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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新规公布 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复活”渠道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02:09
◎记者 陈芳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出台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扩大了信用 修复范围,并缩短了公示期和办理时限,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 为,重塑良好信用。新《办法》共31条,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 新《办法》还进一步缩短处罚信息公示期和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 月缩短为三个月,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 七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的效率。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信用修复协 同联动机制,实现"一处修复,全网认可"。 在信用修复范围方面,新《办法》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重 整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就可以申请临时信用修复。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解除可能影响重整 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为破产重整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提供 支撑。 荆琼华介绍:"为响应广大经营主体呼声,我们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了修复范围。抽查检查结 果负面信息涉及双随机 ...
截至10月底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已为逾4000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中国新闻网· 2025-12-02 21:4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市场监管部门截至10月底已累计为4416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1] - 新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1] - 该办法通过扩大修复范围、实施精细化管理、缩短办理时限等措施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1][2] 信用修复规模与目标 - 信用修复工作已覆盖超过4000万户经营主体,具体为4416万户 [1] - 政策目标是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1] 信用修复范围扩大 - 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修复范围 [1]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为其恢复信用和正常经营提供支撑 [1] 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 - 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1] -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 [1] - 轻微违法失信信息可不公示或公示满3个月后停止公示 [1] 效率提升措施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2] - 将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2] - 全国统一平台已于今年3月上线,实现“统一入口、异地修复” [2] 未来工作方向 - 市场监管部门将优化升级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2] - 加快制定信用修复相关国家标准以提升准确性和规范性 [2]
市场监管总局: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新华财经· 2025-12-02 21:4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 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总结共四大亮点 [1] 亮点一:扩大信用修复范围 - 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涉及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认证有效抽查等 [1]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即可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 [1] 亮点二: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 - 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过罚相当原则设置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 [2] - 轻微违法失信信息可不予公示或公示满3个月后停止公示 [2] - 一般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 [2] -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公示期为3年 [2] 亮点三:缩短公示期和办理时限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2] - 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2] 亮点四:做好协同修复和信息查询披露 - 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 [3] - 强化对第三方社会机构公示行为的监管,要求其对外提供的信息应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即时更新,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担责 [3] - 建立信用修复领域信息查询披露制度,允许相关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查询相关信用修复记录 [3]
市场监管总局:破产重整企业可申请临时信用修复
中国新闻网· 2025-12-02 21:35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 新规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 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 并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1] 信用修复范围扩大 - 将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认证有效抽查等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3]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 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即可申请临时信用修复 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 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3] 信用修复管理精细化 - 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并按照过罚相当原则设置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3] - 轻微违法失信信息可不予公示或公示满3个月后即停止公示[3] - 一般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 最长公示期为1年[3] -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 最长公示期为3年[3] 信用修复效率提升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4] - 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4] 协同修复与信息监管 - 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 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5] - 强化对第三方社会机构公示行为的监管 要求其对外提供的信息应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即时更新 若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 - 建立信用修复领域信息查询披露制度 允许相关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查询相关信用修复记录[5]
信用修复新规将于本月25日施行 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
新浪财经· 2025-12-02 21:02
新规核心内容与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共31条 [1][6] - 相较于2021年7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旨在统一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便民利企创新举措 [1][6] 信用修复范围扩大 - 将抽查检查结果产生的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包括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认证有效抽查等 [1][6]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此类企业可凭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以支持重整 [2][7] 修复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2][7] - 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2][7] - 统一了“较低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规定为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4][9] 系统建设与协同机制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3月建设上线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提供统一的信用修复入口 [5][10] - 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该平台累计修复了4416万户经营主体 [5][10] - 《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并建立信用修复信息查询披露制度 [4][9] 规章整合与衔接 - 新《办法》整合了此前分散于《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四部规章中的信用修复规定,对各类经营主体和违法失信信息的修复条件、范围、时限作出专门规定 [4][9] - 为确保规章协调,总局对现行规章中与《办法》不一致之处进行了统一修改 [4][9]
扩大修复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帮助企业重塑信用
央视新闻· 2025-12-02 20:43
据了解,自2021年9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 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4416万户。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市场监管 总局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为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 信用修复服务。《办法》将于今年12月25日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办法》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进一 步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 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进一步缩短公示期和办理时限,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 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优化升级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针对《办法》新增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修 复、关联修复、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临时修复等业务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配套编制的统 一技术方案和数据标准,开展统一平台适配改造。持续开展功能升级,探索构建政策推送、修复提醒、 智能助手及掌上办、一体办等信息化支撑能 ...
市监总局:破产重整企业将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可暂时屏蔽失信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2 20:09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 共31条 [1] 信用修复范围与分类管理 - 新《办法》扩大信用修复范围 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修复范围 破产重整企业可凭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 暂时屏蔽失信信息以支持其恢复经营 [2] - 新《办法》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并设置不同公示期和修复条件 轻微违法失信信息可不予公示或公示满3个月后停止公示 一般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 最长公示期为1年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 最长公示期为3年 [2] 流程优化与标准统一 - 新《办法》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2]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 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 [2] - 对现行规章进行统一修改 整合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规则 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将“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统一规定为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3] 全国统一平台建设与成效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3月上线运行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提供统一修复入口、信息查询、修复申请及文书下载功能 实现经营主体统一入口登录、一键获取信息及一键申请修复 [4] - 截至2025年10月底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 [4] - 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二期)建设任务正在进行申报审批 后续将加快制定信用修复相关国家标准 并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信用修复工作中的运用 [4]
“信用重塑”更加规范化
人民日报· 2025-12-02 03:11
国家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建立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帮助其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 - 《办法》共计六章30条,对信用修复总体要求、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和公示期限、办理流程、协同联动、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1] 失信信息分类与公示期限 - 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2] -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若有必要公示,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2] -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2] - 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2] 信用修复申请条件与流程 - 符合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可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2] - 申请条件包括: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为并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其他要求[2] - 信用修复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中的创新应用,有助于推动多方高效协同和社会共治,消除失信惩戒对破产程序的阻碍,优化资源配置[2] 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 《办法》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平台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修复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同步生效,解决“一处修复、别处不认”的难题[3] - 要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各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之间建立数据共享与更新机制,确保修复状态实时、准确同步[3] - 明确规定当第三方机构公示信息与“信用中国”网站不一致时,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并设立相应监督与问责机制,维护信用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一致性[3] 制度影响与实施进展 - 《办法》被视为一次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升级,通过构建现代化信用修复体系,保障信用主体权益,为营造更富活力、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4] -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新纳入失信名单103.3万人次,连续五个季度下降;同期有111.58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4] -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做好《办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5]
每周海内外重要政策跟踪(25、11、28)-20251201
海通国际证券· 2025-12-01 17:32
核心观点 - 报告系统性地追踪了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期间海内外的重要政策动向,涵盖国内宏观、产业、地方及海外四个主要维度,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政策环境扫描[1][2] - 国内政策焦点集中于通过流动性投放、促进消费、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以及推动产业升级(如商业航天、智能工厂)来稳定和激发经济活力[1][4][5] - 海外动态显示出主要经济体在关键矿产供应链、防务工业及货币政策方面的战略调整,同时国际外交活动频繁,涉及中美、中日等多边关系[2][7][20] 国内宏观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于11月25日开展10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本月有9000亿元MLF到期,实现净投放1000亿元,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4][15] - 国家数据局启动首批12家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涉及能源电力、交通物流、新材料、绿色低碳等传统和新兴领域,旨在加快探索建立数据流动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4][15] - 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目标到2027年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4][15] -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并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4][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国家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重”建设)、“十五五”规划问计求策、基础设施REITs扩围等市场关切问题[1][4][15] 产业政策 - 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以支撑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并披露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产品产值突破1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6%[5][16]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2025年度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15家企业入选,涵盖装备制造、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多个关键行业[2][5][16] - 国家航天局发布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重点鼓励商业航天主体参与先进航天推进技术、通导遥一体化应用等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制建设[2][5][1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创建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目标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示范基地和1000个左右企业类示范基地[2][5][16] -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着力在规划、资金、运营、治理四方面下功夫[2][5][16]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四个办法,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5][16] 地方政策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中药研发创新、建立人用经验数据机制等具体举措[6][18] -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支持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2][6][18] -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新材料科创中心和稀土产品交易中心[6][18]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布购房补贴实施方案,总金额1000万元[6][18] - 北京市、内蒙古等地相继提出“十五五”规划建议[2][6][18] 海外动态 - 英国政府计划投入5000万英镑(约合6500万美元)支持关键矿产的本土化生产,目标在2035年前实现英国10%的矿产需求由国内生产,每年至少生产5万吨锂[7][20] - 美国进出口银行启动1000亿美元战略,重点投资关键矿产与能源供应链安全,首批交易涉及埃及、巴基斯坦和欧洲的项目[7][20] - 新西兰联储将基准利率下调25个基点至2.25%,并暗示可能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以支持经济复苏[2][7][20] - 欧洲议会通过“欧洲防务工业计划”,旨在加强欧盟的防务工业,促进欧洲联合防务采购[2][7][20] - 中美、中日高层进行外交接触与沟通,中方在相关互动中阐明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2][7][20] - 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闭幕,强调在多边合作与共同发展[7][20]
股市:确定性趋势来了
搜狐财经· 2025-12-01 16:0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美两国货币政策均走在宽松轨道上 未来这一趋势将持续 [4][5][6] - 在宽松货币环境下 股市等资产价格通常有较好表现 [5][6] - 中国信用修复政策宽松化 起到宽货币宽信用作用 将增加市场货币供应并降低利率 [4] - 美联储领导层可能变更 未来降息可能更激进 [1][4][6] 货币政策趋势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任期将在2026年5月15日结束 新主席预计更支持降息 [1][4] - 特朗普已确定美联储下任主席人选 市场预测哈塞特获提名概率为58% [1][4] - 未来两年中美两国利率持续走低是确定性趋势 [6] - 中国稳增长稳就业促进物价回升需要低利率环境支持 [6] 中国市场货币与信用 - 中国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4] - 央行表示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不在征信系统展示 [4] - 2023年10月末中国广义货币M2余额达335.13万亿元 同比增长8.20% [5] - 银行贷款是创造M2的主要方式 贷款规模上升将增加市场货币 [5] 资产价格影响 - 每一轮货币宽松周期中 股市楼市等资产价格都不会有太差表现 [5] - 2020年开始的上一轮货币宽松周期全球股价房价大涨 [5] - 中国上一轮宽松周期房价显著上涨 股市表现一般因资金主要进入房地产 [5] - 当前楼市转冷 资金进入股市渠道越来越丰富 [5] 资金入市渠道 - ETF成为资金入市重要渠道 截至2023年11月29日上市ETF总数量1365只 总规模5.69万亿元 [5] - 2023年11月28日首批7只双创人工智能ETF获批集体首发 [5] - 随着ETF产品越来越丰富 未来将成为居民投资主要方式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