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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 中远海控2024年末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9:19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3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 | A股 | 2025/6/24 | - | 2025/6/25 | 2025/6/25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1.03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 5 月 2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 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 ...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9:1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A股每股0.055元人民币,B股每股0.007649美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268,353,501股为基数实施 [1] 相关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1]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0日 [1]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保管 [1] - B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算 [3] 税务处理 - A股个人股东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1]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06884美元 [3] - B股外籍个人股东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07649美元 [4]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咨询联系方式:公司战略发展部,电话021-50390727 [4]
一图了解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何免征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股息红利收入确认 -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5] 留存备查资料要求 - 企业享受股息红利免税优惠需留存以下资料:被投资企业最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票需额外提供持股凭证、持股比例及超12个月说明) [6] - 需留存被投资企业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6] - 若被投资企业涉及清算,需留存税务机关受理的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剩余财产分配明细表复印件 [6] - 需提供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6]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 预缴申报时在A200000表第7行"免税收入"项下增行选择"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7][8] - 汇缴申报需填报A100000表第22行及A107011表反映免税投资收益情况 [8] 申报表结构 - A200000表包含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基础计算项,免税收入调整项位于第7行 [8] - 实际利润额计算需扣除免税收入等调整项(公式:3+4-5-6-7-8-9) [8] - 应纳所得税额按25%税率计算后可再扣减免税额及已缴税额 [8]
中国瑞林: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总股本120,00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分配方案覆盖全体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 分红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8,除权(息)日为2025/6/19,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1] 股东红利发放方式 - 主要股东(如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及员工持股平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5元[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45元[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45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50元[4]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53105[4]
一图看懂丨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何免征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2 17:17
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4〕81号文(沪港通)和财税〔2016〕127号文(深港通) [2][3] - 企业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为2019年第52号公告和2023年第22号公告 [3][4] -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 居民企业之间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为2019年第64号公告 [4] 股息红利收入确认时点 -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 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实现 依据为国税函〔2010〕79号文 [6][7] - 若上市公司做出利润分配公告时企业持股未满12个月 即使后续持股满12个月 其取得的股息红利也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7] 免税政策适用范围 - 企业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不能适用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政策 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7]
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8:1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3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45元 ? 相关日期 | | | | | 现金红利发放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 | | | | 日 | | A股 | 2025/6/18 | - | 2025/6/19 | 2025/6/19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
通策医疗: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7:06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总股本447,289,11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280,102.65元 [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2]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6/17 [2] - A股除权(息)日:2025/6/18 [2] -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 [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 [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 [5][6]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45元 [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6] - 联系电话:0571-88868808 [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1 03:5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473元(含税),以总股本148,16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079,680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7] 实施时间与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5] - 红股或转增股本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5] 扣税规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1年以内(含1年)转让时补缴个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4257元 [9] - 香港市场投资者(含企业和个人)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4257元,符合税收协定的可申请退税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0.473元 [10] 其他信息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年度为2024年 [2][7] - 咨询方式:证券部电话0510-83572670 [11]
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总股本116,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元 [1][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分红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红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施建明、施屹等)及特定无限售条件股东(闻娟英、蔡芳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税负 [3][4]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派发税前每股0.30元 [7]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咨询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572-3958999 [7]
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总股本为363,742,1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12,29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2,729,86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732,322.70元(含税)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下,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4)÷(1+0) [2] 分红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3] 股东红利派发细则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1755元;解禁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1755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按税前每股0.195元派发 [7] 特殊股东安排 - 公司股东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戴冬雅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