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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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 大千生态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1
发行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定向增发不超过33,385,703股A股股票,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2]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69,105,703股,步步高投资持股比例从18.09%提升至34.26% [2] - 发行价格未披露,认购方式为现金全额认购 [2] 股东权益变动影响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张源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2] - 因持股比例超过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条件 [1][5] - 步步高投资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同一实控人控制下转让除外) [6] 认购方财务数据 - 步步高投资2024年总资产47.07亿元,同比增长118.7%(2023年21.53亿元) [3][4] - 2024年资产负债率46.09%,较2023年上升2.8个百分点 [4] - 2024年净利润亏损2,232.49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23% [4] 审批流程与协议要点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获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1][7] - 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条款详见公司公告 [5] - 本次发行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但需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7]
山外山: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为12.87%,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为12.00% [1] -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也未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力远健鲲")、游新农以及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健康") [1] - 游新农与大健康、力远健鲲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2024年9月15日,游新农减持完成,当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0股 [1]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具体情况 - 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山外山股份1,937,703股,占山外山当时总股本的0.60% [1] - 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11日,力远健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山外山股份850,300股,占山外山总股本的0.26% [1] - 力远健鲲变动前持股数为175.0649万股(占比1.21%),变动后持股数为303.6316万股(占比0.94%) [2] - 游新农变动前持股数为87.2800万股(占比0.60%),变动后持股数为0股(占比0.00%) [2] - 大健康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持股数仍为1,600.0000万股(占比11.06%) [2]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总股本在2022年12月26日上市时为144,730,259股 [2] - 2024年7月9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21,315,646股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数均同比例增加 [2] 其他说明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及结果公告 [2]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等相关规定 [4]
DR司南导: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增加,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为51 90%,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为52 13% [1] - 本次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且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王永泉、王昌及上海澄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王永泉和王昌为一致行动人,澄茂投资为受王永泉控制的企业 [1] - 王永泉变动前持股比例为28 84%,变动后为28 97%;王昌变动前持股比例为13 94%,变动后为14 00%;澄茂投资变动前持股比例为9 12%,变动后为42 97% [3] 权益分派及股本变动 - 公司通过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2]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2,160,000股增加至80,460,614股 [2]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3]
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7:15
股东权益变动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 70%增加至54 00%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比例增加 涉及股份数量从58,334 90万股增至58,776 56万股 [2] - 权益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且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玲珑集团在2025年5月7日至7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 - 增持金额约6,482 14万元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 [2] - 增持计划累计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3亿元 不设定价格区间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165240379N [1] - 一致行动人包括英诚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81751)和王希成 [1] - 英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140 00万股 王希成持股112 58万股 [2] 其他说明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 [2] - 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5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国寿成达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53,509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758,560股,持股比例从14.1935%降至10.0000% [1][2][3] - 减持计划包括2023年8月12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时累计减持2,757,550股,以及2025年7月2日累计减持3,053,509股 [1][2] - 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和股份注销发生变动,从137,877,502股变更为137,585,598股 [1][2] 股东基本信息 - 国寿成达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201,000万元,主要合伙人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4.9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16.65%)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33%) [1]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1] - 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 [1] 权益变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权益变动后,国寿成达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10.00%) [1][3] - 公司已收到国寿成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披露 [1][3] 股本变动细节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64,167股 [1][2] - 公司总股本因激励计划行权从138,358,655股变更为138,571,693股,国寿成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324% [2] -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从137,570,846股变更为137,585,598股 [2][3]
柳化股份: 柳化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股东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系建行广西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建信金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1][3] - 建行广西分行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减持3,160,000股,导致其与建信金租合计持股比例从5 40%降至5 00% [3] -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行广西分行持股数量为33,147,329股(4 15%),建信金租持股数量为6,787,484股(0 85%) [3] 股东基本信息 - 建行广西分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号,负责人为方建平,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贷款、结算、外汇业务等 [1][2] - 建信金租为中国建设银行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注册资本110亿元,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2][3] - 建行广西分行与建信金租受同一主体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3] 权益变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3] - 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无违规情形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7-04 03:14
股东权益变动 - 信泰人寿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菱钢铁股份至345,431,662股,占总股本比例达5.00% [2][3]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第一大股东变更 [3][5] - 信泰人寿自2025年1月起累计增持342,714,962股,2025年7月3日单日增持690,900股(占比0.01%) [3][4] 增持方背景 - 信泰人寿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资本102.04亿元,注册地为浙江杭州 [2] - 第一大股东为物产中大集团(600704 SH),在浙江江苏等地设立18家分公司 [2][13] -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传统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交易均价4.84元/股 [18] 增持动机 - 基于对华菱钢铁发展前景的看好及价值认可 [3][15] - 旨在提升对华菱钢铁的影响力,支持公司做强做优 [3][15] - 计划分享华菱钢铁未来发展的长期红利 [3][15] 持股变动细节 - 增持前持股344,740,762股(占比4.99%),增持后持股345,431,662股(占比5.00%) [18] - 所持股份未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18] - 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增持股份 [16]
华菱钢铁: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5-44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股东权益变动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华菱钢铁股份至345,43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5.00% [1][2]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泰人寿持股344,740,762股(占比4.99%),变动后增加690,900股(占比5.00%) [2] - 信泰人寿注册资本为102.04亿元人民币,成立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1] 增持动机与影响 - 增持基于对华菱钢铁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旨在支持公司做强做优并分享长期发展红利 [1] - 信泰人寿在浙江、江苏等地已设立18家分公司,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 信息披露 - 权益变动详细信息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 信泰人寿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04 SH)旗下企业 [1] - 本次变动使华菱钢铁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1]
江南水务: 江南水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利安人寿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南水务股份至46,995,391股,占总股本比例从4.91%提升至5.03% [1][2] - 本次增持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完成,涉及股份数量1,100,000股 [2] - 权益变动后利安人寿成为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 [1][2] 股东基本信息 - 利安人寿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457938.4709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 [2] - 主要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7857%) [2] 权益变动动机与方式 - 增持基于保险公司自身资产配置需求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属于市场化投资行为 [3] - 采用二级市场直接买入方式,未涉及表决权委托或限制条款 [4]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利安人寿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4] - 未来若继续增持股份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5
股东权益变动 -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唐山港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从8 11%增至9 00%,变动幅度为0 89个百分点 [1] -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时间区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公告日 [1] - 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1] 增持计划 -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本次增持属于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的一部分 [2] - 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东结构 -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动后持股数量为53,333 366万股,对应9 00%股权 [1][2] - 该股东不属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