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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董事长成老赖“秘而不宣”?监管喊话:换人!中小股东曾反对董事长任命
搜狐财经· 2025-06-25 13:00
公司违规行为 - 精艺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黄裕辉被多地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1][4] - 公司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黄裕辉失信情况 [4] - 公司董事长黄裕辉不具备任职资格,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4] 责任认定 - 董事长黄裕辉、总经理卫国、董事会秘书杨翔瑞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4] - 黄裕辉、杨翔瑞对公司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卫国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4] 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精艺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5] - 对黄裕辉、卫国、杨翔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整改,更换董事长并如实披露信息,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5] 公司治理情况 - 今年3月精艺股份完成换届选举,黄裕辉再度当选董事长 [5] - 股东大会审议黄裕辉任命议案时,中小股东25人代表658250股中仅44股投同意票,多数中小股东不同意其任命 [5] 实控人背景 - 黄裕辉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7] - 2019年5月起任精艺股份董事长,2021年担任大方广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7]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7.07万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人、董事长 [7] - 此前曾于2022年8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受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2022年9月30日受到上交所通报批评 [7]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8 04:01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问题 [1] - 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资金往来情况 [1] - 2020年9月公司以所持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36.41%股权(对应出资额6,553万元)为限,为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0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10月30日才对外披露 [2] - 公司还存在治理不规范问题,包括违规担任股东大会监票人、无书面会议记录、人员任职不规范等 [4] - 时任董事长韦清文、总经理刘辉、李文全、财务总监李维昌、董秘周淼怀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4] - 公司表示将按要求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和对外担保行为 [5] - 涉及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担保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5]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9] - 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无影响 [9] - 如出现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9]
“天团”加持!A股董秘圈 、港股IR圈请注意:新财富杂志重磅评选投票开启!
证券时报· 2025-06-17 19:40
评选活动概述 - 2025年度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评选暨港股最佳IR评选资料申报已于2025年6月13日结束 [1] - 投票环节于6月17日启动 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时30分 [2] - 评选旨在挖掘优秀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者 提升上市公司信披及IR管理水平 [4] 评选体系与奖项设置 - 采用主客观评分+数据验证的硬核评价体系 涵盖A/B股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及港股IR团队 [5] - 设置300位最佳董秘奖、金殿堂奖、最佳资本运作奖等系列奖项 [5] - 通过模型检测上万条数据与专家评审交叉验证 确保评选严谨性 [8] 权威评审阵容 - 200+专家组成"学术派+实战派+研究派+上市公司实操派"评审团 [14] - 学术代表包括南开大学李维安、北京大学卢海等十余位学者 [10] - 机构投资代表涵盖华夏基金李一梅、博时基金于善辉等资管领袖 [11] - 证券研究方集结长江证券刘元瑞、海通证券路颖等分析师 [12] - 上市公司代表含招商蛇口原董秘刘宁等百余位金殿堂董秘 [13] 区域交流活动 - 2025年3月起在全国9城举办规则交流会 覆盖500家上市公司 [16] - 武汉站聚焦AI赋能产业转型 吸引百余位上市公司高管 [20] - 长沙站探讨科技与治理融合 近50家湖南上市公司参与 [21] - 杭州站聚焦数字经济治理创新 长三角百家上市公司出席 [22] - 北京站100余家企业研讨ESG实践与董秘职能升级 [25] - 深圳收官站汇聚100余位代表 探讨ESG治理革新与AI赋能 [29] 传播与影响力 - 9场活动通过证券时报全平台传播 覆盖百万级受众 [17] - 评选规则交流会联合各地上市公司协会及券商战略支持 [20][21][22][25][29]
恒邦股份: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快讯· 2025-06-12 18:47
公司违规信息披露事件 - 恒邦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副总经理刘元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刘元辉因未及时将个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山东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上述两项监管措施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去年亏了1.18亿,河南假发大王瑞贝卡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收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06-05 11:54
公司违规与处罚 - 公司因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8亿元 [1]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 公司在5月23日刚完成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五个问题的整改 [3] 财务表现 - 2024年出现上市以来首次亏损金额达1.18亿元 [1] - 2024年前三季度保持盈利状态但四季度单季亏损1.28亿元 [1] - 营销费用较上年度增长62%使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近30% [3] 公司业务 - 主营产品为工艺发条、化纤发条、人发假发、化纤假发等 [1] - 主要产品销往北美、西欧、亚洲、非洲等海外市场 [1] - 加强了对独立站等跨境电商新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 [3] 历史违规问题 - 未按规定在2021-2024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事项 [3] - 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3] - 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3]
首航新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20
培训基本情况 - 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培训方式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1] - 培训地点为首航新能会议室 [1] - 培训人员包括刘怡平、强强 [1] - 培训对象涵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1] - 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内容 [1] 培训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简介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注要点 [1]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法律体系、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1] - 募集资金管理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变更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机制 [1] - 培训形式包括演示讲义、解读法规条文、案例分析及问题解答 [1] 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2] - 培训有序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 [2] 培训结论 - 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刻 [2] - 培训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 - 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
港通医疗: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总则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以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 [1] - 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且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2]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义务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 [3] -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亦被纳入义务人范畴 [3] - 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也需履行报告责任 [3]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如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超1000万元)、关联交易(占净资产0.5%以上)等 [4][5]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或可能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需报告 [5]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核心业务、技术、经营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等 [5] 内部报告程序 - 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触及提交审议、协商谈判、签署协议等时点后24小时内通过书面/邮件/电话形式向证券部报告 [6][7] - 证券部需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则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公告并按程序审核 [8] - 报送材料需包含事项原因、各方背景、协议文本、政府批文等关键文件 [11] 管理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并备案 [12][14] - 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15]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培训以确保报告质量 [16] - 瞒报/误报导致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批评、罚款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 [17]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18][21] - 条款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20]
离谱!*ST九有信披“抓梦脚”:“95后”实控人身兼数职、公司深陷退市危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8 16:27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ST九有及实际控制人袁硕因信息披露错漏收到上交所监管警示和湖北证监局警示函处罚[2][3] - 信息披露错误包括内控报告审计意见类型、董事长姓名(袁硕将自己名字写错)、董监高年龄、董事参会次数等关键数据[3] - 公司未按规定在年报披露时一并发布年审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意见等重要文件[3]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动 -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硕(30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因前任董秘张宇飞于2023年11月辞职[4] - 证券事务代表尤雨佳2025年1月离职 继任者陈俊任职不足三个月即于2025年5月辞职[4] - 公司市值5.92亿元 处于停牌状态 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一季度末股东人数1.5万名[3][5] 行业信息披露错误案例 - 京投发展2024年年报将合营企业出资额单位"万元"误写为"亿元" 导致数据偏差(20000亿元更正为20000万元)[5] - S佳通董事会决议公告将实际出席人数9人误写为8人 并错误表述"全体董事出席"[5] - 锋龙股份2025年公告误写为2024年 疑似套用模板未修改日期[6] - 西藏珠峰2024年公告中董秘"胡晗东"名字连续三次错写为不同版本 因直接拷贝PDF未复核[6] 错误原因分析 - 上市公司经营状态不佳导致董秘办公室工作繁重人手不足 增加"忙中出错"可能性[4][6] - 信息审核机制不健全 内部流程不规范 人员专业素养不足是根本原因[7] - 部分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不足 缺乏多层级审核制度和专业培训[7]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53
商誉减值问题 - 巨星农牧未在禽业板块2021年起出现商誉减值迹象时及时计提商誉减值 [1] - 商誉减值损失确认不规范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1] 关联交易问题 - 公司2023年度部分关联采购未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2] - 关联交易问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及审批的规定 [2] 责任认定 - 2021年度、2022年度时任董事长贺正刚、总经理段利锋、财务总监赵志刚对商誉减值问题负有责任 [2] - 现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唐光跃对关联交易问题负有责任 [2] 监管措施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警示函将被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需在收到警示函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问题并承诺加强规范管理 [3] - 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3] - 警示函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
浙商中拓: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9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部分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已发生变化但未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2] - 公司应收债权转让后转回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相关期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 公司已于2025年1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 违规行为及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3] - 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董事会秘书雷邦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 [3]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积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总结整改 [4] - 将持续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学习 [4] - 承诺进一步健全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4] 其他说明 - 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4] - 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