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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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弦电气: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4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博主持 应到监事3人 实到3人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强调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1] - 该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监管要求 [1][2] -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028号公告 [2]
塞力医疗: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698,000元 [1] - 募集资金由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扣除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32,698,000元 [1] - 公司已开设专门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 控股子公司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信达证券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2] - 截至2025年5月29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为0元,专户用途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 [2] - 专户银行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账号53050161553600001541 [2]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方包括公司、云南塞力斯、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 [3] - 专户资金仅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SPD业务,不得挪作他用 [3] -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每半年度现场检查专户存储情况,银行需配合提供专户资料 [3] - 单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4] - 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4]
塞力医疗: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608,016.80元,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 [1] -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为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 [1] -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43,31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包括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等7个账户 [2] - 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包括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等6个账户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IVD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设专门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3] - 公司与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4] - 新账户将在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原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将注销 [4] - 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 [5] - 监事会认为变更有助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运行 [5] -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对变更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6]
滨江集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使用需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 [1]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现重大影响需及时公告 [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1] 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 [3] -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 [3]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 三方协议需包含专户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条款 [4] 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等高风险用途 [5]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 [5] - 需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追偿并披露 [5] - 募投项目支出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6] 项目变更与监督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 [6]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存放情况及保障措施 [7] - 终止原项目后需科学选择新项目,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7] - 节余资金超募集净额10%需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00万元可豁免程序 [7]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不超12个月 [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10]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股份回购,需披露具体使用计划 [1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内部审计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 董事会需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14]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核查报告需分析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16]
塞力医疗: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625,959,956.7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607,608,016.80元 [1] - 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中国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涉及湖北、浙江、北京、大连、重庆等地分支机构 [2] -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43,31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净额533,298,679.25元 [2] - 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中国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涉及湖北、浙江、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分支机构 [4]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变更原因为优化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IVD项目)资金管理效率,原账户为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 [4] - 新设专项账户于江苏苏商银行,用于管理IVD项目募集资金,不改变资金用途及使用主体 [5]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办理账户变更事宜,授权期限12个月 [5] 审议程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5] - 监事会认为变更符合规范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意该事项 [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认为变更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6] - 变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7]
宇环数控: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0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7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682.5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267.44万元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0号) [1] 前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 2018年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宇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为"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宇环智能增资 [3] - 宇环智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入金额68,626,501.54元 [4][5][6] - 公司与宇环智能、开户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签订了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 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 - 开户行需定期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在单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7]
常青股份: 常青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6: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1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99.68万元后净额为78,132.32万元 [1] - 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三个项目: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未披露)、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项目(投资总额未披露)、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 - 2018年公司将芜湖常瑞项目变更为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项目剩余资金全部转入新项目 [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技农商行城北支行、建行合肥城南支行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三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账户下设子账户用于七天通知存款 [3]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已完成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注销 [4] - 专户注销后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4]
天有为: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2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权类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需专款专用且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2] - 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履行社会责任 [3]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验资并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与非募集资金混用 [8][9][10] - 公司可选择多家银行开设专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且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1][12] - 三方监管协议需约定资金集中存放、账户信息、支取超20%时需通知保荐人等条款 [1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使用需合法合规、追求效益,由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操作 [13][14] - 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15] - 募投项目若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6][17] 闲置资金与超募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仅限投资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2][23]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建设方案、回报率等信息 [26]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超10%需股东大会审议 [27]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及保荐人意见 [28][33] - 公司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40][41]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资金存放、项目进度及合规性结论 [42]
天有为: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未直接披露但净额为35.2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5.23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四个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总投资额36.81亿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5.27亿元 [2] - 哈尔滨研发中心项目由原计划投资3.56亿元变更为7.75亿元,追加超募资金4.19亿元 [2] 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分账支付冲突 [4] - 社保、税费缴纳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托收,操作便利性要求 [4] - 差旅费等小额开支从专户支付效率低,影响运营成本 [5] -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财务成本 [5] - 境外采购需外汇支付,受专户功能限制 [5]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付款申请需经公司审批流程,由财务部以自有资金或票据先行支付 [6] - 按月建立支付明细台账,汇总未置换款项 [6] - 财务部提出置换申请,经审批后从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账户 [6] - 保荐机构可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监督执行情况 [6] 对公司经营影响 - 优化支付方式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7] -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或股东利益损害 [7] 审议程序与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7]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规,符合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认为符合监管要求 [8]
光莆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2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4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1] -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元勇先生召集和主持 [1] -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2] -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是公司根据国际贸易形势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2] -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 -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备查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