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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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最新热点问题,一图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15:1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选择扣除年度、继续教育类型,并录入开始与结束时间等信息[4] - 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生育多子女的父母可为不同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例如一个由一方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另一个由双方分别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4] -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住房权属、地址、贷款方式及银行等信息,有配偶的还需填写配偶信息,并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等资料[6] - 办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时,产权证明可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并根据不同证明类型填写证书号或合同编号[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需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12]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13] - 经营所得的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若纳税人无综合所得,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13]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仅可选择在其中一处申报中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不得重复减除[14]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及以上取得所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后,再选择一处办理汇总申报并填写C表[16]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17]
3月底截止!这份汇算操作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7:5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官方操作指南与政策解读,旨在指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规纳税申报,并详细说明了办理流程、适用人群、时间节点及税款计算方法[2][4][7] 经营所得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 经营所得主要包括四类: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6]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要办理[2]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3][13]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 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4] 申报地点与对应表格 -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5] -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5][13] 税款计算方法 -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7] 汇算清缴申报操作流程(B表申报) -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主要步骤包括:登录后通过【代扣代缴】模块完成相关人员信息采集;在【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中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等数据;填写投资者可税前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确认信息后提交申报并获取反馈;申报成功后进行税款缴纳[8][11]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端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10] 年度汇总申报操作流程(C表申报) - 适用于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主要步骤包括: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份,系统自动获取信息,纳税人需自行选择汇算地;若名下存在“被投资企业”经营所得B表未申报,系统将阻断并提示先完成B表申报;系统自动归集调增数据,纳税人可补充信息,确认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4][16][18] 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关系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4]
3月底截止!这份汇算操作指南请收好
搜狐财经· 2026-01-05 16:28
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我们梳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答和操作指南,赶紧收藏起来备用! 提醒!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一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 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 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 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