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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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团”加持!A股董秘圈 、港股IR 圈请注意:新财富杂志重磅评选投票开启!
证券时报网· 2025-06-17 19:27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转自:新财富杂志 200+行业大咖组成"神仙评审团"坐镇,从A股到港股,谁是年度"最佳董秘""港股最佳IR"?这场被誉为资本市场"奥斯 卡"的评选,正用阳光透明的评分标准+科学硬核的评价体系,为职群点亮标杆! 截至2025年6月13日,"2025年度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评选暨新财富杂志港股最佳IR评选"的资料申报已经结束。 本届评选投票环节于6月17日正式启动,投票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9日17时30分。 01 主客观评分+数据硬核验证,汇总产生系列奖项 本届评选于5月正式启动,旨在挖掘中国资本市场优秀的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者,表彰高质量履职的董秘和IR职 群,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上市公司价值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 持续健康发展。 评选以A/B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A/B股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港股上市公司IR团队作为对象,以"权威性、系统 性、前瞻性、有效性"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主客观评分和数据验证的结果,汇总产生2025年度系列奖项(包 括300位最佳董秘奖、金殿堂奖、最佳资本运作奖、最佳可持续发展 ...
中青旅: 中青旅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23
公司治理规则修订 - 公司为落实监事会改革要求并优化治理程序,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涉及29条条款调整,包括股东会召开程序、表决机制等核心内容[1] - 修订依据包括最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则,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大会召开机制 - 明确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触发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2] - 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3] -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间从20日缩短至15日,年度股东大会维持15日通知期[17] 提案与召集程序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13] - 新增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作为召集主体,与监事会并列成为股东大会召集人[12][15] - 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处理[20]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明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计票监票,现场表决需当场公布结果[26] - 特别决议事项新增"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1][33] - 普通决议事项包含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等常规事项,需过半数通过[30] 会议记录与存档 - 详细规定会议记录要素,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12项内容[37] - 记录需由董事、监事、董秘等签字,与签到册等资料一并永久保存[39] - 未通过提案需在决议公告中特别说明,变更前次决议需重点提示[40]
让“关键少数”发挥出关键作用
经济日报· 2025-06-08 05:55
政策导向与公司治理改革 - 强化控股股东诚信义务 支持引入持股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1] - 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 设置独董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1] -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 提升决策科学性 [1] 上市公司在治理体系中的定位 -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基石 其透明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可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1] - 上市公司治理经验可带动各类企业提升治理水平 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实践样本 [1] 关键少数的作用与现存问题 - 控股股东 实控人和董监高是公司发展的掌舵人 其行为决定治理有效性 [2] - 财务造假和资金侵占等违法行为多源于关键少数失职或监守自盗 [2] - 问题根源包括外部监管不足 法律法规待完善 以及内部监督失效 [2] 治理优化路径 - 鼓励机构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利用其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增强决策专业性 [2] - 独董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专门会议机制可防范内部人控制 激发治理内生动力 [2] - 信息披露制度需围绕关键少数展开 确保信息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3] 监管方向 - 监管部门需细化治理规则 通过明确责任 强化监管和加大问责约束关键少数 [3] - 通过制度引导关键少数发挥应有作用 从根本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治理水平 [3]
审计委员会不可“当摆设”!中上协新规筑牢A股财务“防火墙”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7 14:5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晨 北京报道 此外,工作指引完整列举8项原属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接受股东 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为2026年过渡期后取消监事会的架构改革铺路。 程序严格:开会不再"走过场" 针对以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工作指引》设计了严密的程序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正持续优化。 6月6日晚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发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下称《工作 指引》),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履职尽责、监督事项等作出具体性规范化指导意见。 中上协表示,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 作等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进一步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制度,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职权等进行了优化调整。此次《工作指引》 的出台,旨在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和参考,并作为评估和提升审计委员会运作质效 的基础。 记者梳理发现,《工 ...
为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中上协发布这一工作指引
贝壳财经· 2025-06-06 20:37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出台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式出台《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履职尽责、监督事项等作出具体性规范化指导意见 [1] - 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1] - 《工作指引》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1] 审计委员会职责优化调整 - 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制度,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职权进行了优化调整 [1]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在2024年年报期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职,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包括向监管部门汇报财务造假线索、发出督促函、对年报投反对票等 [2]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质效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 下一步工作计划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将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上市公司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更好理解把握规则要求和履职重点 [2] - 《工作指引》将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及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将督促采取相应措施 [2]
上海能源: 上海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21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1] - 股东需提前登记发言并提供书面提纲 [1] - 所有列入议程的议案必须表决不得搁置 [1] - 第10项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 其他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2] 会议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6月13日13:30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2] - 会议地点在上海万源诺富特酒店 [2]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2] 董事会建设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3名内部5名外部) [3]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审议44项议案 [3] - 组织外部董事赴新疆江苏生产基地调研 [4]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 [4] 战略决策 - 审议通过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等议案 [5] - 制定"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 [5] - 2024年决策基本管理制度类议案2项 [6] - 决策人事提名类议案7项 [6] 风险管理 - 建立合规管理数据上报机制 [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7] - 专门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7] - 听取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并审定防控措施 [10] 董事会工作计划 - 推动战略从制定向督导实施转变 [8] - 建立重大事项会前沟通机制 [9] -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0] - 修订公司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 [11] 监事会工作 - 2024年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 [20] - 对公司财务运作等事项进行监督 [21] - 认为公司运作规范程序合法 [22] -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状况 [22] 独立董事履职 - 魏臻出席3次董事会审议22项议案 [27] - 吴娜出席全部董事会审议44项议案 [37] - 朱义军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 [51] - 独立董事均发表专业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49]
中小股东临时提案频现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生变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02:30
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热潮 - A股掀起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热潮,多家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包括东华能源(2.01%)、恒立钻具(1.45%)、*ST景峰(1.26%)等[1] - 8家上市公司持股3%以上(低于5%)的股东也提交了临时提案,显示中小股东参与度提升[1] - 部分提案未获通过,如华特达因、银禧科技董事会否决持股3%以上股东的提案[3] 驱动因素分析 - 法律保障增强:新公司法将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至1%,且禁止公司提高该比例[1] - 股东权利意识增强:中小股东将临时提案作为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重要工具[1] - 公司治理内在需求:部分公司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中小股东希望通过提案改善治理[1] 典型案例 - *ST景峰:持股1.26%的平江国资提交选举董事的临时提案并获董事会通过[1] - 恒立钻具:持股1.45%的股东胡汐斐提交权益分配预案临时提案并获通过[2] - 东华能源:持股2.01%的马森能源提交关联交易担保提案并获通过[2] - ST凯利:持股3.51%的股东提交补选独立董事提案并获通过[3] 规则修订情况 - 沪深北交易所将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至1%,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5] - 云赛智联、铁建重工等公司修订章程,将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下调至1%[5][6] - 4月25日以来172家公司完成修订,远超去年7月至今年4月的143家[6] 积极意义 - 完善治理结构:中小股东带来多元化视角,弥补大股东决策局限性[7] - 权力制衡:防止大股东和管理层滥用权力,保障决策公平性[7] - 提升决策质量:中小股东的专业知识和信息渠道有助于提高决策科学性[7] - 权益保护:临时提案成为中小股东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7] - 资本市场影响:增强公司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8]
东方红资产管理周云:下一个十年值得更加乐观
点拾投资· 2025-06-03 19:42
投资框架演进 - 2020年3月首次提出低估值投资框架并长期坚持[1] - 2022年12月强调需兼顾估值与市场规律[1] - 2025年5月新增质量排除法 通过剔除市场后50%-60%低质量公司优化组合[1] 核心竞争优势 - 独立判断能力源于对抗人性从众弱点 引用"阿希实验"显示35%平均从众率[2][11] - 不参与市场共识更迭 避免追涨杀跌使其长期跑赢沪深300[2][17] - 大小盘风格灵活切换 2020年增持小盘股 2015年专注大盘股[17][18] 质量与估值结合 - 采用质量排除法剔除后50%-60%公司 在剩余标的中构建均衡组合[5][21] - 避免过高质量要求 防止错失周期底部机会[20] - 未配置银行(担忧资产周期性)和煤炭(错过机会)体现差异化选股[19] 产业竞争力分析 - 中国与日本差异显著 日本产业优势全面丧失 中国家电企业30年盈利能力持续超越日本同行[22] - 中国企业优势扩展至管理输出 海外收购项目扭亏为盈案例增多[23] - 光伏行业典型内卷案例 600GW销量下全产业链曾亏损1000亿[23] 长期发展路径 - 政策引导分红提升底层资产回报率 改善ROE水平[5][24] - 供给侧改革需解决内卷 短期靠能耗控制 长期靠碳排放约束[23] - "924"行情突破2007年收敛三角形 标志进入GDP增速放缓但ROE提升的新时代[24][25] 市场共识规律 - 共识演进呈现周期性 2015年"以小为美"与2020年"漂亮50"本质相同[14] - 市场顶部特征为一致看好 底部伴随分歧 上涨过程是估值扩张与投资者"倒戈"的过程[13] - 所有股票均具周期属性 差异仅在于周期长度[14]
瑞可达: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3 17: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 Ltd [3] - 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 邮政编码215124 [3] - 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84355327X [3] -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 [3] -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股票简称瑞可达 股票代码68880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7.4335万元 [3]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是通过股份公司形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最大化经济效益并为股东创造回报 [6] - 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件及组件 光电连接器 传感器 线束 充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 - 业务涵盖卫星导航终端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6] 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20567.4335万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7] - 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6400万元 发起人共6人 [7] -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经营方针决定 董事监事任免 利润分配等职权 [14][1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名 独立董事3名 [44] - 设立战略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45]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51] - 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57]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28][29] - 选举董事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33]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3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20] - 公司禁止为购股者提供财务资助 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 [7][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62]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59]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且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62]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 [59]
每经热评|支持积极股东积极作为 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02 20:22
政策导向与资本市场改革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1] - 当前A股市场举牌事件较少(2022-2024年分别为85次、49次、71次),导致大股东在董事会决策、资本运作中占据主导地位,小股东权益保障不足 [1] 积极股东的核心条件 - 持股比例达到5%举牌线是基础门槛,需披露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信息,且股份存在6个月限售期限制 [2] - 积极股东需具备专业研究能力和资源整合优势,能够通过投票权参与治理,团结中小股东影响决议结果 [2] 制度优化建议 - 需加强股东大会提案权、董事提名权保护,解决股东提案受阻问题 [3] - 建议优化股东投票权征集渠道,降低治理成本,并在税收、交易费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 市场现状分析 - 当前A股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举牌事件占比极低,导致小股东投资行为短期化,与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相悖 [1] - 散户因个体投票影响力微弱常放弃行使权利,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沦为"大股东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