=84,147,013×1÷86,139,015≈0.9769元/股 [5] - 以2025年6月11日收盘价43.8400元/股测算,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为42.8400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42.8631元/股,差异影响约0.05% [5]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差异化分派符合条件: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且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0.05%) [6]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未损害股东利益 [6]
阿特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自筹资金/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42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1] -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3,609,202,7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41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35,626.45元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03,338,047.9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0% [2] - 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依据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79,014,600股增至86,612,2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01,605,124股 [3] - 调整后的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336,425,934.63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41元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差异化权益分派条件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4] - 以申请提交前一交易日收盘价8.52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2599%,低于1%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保荐机构对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5]
华海药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1]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 - 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1]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结果为0.2488元/股[2] - 以2025年6月16日收盘价20.60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0.35元/股,虚拟分派为20.3512元/股[2]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59%,小于1%[2] 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2] -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上述两个条件[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4]
芯源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股份数量为102,607股[3]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3][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3][4] - 新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139,200股,总股本增至201,277,846股[4]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201,175,23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相应调整[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参考价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5]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0.1099元/股(201,175,239×0.11÷201,277,846)[5] - 以申请日前收盘价93.70元/股模拟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3.59元/股[5] - 虚拟分派与实分派参考价差异仅0.000107%,影响小于1%[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6] -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6]
昱能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不超过220元/股的价格回购1-2亿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1]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影响,2024年7月3日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219.60元/股 [1] - 截至2024年9月11日,实际回购1,743,788股(占总股本1.1158%),成交价区间42.95-128.99元/股,总金额1.62亿元 [1] - 根据法规要求,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54,533,6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2] 分红计算依据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13,458.80元(154,533,647股×0.4元/股) [3] -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为0.3955元/股(总股本156,277,435股为基数) [4] - 以2025年6月13日收盘价40.78元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40.38元,虚拟除权参考价40.3845元,差异绝对值小于1% [4] 中介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确认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回购股份规则》等法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4][5]
厦钨新能: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钨新能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0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70,589股,计划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4]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需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9,600,4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元并转增2股 [4][5]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7,840,164.80元,转增83,920,08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04,691,083股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公式: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5][6] - 虚拟分派测算显示现金红利0.3989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0.1994,实际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差异仅0.0408% [6]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小于1%,符合交易所监管要求 [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规 [7] - 方案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对除权参考价影响微小 [7]
晶华新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0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882,800股股份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且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差异化分派方案 - 回购的1,882,8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87,816,261股计算将派发现金红利25,903,463.49元(含税)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894元/股基于前收盘价16.130元/股 [2]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09元/股对应除权除息参考价16.04元/股 [2] 差异化分派合规性 - 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为0.0037%低于1%阈值 [3] - 承诺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行为 [3]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规 [4] - 保荐机构对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4]
南京医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向17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59,0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40,000股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80,951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308,635,4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2][3] - 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2]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变更为1,308,916,414股 [3] 差异化分派方案计算方式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08,635,463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6月12日收盘价5.24元/股测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7元/股(含税) [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07元/股 [4]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约为5.07004元/股 [5]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72%,影响较小 [5]
思特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7:19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完成两次股份回购 首次回购536,872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4] 第二次回购297,803股占公司总股本0.07%并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5] - 截至差异化申请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536,872股 尚未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5] - 根据相关规定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导致权益分派需进行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6]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5] - 具体方案为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8] - 若实施期间总股本变动 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8] 差异化分派计算依据 - 截至申请日公司总股本401,841,572股 扣除回购账户536,872股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401,304,700股[8] - 以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90.60元/股为基准 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5元[9] - 计算得出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90.45元/股 虚拟分派参考价格为90.4502元/股 差异影响绝对值仅0.0002%[9] 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监管指引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