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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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诱惑,远离社保费违规补缴陷阱!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8 19:10
个税APP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进入对应扣除项目点击【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新的扣缴单位后重新提交 [10] - 修改扣缴义务人前需确认新单位已在个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展现 若未展现需联系当前任职单位办税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添加雇员信息并报送成功后APP即可显示新单位 [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 - 跨省经营的总分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责任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及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由总机构或主要机构场所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 [13] - 若分支机构按规定可独立享受优惠事项 则由其自行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 同时需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备查资料清单报送总机构或主要机构场所汇总 [13]
税收支持科技创新,这些政策请您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4 21:59
研发投入税收优惠 -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实际发生额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 - 企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200%在税前摊销 [3] - 政策享受主体排除七类行业企业,包括产品常规升级、直接应用公开成果等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 [3] 技术转化税收优惠 -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 - 与技术转让、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价款需与主合同价款在同一张发票开具方可享受免税 [3] - 符合条件企业通过自行申报方式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 政策涉及税种为企业所得税 [4] 税费退还政策 - 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元)时代开专票已缴税款可在追回发票或红字冲销后申请退还 [12] - 减免税政策发布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导致已入库税款可申请减免退税 [12] 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 经营主体可在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评价结果后于次年评价前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评价 [18] - 失信行为未记入评价结果时,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信用级别 [19] - 企业破产重整中依法缴清税款、利息、罚款并纠正失信行为后可申请按破产重整标准修复信用 [21]
【便民】这些关于毕业后灵活就业相关问题,来看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3 20:14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 高校毕业生可以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进行灵活就业 [2] -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结算 例如每日工作4小时 每周工作四天 时薪80元 每月5日发放工资 [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 - 毕业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行缴纳社保 [6] - 灵活就业人员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11][15]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格 - 补贴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上海高校毕业生 [11][15] - 申请人必须是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保 [11][15]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的社保费的50% [12][16] - 补贴期限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累计不超过24个月 [13][17]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者需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交申请 [14][18] -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 毕业证 居住证非户籍人员 补贴申请表及银行账户等 [18] - 灵活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采取个人承诺制 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18]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2 08:57
企业所得税不可扣除支出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5] - 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5] - 超出法定范围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及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5] - 赞助支出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5]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包括不符合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5]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限制 - 不适用加计扣除行业的企业需满足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50%的条件[7] - 企业产品常规性升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8] - 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9] - 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0] - 对现存技术或产品的简单改变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1] - 市场调查、管理研究及质量控制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2][13] -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研究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4]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 - 小型微利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6][17]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享受优惠[16][17] - 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16][17]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6] - 优惠税率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16] - 相关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17] 其他不可扣除支出 -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19] -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及非银行机构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19]
【实用】公益捐赠后,企业、个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9 17:10
企业所得税捐赠税收优惠 -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1] - 目标脱贫地区扶贫捐赠支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可据实扣除 覆盖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特困地区县 [1] - 货币性资产捐赠按实际收到金额确认 非货币性资产捐赠需提供公允价值证明 [1] 个人所得税捐赠税收优惠 - 个人公益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税前扣除 国务院规定特殊情况可全额扣除 [3] - 货币资产捐赠按实际金额确认 股权房产捐赠按财产原值确认 其他非货币资产按市场价格确认 [4] - 个人需留存捐赠票据五年 可通过个税APP填报捐赠记录选择月度或年度扣除方式 [6][7] 捐赠凭证管理要求 - 捐赠需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单位印章 [6] - 个人未能及时取得票据时可凭银行支付凭证临时扣除 90日内需补交票据 [6] - 单位统一组织捐赠可凭汇总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6] 政策依据文件 - 主要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99号公告 [8] -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第49号公告 [8] - 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 杭州亚运会税收政策单独公告 [8]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16)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9 16:20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 - 免征范围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7]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国税地字〔1988〕15号文件 [8]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12] -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纳税人可按月申请退税 [13] - 除上述4个行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需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15] - 新增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退税比例为60%,超过1亿元部分退税比例为30% [1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可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20] - 投入正式生产的研发剩余原料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享受加计扣除,需按生产经营费用核算 [20][21] - 企业需区分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21]
企业必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五大误区与真相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6 14:2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与误区 - 企业产品常规升级、科研成果直接应用、商品化后技术支持、重复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管理研究、质量控制测试维修、社会科学艺术研究等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4] - 亏损企业汇算清缴年度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仍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虽会加大亏损额但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7][8] -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0][11] - 烟草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3][1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核定征收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可享受[15][16][17]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4项社会保险费和4项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23]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扣5分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扣3分 提供虚假资料扣11分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 已代扣代收未解缴按月计算扣11分 未履行扣缴义务按次计算扣5分[26]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 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加5分其他加4分 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 90日后纠正加2分[30] - 案例A公司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扣5分 但1天内补报修复加5分最终信用扣分0分[29][33][34] - 案例B公司逾期33天申报社会保险费扣5分 修复加3分最终信用扣分2分[36] - 案例C公司未按规定期限缴纳40万元税费分四期补缴 按纠正时长和缴纳比例修复合计3.95分最终信用扣分1.05分[38][39]
一问一答 | 这份出口退(免)税政策基础与合规要点,请您查收!(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16:28
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 出口退(免)税备案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可在备案后按规定申报退(免)税或免税 [3] - 出口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先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结清退(免)税款 [3] 备案单证管理 - 电子购销合同符合备案单证规定企业可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 [4] -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不得擅自损毁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未达比例需缴纳保障金 [8] - 电子税务局申报提供补录式和填表式两种模式需填写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 [8][9][10][13][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员范围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技工其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可归集 [16][18][20][22] - 外聘研发人员需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费用可归集但行政后勤人员费用不可归集 [23][24][25]
以下3种情形,不用申报纳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21:30
零申报合规要求 - 即使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产生 也必须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这称为零申报 [2]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 - 未按时进行零申报将对企业经营与纳税信用造成负面影响 [2] 农产品销售与加工税务处理 - 自产蔬菜属于免税项目 而腌菜等加工品属于应税货物 需正常缴税 [3] - 10万元自产蔬菜应填报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免税项目中 5万元加工食品需填入应税销售额栏 [3] - 错误将免税销售额计入应税销售额或将应税销售额误填为免税销售额会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风险 [3] 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申报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享受免税 需按征收率申报纳税 [4] - 专票和普票处理方式不同 专票带抵扣功能 只要开具专票都需按征收率缴税 [4] - 专票不含税销售额需填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其他发票销售额填写在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 [4][5] 印花税优惠政策 -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收印花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37号文规定 [12] - 该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12] 跨省经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 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优惠政策 [15][16] - 相关资料应由总机构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3号公告第八条规定 [16][17]
社保缴费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这些情形可能影响您的信用评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13:5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 按月计算 a 具体规定: 3日内纠正 => 加5分 涉及税费款2000元 => 以下的加5分 3日后30日内纠正 □ 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90日内纠正 —— > 加3分 90日后纠正 □ > 加2分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 按月计算 扣5分 a 具体规定: 3日内纠正 => 加5分 涉及税费款2000元 3日后30日内纠正 □ > 以下的加5分 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90日内纠正 —— > 加3分 90日后纠正 □ > 加2分 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涉税涉费资料 7 具体规定: (1)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的, 按次计算,扣3分 3日内纠正 □ > 加3分 3日后30日内纠正 □ > 加2.4分 30日后90日内纠正 —— > 加1.8分 90日后纠正 => 加1.2分 (2)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 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涉费资料的, 扣11分,且该指标不允许修复。 | | | rd 具体规定: 3日内纠正 □ ○ > 加5分×本期缴纳比例 1.涉及税费款2000元 3日后30日内纠正 c―○ 以下的 3日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