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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300806) - 斯迪克调研活动信息
2025-05-28 17:22
分组1: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参与单位有中信证券等多家机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地点在上海,总接待次数3场,接待人员包括董事等 [2] 分组2:2024年各业务板块销售收入情况 - 光学显示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25755万元,2024年为55159万元,增长29404万元,比例114% [2] - 新能源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29290万元,2024年为47108万元,增长17817万元,比例61% [2] - 微电子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9081万元,2024年为11222万元,增长2142万元,比例24% [2] - 民用胶带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40613万元,2024年为47030万元,增长6417万元,比例16% [2] - PET薄膜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5460万元,2024年为14080万元,增长8620万元,比例158% [2] - 其他功能胶粘产品业务2023年销售收入86653万元,2024年为94457万元,增长7804万元,比例9% [2] - 合计2023年销售收入196852万元,2024年为269055万元,增长72204万元,比例37% [2] 分组3:未来三年销售收入考核目标 - 2025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础增长40%,对应金额37.67亿元 [3] - 2026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础增长75%,对应金额47.09亿元 [3] - 2027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础增长120%,对应金额59.20亿元 [3] 分组4: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动因 - 大规模扩产建设基本完成,销售收入进入爬坡期,领先硬件基础为增长提供必要条件 [4] - 新产品和新客户开发持续推进,上市五年已具备为头部企业开发和交付产品的实力和经验 [4] - 在新国际形势下,“卡脖子”材料进口替代是大势所趋,公司做好准备迎接机遇和挑战 [4] 分组5:最值得期待的业务板块 - 光学显示板块是研发投入最大、产品附加值最高的业务板块,市场大,公司在折叠屏和VR眼镜领域积累经验,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进口替代进程有加速预期 [5] 分组6:2024年增收不增利情况及原因 - 2024年销售收入涨幅约37%,但折旧、人工、研发费、财务费用大幅上升,主要费用项目变动金额26127万元,比例36% [2][6][7] - 原因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致折旧费用上升,2025年预计折旧费4.4亿,后续不再大幅增加;公司多方面投入大,人力成本、研发费用上升,未来仍会持续投入;项目转运营期,部分借款费用费用化致财务费用上升,2025年预计随销售收入增加财务费用上升;费用多为固定成本,随销售规模上升将被摊薄,规模效益将体现 [8]
“荣正集团”匠心发布《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
全景网· 2025-05-28 16:56
报告概述 - 2025年5月28日发布《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25)》,研究样本为5374家A股上市公司 [1][2] - 报告涵盖高管身价排行、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分析,并聚焦医药生物、半导体、AI等热门行业案例 [2] - 荣正集团成立于1998年,连续26年发布该报告,已成为业内权威政策参考依据 [3] 股权激励市场动态 - 2024年A股股权激励计划总公告数610个,同比下降8.41%,其中多期激励占比提升至61.64% [5][13] - 广义股权激励(含员工持股)公告数854个,同比增2.03%,多期激励数量增7.68% [6] - 股权激励广度从2006年3%升至2024年58.76%,深度从1.0升至1.81,反映制度成熟度提升 [5][1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成为主流工具,占比49.3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比26.07% [16] 行业与板块分布 - 制造业股权激励计划占比77.21%,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13.11% [15] - 创业板激励计划数量最多(222个,占36.39%),科创板覆盖率最高(72.46%) [14][17] - 广东省实施激励计划最多(125个,占20.49%),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紧随其后 [14] 高管薪酬与持股市值 - 2024年高管最高年薪均值降1.29%,金融业薪酬仍居首,房地产业排名从第5降至第12 [7][10] - 民营企业董事长薪酬为国企1.1倍,总经理薪酬为国企1.2倍,持股市值均值达国资央企19.45倍 [11] - 科创板高管薪酬最高,持股市值显著高于主板,反映科技企业人力资本重要性 [12] 市值管理与人力资本 - 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案例显示市值指标在考核中的创新应用 [2][20] - 2024年上市公司ROE均值同比下降3.3%,高管持股市值缩减但减幅收窄 [9][18] - 报告强调股权激励是调和人力资本与股东利益的核心工具,需结合长期市值管理战略 [19][21]
申通快递:公司补齐产能短板,市占率稳步提升-20250528
群益证券· 2025-05-28 16: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为“买进(Buy)” [6][7][9]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报告研究的具体公司是国内快递领军企业,自2022年实施“三年百亿产能”提升计划后业务量快速增长,2025年维持较高增速,近期发布股权激励计划凝聚内部发展信心,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维持“买进”投资建议 [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基本信息 - 产业为交通运输,2025年5月27日A股价10.34元,深证成指10029.11,股价12个月高/低为12.99/7.63元,总发行股数1530.80百万股,A股数1492.05百万股,A股市值154.28亿元,主要股东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00%,每股净值6.42元,股价/账面净值1.61 [1] - 一个月、三个月、一年股价涨跌分别为-7.3%、-13.8%、6.5%,近期评等在2024年10月31日和2025年1月14日均为“买进” [1] - 产品组合中快递服务占比98.9%,其他占比1.1% [1] 机构投资者占比 - 基金占流通A股比例为0.6%,一般法人占比62.8% [2] 业绩情况 - 2023 - 2027F年纯利分别为3.41亿、10.4亿、13.53亿、16.25亿、18.71亿元,同比增减分别为18.41%、205.24%、30.15%、20.04%、15.17% [8] - 2023 - 2027F年每股盈余分别为0.23元、0.69元、0.88元、1.06元、1.22元,同比增减分别为21.05%、200.00%、28.14%、20.04%、15.17% [8] - 2023 - 2027F年A股市盈率分别为44.96、14.99、11.69、9.74、8.46倍 [8] - 2023 - 2027F年股利分别为0.02元、0.02元、0.31元、0.39元、0.45元,股息率分别为0.19%、0.19%、2.99%、3.80%、4.37% [8] 公司发展情况 - 百亿产能提升计划始于2022年,年均超30亿元投入硬件补齐产能短板,2024年末常态日产能突破7500万单,2025年目标9000万单,件量从2021年的111亿单增长至2024年的227亿单,市占率从10.2%提升至13.0% [9] - 2025年1 - 4月累计完成79.0亿件,YOY + 25.1%,高于行业约4.2pcts,2025Q1实现收入120.0亿元,YOY + 18.4%,归母净利润2.4亿元,YOY + 24.0% [9] 股权激励计划 - 近期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2813.6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4%,首次授予2501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1.63% [9] - 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为基数,2025 - 2027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25.4%、38%,或是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6%、87.2% [9] 盈利预测及投资建议 - 预计2025 - 2027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4亿、16亿、19亿元,YOY分别为+30%、+20%、+15%,EPS为0.9元、1.1元、1.2元,当前A股价对应PE分别为12、10、8倍,维持“买进”投资建议 [9] 合并报表情况 - 合并损益表展示了2023 - 2027F年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等多项财务指标数据 [12] - 合并资产负债表展示了2022 - 2026F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多项财务指标数据 [12] - 合并现金流量表展示了2022 - 2026F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数据 [13]
申通快递(002468):公司补齐产能短板,市占率稳步提升
群益证券· 2025-05-28 16:08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对申通快递 (002468.SZ) 的投资评级为买进(Buy)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是国内快递领军企业,自2022年实施“三年百亿产能”提升计划后业务量进入快速增长期,2025年仍维持较高增速,近期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凝聚内部发展信心,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维持“买进”投资建议 [7] 公司基本信息 - 产业为交通运输,2025年5月27日A股股价10.34元,深证成指10029.11,股价12个月高/低为12.99/7.63元,总发行股数1530.80百万股,A股数1492.05百万股,A股市值154.28亿元,主要股东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00%,每股净值6.42元,股价/账面净值1.61 [1] - 股价一个月、三个月、一年涨跌分别为-7.3%、-13.8%、6.5%,近期评等在2024 - 10 - 31和2025 - 01 - 14均为买进 [1] - 产品组合中快递服务占98.9%,其他占1.1% [1] 机构投资者占比 - 基金占流通A股比例为0.6%,一般法人占62.8% [2] 产能与业务量情况 - 百亿产能提升计划始于2022年,年均超30亿元投入硬件补齐产能短板,2024年末常态日产能突破7500万单,2025年目标9000万单 [9] - 公司件量从2021年的111亿单增长至2024年的227亿单,市占率从10.2%提升至13.0%,2025年1 - 4月累计完成79.0亿件,YOY + 25.1%,高于行业约4.2pcts [9] - 2025Q1实现收入120.0亿元,YOY + 18.4%,归母净利润2.4亿元,YOY + 24.0%,业绩增速在快递企业中领先 [9] 股权激励计划 - 近期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2813.6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4%,首次授予2501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1.63% [9] - 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为基数,2025 - 2027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25.4%、38%,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6%、87.2% [9] 盈利预测 - 预计2025 - 2027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4、16、19亿元,YOY分别为+30%、+20%、+15%,EPS为0.9元、1.1元、1.2元,当前A股股价对应PE分别为12、10、8倍 [9] 财务数据 合并损益表 |项目|2023|2024|2025F|2026F|2027F| |----|----|----|----|----|----| |营业收入(百万元)|40924|47169|54354|59868|65189|[12] |营业利润(百万元)|460|1356|1862|2160|2490|[12] |利润总额(百万元)|418|1304|1816|2113|2442|[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百万元)|341|1040|1353|1625|1871|[12]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2023|2024F|2025F|2026F| |----|----|----|----|----|----| |货币资金(百万元)|2433|2001|2932|4387|5452|[12] |资产总计(百万元)|22750|25312|27479|29087|30794|[12] |负债合计(百万元)|13931|15504|16394|17337|18337|[12] |股东权益合计(百万元)|8788|9807|11084|11749|12455|[12]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百万元)|2022|2023|2024F|2025F|2026F|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8|4106|4359|4054|410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0|-3298|-3255|-3307|-329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123|351|318|123|[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83|931|1455|1065|931|[13]
中国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年度实践报告
和君· 2025-05-28 09:2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股权激励已成A股上市公司“必备品”,2024年虽受环境影响公告与实施公司数下滑,但累计实施公司占比提升 [4][10][17] - 员工持股计划在A股上市公司逐步渗透,未来覆盖范围有望扩大 [124][127] - 不同板块、行业、区域、市值、所有制的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上存在差异 [21][33][41] 各部分总结 一、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一)股权激励总览 - 公告数量:2005 - 2010年为探索阶段,2011 - 2021年为爆发阶段,2022 - 2024年为调整阶段,2024年公告610个,较2023年降约9.0%;2016 - 2024年首期公告年复合增长率10.5%;2022 - 2024年多期公告数量超首期 [8][10][11] - 公司数量:2010 - 2021年实施公司数量和占比攀升,2022 - 2024年下滑,2024年为597家,占比11.1%;截至2024年底累计3,071家,占比57.0% [14][15][17] (二)分布与渗透率 - 板块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分别为198、219、156、24家;截至2024年底累计实施公司分别为1,656、930、420、65家;“双创板块”数量与占比持续提高;科创板渗透率约72.3%最高,北交所约24.8%最低 [22][24][29] - 行业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实施股权激励行业TOP5为电子、机械设备等,合计占56.2%;截至2024年底累计TOP5相同,约占49.3%;计算机等行业渗透率超60%,金融和资源类偏低 [33][35][38] - 区域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区域TOP5为广东、江苏等,合计占68.3%;截至2024年底累计集中在前述五省市,合计占约64.0%;广东渗透率69.3%最高 [41][44][47] - 市值分布与渗透率:A股上市公司市值呈金字塔分布,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市值分布类似;100 - 300亿元市值区间渗透率约62.4%最高 [49][52][53] - 所有制形式分布及渗透率:2024年民营上市公司实施数量占83.6%居首;截至2024年底累计民营占73.0%;民营渗透率约64.0%高于国有约38.9% [56][58][62] (三)关键要素分析 - 激励方式: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比49.2%最多,“双创板块”倾向采用 [65][67] - 激励人数:2024年激励对象人数占比各分位值较2023年降低;科创板各分位值高于其他板块 [71][74] - 权益数量:2024年单次授予权益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各分位值较累计数据下降,受政策、收益预期、财务成本影响 [77][80] - 股份来源:2024年定向发行占比约49.2%最多,定向发行可募资且减轻现金压力,回购可稳定控制权和进行市值管理 [81][82] - 定价方式:2022 - 2024年自主定价比例下降,自主定价成本高 [84][85] - 时间周期:2024年超一半公司选“1 + 3”模式,需综合考虑企业情况 [87][88] (四)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 公告数量:2016 - 2021年增长,2022 - 2024年回落,多期股权激励占比相对低 [92] - 激励人数:2024年激励人数占比25分位值最大,50分位值最小,75分位值居中 [94] - 激励方式:2024年当年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主,占64.3%;历史累计第一类占60.7% [97][99] - 权益数量:2024年当年国有各分位值高于民营,历史累计民营略高于国有 [102][105] - 股份来源:2024年定向发行占比50.0%,低于累计的87.4%,国有倾向定向发行 [109] - 定价方式:2024年95.2%选常规定价,民营自主定价占比10.8% [112] 二、A股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总览 - 公告数量:2014年为元年,2015年爆发增长,后趋于理性,2019 - 2023年多期公告占比超一半 [117][118] - 公司数量:2016年起大部分年度开展公司数量上升,约占5%;2021 - 2024年超200家;截至2024年底累计1,281家,占23.8% [121][123][124] (二)分布与渗透率 - 板块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沪深主板实施169家占62.4%居首;截至2024年底累计主板884家占69.0%;主板渗透率约27.8%最高,北交所约4.6%最低 [128][129][134] - 行业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行业TOP5为医药生物等,合计占50.6%;截至2024年底累计TOP5约占44.0%;纺织服饰等传统行业渗透率超30%,金融和资源类偏低 [137][140][141] - 区域分布与渗透率:2024年区域TOP5省市合计占超65.3%,广东最多;截至2024年底累计集中在前述五省市,合计占约62.0%;福建渗透率33.7%最高 [145][148][149] - 市值分布与渗透率:市值分布呈金字塔式;300 - 500亿元市值区间渗透率约33.7%最高 [154][155] - 所有制形式分布及渗透率:2024年民营占87.5%;截至2024年底累计民营占77.7%;集体企业渗透率约38.9%最高,国有约14.2%最低 [159][161][164] (三)关键要素分析 - 激励人数:2024年激励范围收缩,上市公司倾向激励核心人才 [167] - 权益数量:2024年各分位值较2023年有升有降,受激励额度等因素影响 [171][174]
新国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8][10][11]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关联方 [7][9][11] - 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行权价格为每股25元,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1.16元 [10][18]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行权:第一期(2025年)可行权50%,第二期(2026年)可行权剩余50% [12][13][22] - 设置12个月等待期,行权需满足公司净利润考核目标(2025年≥3.5亿元,2026年≥4.5亿元)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3][19][22][23] - 未达标行权条件的期权将注销,限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董事高管持股转让的规定 [14][15][17] 合规性及实施程序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履行60日内授予程序及股东大会表决(需非关联股东2/3以上通过) [25][26][28][31] -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示10天,监事会核查内幕交易情况,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9][3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披露文件包括草案、考核办法等,后续需持续履行信披义务 [32][33] 激励计划目的与影响 - 旨在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实现经营目标 [6][7][33] - 监事会认为计划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9][33] - 涉及会计处理将影响财务报表,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计算净利润考核指标 [22][24]
邦彦技术: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7 20:23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9元/股 [1][2][3]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1][3][10]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3][4] 回购实施细节 -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03.45万股至172.4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8%至1.13% [3][5][6] - 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有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将从28.73%增至29.86%(按上限测算),不影响上市地位 [6][7] - 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1%和3.43%,对财务影响可控 [7] 相关股东及提议人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在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股份行为,且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8][9][10] - 持股5%以上股东劲牌有限公司和北京永阳泰和投资有限公司未回复减持问询,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风险 [9][11] - 提议人祝国胜(董事长兼总经理)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出回购,提议前6个月内无股份交易记录 [10][12] 回购后续安排 - 若回购股份36个月内未用于员工激励计划,剩余股份将依法注销 [10][13] - 公司已开立专用证券账户(B886380025)用于回购操作,并将持续披露回购进展 [12][13]
东方精工: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8:24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决定回购注销48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1元/股 [1][6]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1,217,766,340股减少至1,217,286,34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17.70%降至17.67% [1][10]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480,000元,并于2025年5月26日完成注销手续 [9] 业绩考核未达标原因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要求2024年净利润较2020-2021年均值增长不低于30%,但实际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508,834,980.4元,仅较基期增长18.82% [7][8] - 2020-2021年净利润均值为428,257,142.94元,2024年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578,449.68元 [7][8] 历史股权激励调整记录 - 2023年累计回购注销360,000股(6月注销120,000股离职激励对象股票,10月注销240,000股) [4][5] - 2024年分两次注销1,680,000股(5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注销1,280,000股,12月注销400,000股离职激励对象股票) [5][6] - 首次授予共265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7名激励对象 [3]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2025年5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议案,独立董事对历次激励计划均发表合规性意见 [1][3]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完整履行公示程序(2022年2月28日-3月9日),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回购资金到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9]
发现报告:中金黄金机构调研纪要-20250527
发现报告· 2025-05-27 18:08
纪要涉及的公司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3日,是中国第一家专业从事黄金生产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89,是集团公司发展黄金矿业主业的主要平台,拥有国内唯一一家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地位 [3]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1. **业绩表现**: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59亿元,同比增加12.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亿元,同比增加32.65%;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增加31.25% [8] 2. **资产注入**:黄金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秉承“逐个完善、分步实施”原则,在资源探明、权证规范基础上,成熟一家注入一家,如达到披露条件将及时公告 [8][10][11][13][35][46][53][54] 3. **分红政策**: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红水平,利润分配方案将按规定披露 [10][22][46] 4. **成本控制**:公司成本与资源秉赋、产品产量、人工成本等多重因素有关,通过开展成本管控提升行动、提升劳动效率、科技助力、系统降本、严控管理费用支出、深化能源设备管理、践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等途径控制成本 [11][20][46] 5. **产量规划**:公司目前在产矿山大多处于稳产状态,未来产量增量主要来源于并购及新项目投产 [11][46] 6. **存货情况**:公司存货主要为冶炼企业的原料,2025年一季度增加的冶炼原料主要为冶炼铜的原料 [12][15] 7. **套期保值**: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是冶炼企业原料套期保值受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导致浮动盈亏,公司按规定对冶炼企业的原料进行套期保值,主要品种包含金、银、铜 [15] 8. **行业前景**:目前国际金价处于高位震荡态势,预计将继续维持高位震荡格局;铜价虽整体上涨,但波动幅度较大,预计后期铜价仍有上涨动力 [14] 9. **市值管理**:市值管理是综合性工作,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提升业绩水平、狠抓安全环保、实施探矿增储、推进优质资产注入、开展多样化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市场沟通等多方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值水平 [11][46]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1. **企业荣誉**:公司先后获得“中国证券金紫荆奖”之“沪港通最佳上市公司”、“中国证券市场20年‘最受投资者喜爱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金牛百强”、“中国蓝筹公司百强”等荣誉 [3] 2. **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生产矿产金18.17吨,冶炼金35.30吨;矿山铜7.94万吨,电解铜39.62万吨,同比变化幅度分别约为 -0.98%、 -6.98%、 -3.17%、 -0.18% [23][24] 3. **项目情况**:纱岭项目建设正积极推进,按照初步设计,稳产后矿产金年产量为10吨 [18][56] 4. **复产情况**:陕西久盛选厂已于2024年复产,凤山天承复产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金厂峪2025年第一季度已经扭亏为盈 [44] 5. **尾矿库项目**:内蒙古矿业乌努格吐山铜钼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总投资294872.00万元,其中生产期投入共计127660.00万元,投资金额与工程量、施工难度相关,随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和技术标准提升,需采用更高标准的设计和设备;三期尾矿库项目正积极推进 [29][30][42] 6. **股价影响因素**:公司股价受大盘走势、金价波动和市场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38][40]
永杉锂业: 关于永杉锂业实施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25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海勤非诉字2025第 006 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执业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委托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施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 海勤非诉字 2025 第 006 号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 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对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