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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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6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首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9][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后24-36个月(行权比例50%)[6][7] - 行权条件与公司业绩考核挂钩,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需达18%(目标值)或14%(触发值),2026年需达48%或38% [9] 行权安排与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根据实际营收增长率动态调整:达到目标值(Am)可行权100%,介于目标值与触发值(An)之间按比例行权,低于触发值则全部注销 [9]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级:A级100%、B级80%、C级50%、D级0%,未达标部分由公司注销且不可递延 [9] - 明确禁止行权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7]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3][4] -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授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2][10] - 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等禁止性情形 [5][8]
深圳新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3元/股,激励对象为6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7][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可行权50%,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7]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95% [6][8] 审批程序与时间节点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同步出具核查意见 [3][4] - 2025年7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7月16日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 [5][7] - 激励对象名单经6月17-26日内部公示无异议,7月3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5][6] 激励对象与行权条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且均未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8] - 行权条件要求公司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或破产情形,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9] - 公司采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计量激励成本,提示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摊薄影响 [9][10]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申万宏源证券确认授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9][10] - 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授予日、行权价格等要素设定合规 [10]
特一药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特一药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24元/股调整为6.19元/股,调整原因是公司派发现金红利0.50元/10股 [4][5] -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6.24元,V为每股派息额0.05元,调整后行权价格需大于1 [5] - 本次调整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3][4] 公司治理与法律程序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对调整事项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3][4] - 调整程序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手续 [5][7] 财务分配方案 - 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4] - 行权价格调整依据《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派息事项的条款执行 [5]
盈趣科技: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2
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且未收到异议,监事会于2025年3月22日出具审核意见 [3]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董事会及监事会后续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4] 调整事由及方法 - 调整直接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4]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事项需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 [5] - 调整后行权价格从13.70元/股降至13.40元/股(13.70-0.30)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调整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4][5] - 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与结果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5]
盈趣科技: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份调整为13.40元/份 [1] - 调整原因是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相应调整行权价格 [4][5] - 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13.70元,V为每股派息额0.3元,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3.40元 [5] 激励计划审批流程 - 2025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1] -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授予事宜 [3]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5月1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4] 监管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行权价格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6] 权益分派情况 - 公司以剔除已回购股份14,516,002股后的762,925,782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4]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5]
双环传动: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70名激励对象进入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5月22日 [1]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1.63万份,占首次授予总量的29.99%,行权价格为16.347元/份 [6][18] -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2024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为10.38亿元,达成率109.26%,36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 [9][10] 行权安排及影响 - 董事及高管可行权数量占比最高为30%,中层及骨干合计可行权201.63万份,占总股本0.24% [18] - 若全部行权将新增股本201.63万股,总股本增至8.50亿股,限售流通股比例微降至11.11% [20] -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由国信证券承办,预计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 [18][21] 历史调整事项 - 行权价格因2021-2024年权益分派累计下调0.483元/份,从初始16.83元调整至16.347元 [12][13][14][15] - 激励对象人数从最初407人降至370人,累计注销未达标期权32.53万份 [11][15][16][17][18] - 预留授予部分已完成前两个行权期,本次仅涉及首次授予部分 [4][6]
光启技术: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 - 公司于2025年6月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1]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查询了自查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 - 自查期间共有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均发生在被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 [2] - 自查期间共有48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均基于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 [3] 自查结果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3]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3] - 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3]
博济医药: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19:1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应到监事3人全部实到[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 电话 微信等方式发出[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一致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1] - 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同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1] - 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 - 表决结果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1]
太阳能: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19:1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1]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公司债券信息 - 公司发行多只债券包括代码127108的太能转债 [2] - 债券品种包含代码149812的22太阳G1和代码148296的23太阳GK02 [2] 信息披露文件 - 详细调整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82文件 [1] - 备查文件为经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会议决议 [1]
太阳能: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19:13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196元/股调整为4.140元/股,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1] - 调整方法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采用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4.196元,V为每股派息额0.0559889元[12] - 本次调整是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的第7次价格调整,此前价格从4.76元逐步下调至4.196元[5][7][9][1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始授予激励对象136名,期权数量29,726,700份,后经多次调整至121名激励对象和8,820,538份期权[5][6][8] -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2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8,820,538份股票期权,其中3名因绩效考核为C被注销32,910份[8] -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1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11]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董事回避表决[1] - 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2]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2] 利润分配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9889元(含税),总股本3,918,568,213股[11] - 2020-2024年期间公司多次因利润分配实施调整行权价格,包括2020年度(4.76→4.636元)、2022年半年度(4.636→4.527元)、2022年度(4.527→4.399元)、2023年度(4.399→4.253元)和2024年三季度(4.253→4.196元)[5][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