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
搜索文档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30 15: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 近日,汇银国际及中天邦益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民申2231号《民事裁定书》,江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恒龙公司就同一事实及法律关系提出请求,构成重复起诉,原审裁定认为人民法 院不应当受理本案并无不当,故裁定驳回恒龙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银国际")为第三人,汇银国际控股子 公司常州中天邦益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邦益")为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3,212.21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银国际与恒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龙公司")签订了《合作 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共 ...
药易购:与杨亚、曹继军的合同纠纷诉讼终审胜诉,已收到4400万元核心执行款项
财经网· 2025-12-25 16:34
截至公告披露日,药易购已全额收到4400万元执行款。经公司初步测算,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约35.74万 元,目前法院正进一步核对,义务人暂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 此外,公告提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一年尚有54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诉金额合计 2120.81万元,主要为合同纠纷。药易购表示,本次收到的4400万元将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最终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近日,药易购(300937)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与杨亚、曹继军及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 纷诉讼,在终审胜诉后已收到4400万元核心执行款项,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仍在核对中。 公告显示,该纠纷始于2022年11月,原告杨亚、曹继军就合作协议相关事宜将药易购诉至广州市黄埔区 人民法院。2024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协议,判令对方共同向药易购偿还借款4400万元;双方 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0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对 方承担主要部分。 ...
鸿博股份:全资子公司涉1.03亿元诉讼
新浪财经· 2025-12-09 18:13
公司涉诉情况 - 鸿博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告,涉及北京干五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1] - 原告干五科技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03亿元人民币及违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财产保全保险费 [1] 公司历史仲裁结果 - 在此次诉讼前,子公司英博数科已就与干五科技的合同纠纷获得仲裁裁决 [1] - 仲裁裁决结果为干五科技需向英博数科退还货款2.43亿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4864万元人民币等 [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30 06:59
案件核心信息 - 诉讼案件已进入终结执行阶段 [2] - 上市公司营销分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一审原告) [2] - 案件涉及合同纠纷,核心诉求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6,788,122.44元及违约金 [3]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24年2月1日起,以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计算 [3] 案件背景与历史 - 纠纷源于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经销协议书约定支付购车款 [5] - 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 诉讼事项及一审进展已通过临2024-007和临2024-070公告进行披露 [5] 案件执行进展 - 自一审判决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执行回款3,512,360.00元 [4][6] -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因为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6][7] -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7] 财务影响评估 - 终结执行程序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7]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3 04:05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一审已开庭未判决阶段 [2] - 公司控股企业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为原告 [2] - 诉讼金额包括投资款1638万元、年化10%投资收益及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2] 诉讼事由 - 原告于2022年2月出资1638万元受让航科智云1400万出资份额 [5][7] - 被告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指定受让人并保障年化10%收益 [5][6] - 被告未按期履行承诺且未支付投资收益 [7] 诉讼请求 - 要求返还债权投资款1638万元 [8] - 要求支付以163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22年3月16日起计的投资收益 [8] - 要求支付以1638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2024年7月9日起计的违约金 [8] - 要求被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9] 交易细节 - 原告通过两份《份额转让协议》以1170万元对价受让中合盛公司及南京坤宝公司各1000万出资份额 [7] - 工商变更登记于2022年4月28日完成 [7] 公司声明 - 本次诉讼系控股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 [2] - 诉讼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10] - 对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2][10]
元琛科技: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27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合同纠纷向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案号为(2025)晋0823民初1206号 [1] - 诉讼涉及双方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和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被告) [1] 涉案金额及财务影响 - 涉案金额为10,797,561.15元 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部分坏账准备 [1] - 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1][2] 案件事实与理由 - 双方签订《360㎡烧结烟气低温脱硝改造工程合同》(EMC合同) 公司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 - 被告每季度均存在逾期支付效益分成款的行为 导致公司产生利息损失和资金占用损失 [2] - 诉讼请求包括追索效益分成款利息及项目延期竣工验收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27 16: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同时徐州光能因合同纠纷对深圳捷佳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30628万元,公司将配合重整工作并根据案件进展披露信息,重整和诉讼对公司影响尚不确定,但不影响光伏以外业务正常经营 [2][21] 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情况 申请人情况 - 申请人为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57.247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877950242,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主营太阳能电极浆料生产及销售,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5] 申请事实与理由 - 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受光伏行业不利影响资金链紧张,徐州光能新建生产线投入大且账户被冻结,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若重整有望恢复生产更好清偿债务 [6] 被申请重整子公司基本情况 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在无锡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大鹏,注册资本2亿元,2023年4月1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制造销售等,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18471.02万元,所有者权益15699.68万元,负债2771.34万元,2024年营收0万元,净利润 - 129.76万元 [7] 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法定代表人程帝军,注册资本5亿元,2023年4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含光伏设备制造销售等,为无锡光能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70241.91万元,所有者权益 - 9766.03万元,负债80007.94万元,2024年营收29524.63万元,净利润 - 18373.02万元 [8][9] 法院裁定受理情况 - 2025年4月23日,滨湖法院受理对无锡光能重整申请,沛县法院受理对徐州光能重整申请,法院均认为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整,被申请人有重整价值 [10] 子公司被申请重整对公司影响 - 公司将配合法院论证重整可行性,通过重整优化子公司债务结构,化解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11] - 公司对无锡光能认缴出资1.5亿元已缴足,截至2025年3月31日,向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3.8亿元和0.27亿元,重整可能影响财务资助收回 [11][12] - 2024年公司光伏业务营收29557.44万元,占比24.96%,其他业务如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GPU芯片设计业务稳健发展,重整不影响其他业务正常经营 [3][12] 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情况 诉讼概况 - 徐州光能因与深圳捷佳及其子公司合同纠纷,向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30628万元,案件已立案未开庭 [21]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原告为徐州光能,被告为深圳捷佳及其子公司常州捷佳精密、常州捷佳智能 [22] - 2023年5月徐州光能与三被告签署合同购买设备并建设生产线,支付价款41142.523034万元,但三被告迟延交付且设备未达约定标准,经鉴定整线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 [23][24] - 诉讼请求为三被告支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30628万元,继续履行合同整改设备,承担诉讼费 [25] 诉讼对公司影响 -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披露信息,涉诉对象为光伏业务子公司,不影响其他业务发展 [27][28]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8日15:00 - 17:00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参与 [15]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将在允许范围内回答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