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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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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5-08-21 23:12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于2025年8月进行修订 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股份管理和会议规则等方面的调整 [1] 公司基本信息与治理结构 - 公司系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若辞任则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条款 明确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后果由公司承受 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 -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明确股东起诉权利及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2][3] 经营范围与股份发行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LED显示屏租赁安装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广告业务、软件开发及房屋租赁 许可项目为LED显示屏生产 [4][6] - 股份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价格条件相同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49,113,825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3] 股份增减持与收购规则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7] - 扩展股份收购情形至六种 包括减资、合并、员工持股、异议股东收购、可转债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 [7] - 股份收购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不同情形下股份需在10日内注销或6个月/3年内转让注销 且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不得超过10% [7] - 明确股份收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特定情形需通过集中交易进行 [7][8] - 新增终止上市后股份转让条款 规定股票进入代办系统交易且不得修改章程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质押权、查阅复制文件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 [15] - 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对合并分立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1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程序瑕疵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 [16]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等 [17]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需对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2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需遵守九项规定包括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禁止资金占用和内幕交易等 [22] - 新增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条款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和承诺 [23] - 实际控制人不担任董事但执行公司事务的需遵守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利益的承担连带责任 [23] 股东会职权与会议规则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批准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 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 [23] - 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 [24]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4]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 [24]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 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 [31][32] - 提案权扩展至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 可提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 [31] 表决与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8]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及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 [38]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包括会议议程、股东代理人信息、审议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内容 [40][41]
顺发恒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22:06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32项内部治理制度,并制定5项新制度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修订后章程明确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辞任法定代表人视为同时辞去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供电业务、发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等许可项目,及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供应等一般项目 [2][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5,279,084股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5]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6] - 股份发行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7][8]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转换可转换债券及维护公司价值等 [9][10] - 回购股份需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并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公司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0][13]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 [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 [1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5][16]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18][19][2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20][21] - 股东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 [22][23] - 股东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25][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承诺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 [26][27][29] - 股东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 [30][31][33]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30%等情形 [34][35]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36]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 [37] - 股东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可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9]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内容 [5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71][72]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修改章程、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 [73]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75]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 [76]
潮宏基: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21:13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2][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会议室 [3] 临时提案新增 - 控股股东潮鸿基投资(持股253,643,040股,占总股本28.00%)提议新增《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临时提案 [1] - 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已审核通过并纳入股东会议程 [1][2] 审议事项 - 主要提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议案》,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新增利润分配预案与原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并列作为投票对象 [3][8] 股东参与方式 - 股东可通过现场登记或传真/信函方式(需于2025年8月29日15:30前送达)完成参会登记,登记需提供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4][5] - 网络投票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操作,身份认证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5][6] 会议联络及文件 - 公司指定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联系电话(0754)88781767,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5] - 会议详细公告已于2025年8月15日及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3]
新特电气: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1]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由董事长谭勇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 [1] -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 [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3] - 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要求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 监事会将停止履职 监事自动解任 相关制度涉及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3]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认为其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6] - 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 [6]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股东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6] - 多项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包括公司章程修订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 [3][5][6]
新特电气: 新特电气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8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修订后章程需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法定代表人规定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条款 规定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2]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中增加"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表述 完善公司组织行为规范对象范围 [1]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调整为"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 明确管理层范围 [4][5]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范 - 股份发行原则从"同种类股份"调整为"同类别股份" 明确同类股份同等权利原则 [5]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6,000万股保持不变 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出资方式未作调整 [5] - 已发行股份总数明确为371,441,055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6]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可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股份收购情形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完善股份回购适用场景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申报要求调整 明确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 [8][9] 股东权利与义务完善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可复制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 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1] - 股东会决议效力认定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法定要求等 [12] - 股东诉讼权行使对象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明确审计委员会在诉讼机制中的角色定位 [13][14]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要求其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利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18][19] 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 - 股东会职权列表简化 删除"变更公司形式"等冗余表述 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1][22] - 股东会通知期限计算标准调整 明确"不包括会议当日" 优化会议召开时间计算方式 [27] -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规则细化 规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 表决分别进行 [38][39] - 股东会表决机制完善 要求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40][41] 董事义务与责任强化 -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增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情形 完善董事任职负面清单 [43] - 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扩充 明确董事需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新增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收受非法收入等禁止性规定 [44][45] - 董事辞任生效时点调整为"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明确辞任即生效原则 [47]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要求明确对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保障措施 [47]
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应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1][2] - 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法规要求 [1][2]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变更 - 注册资本明确为733,336万元 删除首次公开发行相关过渡性表述 [3] - 法定代表人规定细化 明确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 [3][4][5] - 股东责任条款优化 强调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6]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 新增董事会聘任的其他行使高级管理职权人员 [7] - 经营范围表述规范化 采用"一般项目"分类并调整产品列举方式 [7]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更新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类别股份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需条件价格一致 [8]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允许经决议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的财务资助 [8]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条款 [10] - 回购实施方式明确 要求集中交易方式实施员工持股等特定情形回购 [11] - 股份转让限制调整 删除监事转让限制 统一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年转让比例25%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完善 - 股东查阅权扩展 允许委托中介机构查阅会计凭证等材料 [16] - 决议效力规则细化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 [18] - 股东诉讼权完善 明确全资子公司相关诉讼的提起方式 [21] - 控股股东义务强化 新增八项具体行为规范要求 [26] - 质押披露要求加强 控股股东质押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27] 股东会议事规则优化 - 股东大会统一称为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30] - 提案权门槛降低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提案 [34] - 会议通知要求明确 网络投票时间严格限定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5]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 仅适用于董事选举 独立董事单独选举 [42] - 表决计票程序简化 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42]
光正眼科: 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4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公司会议室 [2] - 网络投票同步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4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8月29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具表决权资格 [3] 股东提案内容 - 持股1%以上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9,168,708股,占比25.15%)提交临时提案 [1][2] - 提案涉及两项议案: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工商变更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 [1][8] - 提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3] 表决机制 - 股东需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 - 中小投资者(除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表决将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会议登记方式 - 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股东账户卡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9:00 [5] 文件备查 - 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7月20日及8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会议联系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991-3766551 [5]
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依据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进行 [1] - 现任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解除职务,过渡期内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删除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全部条款,同步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主体权责划分 [2]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明确其诚信义务及行为规范 [27][28] - 强化股东提案权,允许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34] - 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完善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 [2] 股东权利与义务变更 - 股东可查阅范围扩大至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持股要求调整为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 [20][21] - 股东诉讼权范围调整,取消监事相关起诉条款,明确审计委员会在诉讼中的职责 [24][25]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认定标准,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形 [22] 股份管理规范 - 明确禁止财务资助例外情形,员工持股计划除外,且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3][14] - 调整股份回购情形及处理时限,明确不同情形下股份注销或转让的期限要求 [15]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规定其辞任程序及公司追偿权 [5]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授权权限调整,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 [31] - 临时股东会召集主体调整,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成为新的提议主体 [33] - 表决机制优化,明确累积投票制在董事选举中的具体应用规则 [48][49]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更新,增加被宣告缓刑人员的任职限制 [99] - 审计委员会职能扩充,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能并新增诉讼提请权 [1][25] - 董事会决议程序调整,明确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废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1] - 将"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 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等条款 [1] 股东会职权修订 - 股东会职权范围扩大 包括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 [28] - 明确股东会不得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行使法定职权 [29] - 新增对发行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的决议权限 [29]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维持373,270,285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3,270,285股 [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11] - 新增股份财务资助条款 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 股东名册 会议记录等文件 符合规定者可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 [16]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及凭证 [18] - 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强令违规担保等义务 [24][25] 会议召开机制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1][4]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5人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 [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1]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 普通决议需出席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2][66]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 未进行表决等情形 [20] - 表决结果需现场公布 律师及股东代表共同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63]
航天环宇: 航天环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1 17:14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为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5]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5]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5] 会议议程安排 - 议程包括参会人员签到、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表决权数量 [5] -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7] - 审议会议议案 [7] - 股东发言及提问环节 [7] - 投票表决及休会统计结果 [7] - 汇总网络与现场投票结果 [7] - 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7]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7] - 签署会议文件并宣布会议结束 [7]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 -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9] -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 -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 议案八:关于增补詹枞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议案一通过为前提 [12] 股东参会要求 - 股东及代理人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办理签到手续 [2] - 需出示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2] - 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 - 会议开始后进场者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2]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 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计为"弃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