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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42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 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承诺,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稳定股价,注 ...
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2
贵州茅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71.90元/股,回购金额介于30亿元至60亿元之间,实施期限为12个月 [1] - 2025年5月19日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6.24元(含税),合计派发346.71亿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1] - 因现金分红实施,回购价格上限从1771.90元/股调整为1744.30元/股,调整公式为(原价格-每股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计算为27.60元 [1] 回购方案其他细节 - 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具体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实际回购完成为准 [1] - 除价格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相关ETF动态 - A50ETF(159601)跟踪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人民币指数,近五日涨幅2.93% [3] - 该ETF最新份额为37.2亿份,减少208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5万元 [3]
中信博: 中信博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2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80元/股调整为79.01元/股,调整公式为(调整前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 - 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现金红利经差异化分红计算后为0.9906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回购资金总额范围为7,000万元至10,000万元,按调整后价格测算,回购数量下限约885,964股,上限约1,265,662股[3]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26日[1] - 分红基数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217,005,886股为基准,摊薄后虚拟每股现金红利为0.9906元[2] - 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未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因此流通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2] 回购方案背景 - 公司于2025年4月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 - 原回购价格上限为80元/股,调整后为79.01元/股,其他回购条件(如期限、用途)未变更[3] - 回购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并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交易所监管要求[4]
盛美上海: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2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8月8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5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1] - 回购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1] - 回购价格最初不超过90元/股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价格调整 - 2025年4月10日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0元/股调整为99.02元/股 [1] - 2025年6月26日再次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9.02元/股调整为120元/股 [2] 回购进展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为44.34万股,占总股本0.10% [1][2]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5,001.23万元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10.81元/股至115.49元/股 [1] - 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 [2] 未来计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中远海发: 中远海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0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9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14,120万元至28,240万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3.53元/股 [1] -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1] 回购实施情况 - 实际回购股数为4,70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35% [2] - 实际回购金额为111,211,415元 [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21元/股至2.73元/股 [2] - 回购A股股份数量原计划为4,000万股至8,000万股 [2] - 首次回购A股股份2,500,000股 [2] - 回购均价为2.37元/股 [2] - 使用资金总额中银行专项回购贷款为56,452,956元,自有资金为54,758,459元 [2] 回购审批与执行 - 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 [2] - 2025年6月26日完成实施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 [2] -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无差异 [3] 股份注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注销回购的A股股份47,010,000股 [4] -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全部注销 [4] - 注销后A股股份总数由9,827,718,112股变更为9,780,708,112股 [4] 股份变动情况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28,724,292股,占比0.2923% [4]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9,827,718,112股,占比100% [4] - 注销后A股股份总数保持100%比例 [4]
东方生物: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9
公司监事会会议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监事方晓萍女士主持 [1] - 会议审议议案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 [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不超过3个月 [2]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回购方案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 [2]
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7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回购金额范围为3,500万元至7,000万元人民币[1]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使用将予以注销[1] - 回购价格上限为29.12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1] 回购方案审议情况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回购议案[2] -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3] - 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回购方案具体细节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6月28日[3]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01,923股至2,403,846股(按价格上限测算)[4]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0.61%至1.21%[4] - 回购实施期限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3] 回购对公司影响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324.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378.40万元[9] - 回购资金上限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4%、4.18%、5.51%[9]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85%[9] - 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等产生重大影响[9] -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10] 股东及董监高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股份减持计划[2] - 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有增持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10][11] - 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行为[11]
格林美: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4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为9.93元/股 [1] - 回购股份用途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50%)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50%) [1]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权益分派调整原因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总股本5,124,299,05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5,373,300股后实际参与分派股本为5,098,925,757股 [2] - 因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际每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0656731元(现金分红总额336,529,099.962元÷总股本) [3]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656731元/股 [3]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 根据分红方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9.93元/股下调至9.86元/股(9.93元/股-0.0656731元/股) [4] - 截至公告日已实施回购金额1.367亿元,剩余可回购资金上限为6,325.64万元 [5] - 按调整后价格测算,剩余资金可回购约641.55万股,累计可回购总量约2,677.4万股(占总股本0.52%) [5] 实施进展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4] - 公司表示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推进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东方生物: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4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回购金额范围: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1]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1] -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2.44元/股,为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1][4] -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 - 回购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出售,3年内完成,未出售部分注销 [1][4] 回购股份规模及影响 - 预计回购数量:按上限5,000万元测算约154.1307万股,占总股本0.76%;按下限2,500万元测算约77.0654万股,占总股本0.38% [4][6] - 资金占比:回购上限占公司总资产0.64%、净资产0.77%、流动资产1.39%、货币资金1.92% [8] - 股权结构影响:回购后总股本保持20,160万股不变 [8] - 财务影响:资产负债率14.11%,回购不会对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8][9] 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平台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1][11] - 实际控制人方剑秋、方效良、方炳良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12] - 财务负责人俞锦洪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需符合法规要求) [12] 回购程序及授权 - 2025年6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3] - 回购提议由董事长方剑秋于2025年6月17日提出,原建议价格上限为30日均价120%,董事会调整为130% [3][4]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回购事宜,包括确定时机、价格等 [14] 股份处置安排 - 回购股份将在披露结果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出售,3年内完成 [4][13] - 未按期出售部分将注销,出售所得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13] - 若遇政策调整将按新规执行 [1]
能特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4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0 元/股(含),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