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搜索文档
天山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2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以规范公司治理 包括调整法定代表人职权 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职责 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 [1]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步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删除《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 [2] - 新增董事任职资格及高管职务侵权责任条款 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明确独立董事定位与职责 [2] 议事规则与制度更新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文件 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2][3] - 制定20项新治理制度 涵盖《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 [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从3名增至5名 新增赵新军、薄克刚为委员 陆正飞任主任委员 [4] 资本运作与股东回报 - 子公司河南天山材料放弃泌阳中联新材料49%股权优先购买权 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7.056亿元金额内决策 [5][6]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强化利润分配透明度与连续性 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4] 人事与会议安排 - 聘任秦启慧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6] - 拟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需股东批准的议案 [6][7]
天山股份: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2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可持续发展需要 [1]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将以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 - 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2] - 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2]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方式 -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优先适用现金分红 [2] 利润分配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2] - 董事会可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 2025年至2027年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3] - 具体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 利润分配的决策、监督和披露 - 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4] -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配利润的原因及资金用途 [4]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 [4] - 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用股票股利方式 [4]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5]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 [5]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 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 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必要时可调整 [5] 规划其他事宜 - 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6]
北特科技: 北特科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1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优先保障现金分红并兼顾股票股利分配 [1][2] - 分红政策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平衡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与股东整体利益,尤其重视中小股东诉求 [2][3] - 现金分红比例设定最低30%的刚性要求,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占比需达80%) [4] 规划制定因素与原则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战略、融资环境及投资者意愿,强调回报机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分配原则要求每年按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1][2] 利润分配形式与条件 - 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且可追加中期分红 [2] - 现金分红需满足两大前提: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4] -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为营收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股本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 [4] 决策与监督机制 - 董事会需专项论证分红方案合理性,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并可直接征集中小股东提案 [2][3] - 股东大会审议时需提供网络投票渠道,调整分红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5]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 [3][4] 差异化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时降至40% [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难以区分发展阶段时参照执行 [4] 政策调整与生效 - 当外部环境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调整分红政策,但需经独立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5] - 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五洲新春: 五洲新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6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投资者 [9]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902,15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 [1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价格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 [11] - 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13.46亿元 [12][13] 股东大会相关安排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7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司会议室召开 [5] - 会议将审议9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分红回报规划等 [2][5]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投票,表决票需明确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 [6][7]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13] 公司治理与合规事项 - 公司自查认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法规要求 [7] - 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建立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16][17]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 [18][19]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有6个月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 [12]
华业香料拟定增募资1.13亿元 用于增强内酯系列香料供应能力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6-26 00:11
公司融资计划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 13亿元 用于年产1300吨香料生产装置建设[1] - 募集资金将优化财务结构 2022-2024年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至10 49%[1] - 定增项目旨在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28 12% 2025年Q1营收同比增长24 06%[1] 行业与市场地位 - 主营内酯系列香料 应用于食品饮料 日化 烟草 饲料等领域[1] - 2023年全球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306亿美元 预计2025年增至321亿美元(年复合增速2 3%)[2] - 募投项目将增强供应能力并提升市场占有率[2] 战略发展规划 - 发布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按发展阶段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20%-80%)[2] - 专家指出分红政策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同时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2] - 行业协会认为扩产是维护客户关系 保证供货能力的必要举措[1]
华业香料: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18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1][2] - 规划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至少分配10%可分配利润或三年累计30%[3][5] - 分红比例差异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时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20%[3] - 现金分红需满足每股收益≥0.1元、审计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单年支出≥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等条件[4][5] 规划制定原则 - 综合分析经营发展、股东意愿、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2] - 决策过程需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2] 分红形式与条件 - 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且每年至少一次,可中期分红[3] - 股票股利分配需考虑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盈利增速的匹配性,避免影响债权融资成本[5] - 累计分红不得超过可供分配利润范围,未分配利润可结转下年度[5] 决策机制与调整程序 - 分红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5][6]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股东大会2/3表决通过,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6] - 每三年评估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股东反馈及公司因素决定是否调整[7] 监督与沟通机制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需督促整改[6] - 股东大会审议时需提供网络投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回应关切[6]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1 07:04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 众兴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自身经营资金需求,合计质押股份达公司总股本的5%以上 [1] - 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已获深交所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24号) [1]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的36.83%,公司称风险可控且无平仓风险 [2] 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代表749,992,131股(占总股本50.7099%) [8] - 现场出席股东持股占比47.3241%,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比3.3858% [9][10] - 中小股东参与表决股份占比0.5697%,其中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持股0.5609% [11][12] 议案表决结果 - 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3]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4] 公司经营状态 - 公告强调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步推进,控股股东长期看好公司发展 [2] - 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或业绩补偿义务,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 [2]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6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26日13:30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 会议将审议包括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4] - 股东需提前登记签到,未登记或迟到者不得参与表决,会议禁止个人录音录像,发言需围绕议题 [1][2] 股票发行方案 - 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7,025,656股(总股本30%),募集资金不超过1.99亿元,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17,111,176股 [5] - 测算显示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可能摊薄:在2025年净利润增长10%/持平/下降10%三种情景下,每股收益分别为0.92/0.83/0.75元,较发行前下降6%/7%/7% [5] - 募集资金将用于泰国生产基地等钎焊材料产能扩张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协同,涉及银钎料、铜基钎料等产品线 [6][7] 业务与技术储备 - 公司拥有30年钎焊材料技术积累,形成"三级"人才梯队,具备定制化研发能力,海外客户覆盖40余国 [7][8][9] - 泰国项目将由现有管理团队主导,结合本地招聘,通过培训体系保障运营,同时加强国际化人才建设 [8] - 营销网络稳定,通过服务下游领先客户保持技术迭代,增强客户黏性,品牌在国际市场具影响力 [9] 分红回报规划 - 2025-2027年规划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区分成长期/成熟期设定20%-80%差异化标准 [14][16] - 分红需满足盈利、现金流为正、资产负债率低于70%等条件,重大投资期间可豁免现金分红 [15] - 将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对异常分红方案有特别审议权,调整政策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通过 [17][18] 前次募资使用 - 2020年IPO募资3.19亿元,实际投入2.86亿元,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专户已注销 [20][21][29] - 主要项目"年产4000吨钎焊材料"已建成,实际投资较承诺节省7.5%,研发中心项目因属科研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1][23] - 期间多次使用闲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高1.4亿元)及现金管理(单次最高1.2亿元),均按期归还 [24][27]
五洲新春: 五洲新春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 公司制定本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 [1] - 规划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制定原则与考虑因素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 [2] - 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 制定政策时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 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 分配原则:在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3] - 分配形式:优先采取现金方式,也可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 [3] - 现金分红条件: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20% [3] - 差异化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可达20%、40%或80% [4] - 利润分配间隔:每年至少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5] 决策程序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5] - 监事会需对董事会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 - 决策过程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 [5] - 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提出分红提案 [6] - 股东大会审议前需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6] 规划调整机制 -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视规划,根据经营状况和股东意见进行必要修改 [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 调整议案需充分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董事会需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2/3以上通过 [7] - 监事会审议调整议案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议案时需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7]
奥来德: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5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 [1]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主持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共11项子议案均获9票同意) [1][2]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3] 其他重要议案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3]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4] 信息披露安排 -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包括发行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