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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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20:2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2][10]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担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营业收入合计占比100% [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项内容 [4] - 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等 [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5] - 董事会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总资产或税前利润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资产损失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8]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0]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0] - 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9] - 上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截止报告日已完成整改 [10]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未提及相关内容,适用相关说明 [10]
*ST汉马: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9:17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评价范围覆盖94.42%的合并资产总额和98.65%的合并营业收入[3][4]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性[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样未发现重大缺陷,且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间无影响结论的因素[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及分公司[3] - 评价涉及23项业务领域,涵盖资金活动、采购销售、研发工程等核心流程[4]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和内部信息传递[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10%为重大缺陷,5%-10%为重要缺陷[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性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或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未发现属于重大缺陷[6][7] -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10%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失效均视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6][7] 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8] - 公司计划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动态调整制度以适应经营环境变化[8]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本届审计委员会产生于2022年8月23日,由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董事乐君杰组成 [1] - 2024年3月19日调整后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周静尧 [1] -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最终成员为独立董事刘艳森、杨黎明及周静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2] - 会议审议事项未具体披露,但明确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2] 2024年度履职情况 - 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计范围、计划及关键事项,确保审计有序开展 [2] - 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议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董事会审议 [3] - 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执行并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重大缺陷 [3][4] -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 - 指导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符合监管要求 [4] - 审阅财务报告后确认其真实、完整、准确,无欺诈、舞弊或重大错报,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4]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评估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股东利益 [5] - 通过专业决策和持续学习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5]
新奥股份: 新奥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6:2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还构建了内控体系并计划在2025年加速数智化升级 [1][2][9]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60%,营业收入合计占比为100.00% [2] - 纳入评价的业务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项内容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手册和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4] - 董事会结合多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按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分别列出不同迹象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按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分别列出不同迹象 [7][8]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9]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构建了覆盖战略、运营、风控的内控体系,2025年将加速数智化升级,构建全链路风控体系,搭建智能管控平台,促进内控管理体系升级 [9]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汤谷良、李玲及王全弟组成 汤谷良担任主任委员[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12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2] - 会议审核集团财务报告及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出内控机制强化建议[2] 定期报告审阅工作 - 审计委员会完成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专业审阅[2] - 对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2]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 - 与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进行充分沟通[3] - 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3] - 建议续聘安永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3] 财务报告审阅结论 - 集团财务报告被认定为真实完整准确 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3] -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或非标审计意见事项[3] 内控体系评估 - 公司建立完善治理结构和制度 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3][4] -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阅认定可行 未发现重大问题[4] - 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治理规范[4] 关联交易审查 - 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4] 商业道德规范管理 - 审议通过《商业道德规范指南》并提交董事会批准[4] - 听取2024年半年度商业道德规范执行情况汇报[4] - 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商业道德规范实施情况[4]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复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复星财务公司于2011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股东出资比例合计100% [1] -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 咨询代理 同业拆借 票据承兑 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 [1][2]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高管团队由1名总经理 2名副总经理和2名总经理助理组成 设有12个职能部门 [2] - 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对经营活动合规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 [3][4] - 实行信贷资产 投资等风险类资产五级分类 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 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 [4] - 控制活动包括资金计划管理 成员单位存款业务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4][5] - 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 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完善 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确保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 [6] - 投资业务建立决策机制 划分审批权限 制定交易对手管理和具体业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及内控手册 实行投资决策 运营操作 资金管理 风险监控 稽核审计相分离的制度 [6] - 信息化管理系统自主可控 安全稳定 相互协同 独立松耦合 搭建统一监管数据报送平台 逐步实现数据集中和共享 [7][8]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管理 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合理 [8] 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人民币125.86亿元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2亿元 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57亿元 [9] - 资本充足率为23.27% 拆入资金为0 不良贷款率为0% 不良资产率为0%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9][10] 资金收支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复星医药集团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1,359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13.86% [10] - 复星医药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27,252万元 约占集团存款余额的86.14% 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44,626万元 约占集团贷款余额的99.61% [10][11] 风险评估意见 - 复星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11] - 未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复星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 信贷 投资 审计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11]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6.49%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6.88% [3] - 评价范围覆盖健康服务板块多家控股子公司/单位 主要业务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发业务和财务报告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4]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0.3%-0.5%或占利润总额3.5%-5% [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5]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7] -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7] - 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 绝大多数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7] 治理责任声明 - 董事会承担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的责任 [1] -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1] -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1]
国科军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54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被认定为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南昌国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3] - 评价范围覆盖公司100%资产总额及100%营业收入 [4] - 评价事项涵盖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工程项目等核心运营环节 [4][5]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营业收入错报≥2%、利润总额错报≥6%且≥1000万元、资产总额错报≥2% [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 [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高管舞弊、财务报告更正、未识别的重大错报及监督失效等情况 [5]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公司确认所有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6]
每日互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1] - 审计依据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 -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及评价其有效性承担责任 [1] 审计范围与责任 - 注册会计师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及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无法完全防止或发现错报 且未来有效性推测存在风险 [1] 审计结论 - 每日互动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和周杨签署 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 [2]
康希诺: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3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7.90%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9.25% [3] - 评价覆盖高风险领域包括资产管理 存货管理 研发费用管理 合规及反贿赂管理 营销费用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等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总额10% 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1% 或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1% [4][5]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净利润总额5%≤错报<10% 或资产总额0.5%≤错报<1% 或营业收入0.5%≤错报<1% [4][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潜在损失≥净利润总额10% [4] 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 - 报告期内针对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绝大多数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绝大多数一般缺陷已整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