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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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更多优质粮走上百姓餐桌|粮食大事
新浪财经· 2026-02-12 14:1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粮食产业面临“普通粮吃不完、优质粮不够吃”的结构性失衡问题,需通过优化生产结构、提升品质、打通流通环节及发挥政府作用,以促进优质粮食生产与消费升级需求相匹配 [1] 粮食消费需求变化 - 消费者主食结构改变,从追求“吃得饱”转向追求“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绿色、有机、功能性粮食需求持续升温 [1] - 五常大米、盘锦大米、河套小麦、吉林鲜食玉米、山西小米等优质好粮油品牌备受市场青睐 [1] - 市场存在“好吃的米难寻”、“好麦价高难求”现象,优质粮供给跟不上消费升级速度 [1] 产业现存问题与原因 - 粮食产业存在“重量轻质”路径依赖,生产环节偏重产量导向,收储环节分类定价机制不完善 [2] - 加工领域过度追求“精米白面亮油”,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精深加工产品明显短缺 [2] - 结构性失衡导致优质粮陷入“叫好不叫座”、“增产不增收”困境,难以高效抵达百姓餐桌 [2] 生产环节解决方案 - 破解农民“不会种”,应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全托管”、“半托管”提供技术服务,并重点培训种植大户与合作社带头人 [2] - 化解农民“不愿种”,需完善优质优价市场机制,通过订单农业、打造品牌、产销对接实现好粮卖好价 [2] - 消除农民“不敢种”,应引导农业补贴向优质粮倾斜,推广“保险+期货”等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 流通与加工环节优化 - 收储环节需“分得清”,细化粮食质量分级标准,严格执行优质优价政策,推广专收专储 [3] - 加工环节需“做得精”,发展营养米、专用粉、杂粮等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倡导适度加工以保留营养与风味 [3] - 流通环节需“连得通”,积极拥抱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渠道,缩短从田间到厨房的距离 [3] - 品牌需“叫得响”,培育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立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强化检验监测 [3] 政府与产业支撑作用 - 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规划,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 [4] - 农业科研部门应紧扣市场需求,加快培育高产稳产、美味营养、抗逆性强的优质新品种,并加强绿色生产、智能加工、质量检测等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 [4] - 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4] - 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品牌信誉与市场秩序 [4]
把更多产业链变成致富链
新浪财经· 2026-02-10 06:25
文章核心观点 - 通过优质化、品牌化、特色化及全产业链拓展实现“优质优价”,是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路径,而非简单的价格提升[2][5] - 农民增收面临增速放缓与波动加剧的挑战,需从传统种养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产业链拓展,系统挖掘经营增收潜力[3] - 浙江与广东的实践表明,通过科技赋能、文化注入和产业融合对“土特产”价值进行系统性重构,能有效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的价值通道,实现农民增收[4][5] 农民增收现状与挑战 - 2025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56元,同比增长6.0%,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3] - “十四五”时期农民年均增收近1500元,为增收最多的时期,但收入增速从此前的年均约10%回落至约6%,且年度间波动加剧[3] - 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但面临品牌价值不高、市场空间有限等挑战,增收领域较为狭窄[3] 规模化与高效农业的增收实践 - 江西省安义县种粮大户凌继河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实现高产低成本,2025年粮食产量达1.27亿斤,并连续15年累计发放9099万元年终奖,2025年单次发放2129万元,其中“种粮状元”获38.1万元[2] - 其模式核心在于土地流转后分块由能手管理,公司提供统一服务并设定基本产量,管理者按月预领工资,年底按超额产量领取奖金,提升了务农的吸引力和收益[2] 浙江省“土特产富”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 浙江农业劳动生产率超过5万元/人,通过实施“土特产富”工程破解“优质难优价”瓶颈,旨在挖掘“土”资源、放大“特”优势、形成“产”链条、提升“富”成色[4] - 以金华两头乌猪产业链为例,突破“养猪卖肉”传统,上游建保种场,中游建数字化牧场,下游开发深加工产品及“熊猫猪猪乐园”,实现了全产业链产值提升[4] 广东省科技与文化赋能产业升级 - 广东通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改变乡村产业结构,提升加工能级、强化品牌流通、增强联农成效[5] - 借助冻眠技术使荔枝突破季节限制成为新年货,并结合影视剧《长安的荔枝》热度,将“土味”资源转化为“网红味”产品,实现了产业破圈与价值提升[4][5] - 农产品与科技、文化结合,赋予其情绪价值,使农业变得“好吃、好看、好玩”[5] 实现“优质优价”的共通路径 - 核心在于对“土特产”价值进行系统性重构,通过产销对接、品牌突围、产业融合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的价值通道[5] - “优质优价”需通过优质化、品牌化、特色化让消费者自愿为品质和特色支付溢价,而非简单提价[2][5] - 各地应借鉴经验,做好规划引领、做优品质、激活创意、突出特色、打造风情,同时注重错位发展以避免同质化竞争[5]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常态化精准帮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22:31
记者丨 李莎 编辑丨张星 2026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十五五"时期首个中 央一号文件。据央视新闻报道, 今年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常态化精准帮扶"的概念。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 益、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强 化体制机制创新等六个方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7项重点任务。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立 足"十五五"开局之年,以"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系统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 务,体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和战略指向。从政策定位看,文件不再局限于农业产业发展和乡 村建设等工作,而是更加突出农业农村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强调以现代化理 念统筹"三农"工作。 高强指出,作为"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今年文件更强调顶层设计与实践路径相结合,注 重政策稳定性与改革创新协同推进,释放出持续深化农 ...
医疗设备“低价中标+耗材回血” 时代终结
第一财经· 2026-02-03 19:40
新规核心内容与触发标准 -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旨在整治“内卷式”竞争,构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明确异常低价中标的四大触发情形:1)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2) 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的50%;3)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其他情形 [1] - 采购人可将上述1至3项审查启动标准上调,最高不超过65%,进一步收紧对异常低价的管控 [1] 异常低价中标屡禁不止的根源 - 利益捆绑的商业模式驱动:设备与耗材强绑定,企业以“零元/1元设备”抢占渠道,通过后续专用耗材、维保服务获取长期高额利润,如IVD领域耗材营收占比超78% [2] - 采购与评审机制存在漏洞:采购需求与最高限价制定脱离市场,技术参数被操纵;评审唯价格论,忽视全生命周期成本;代理服务费用过低,如部分项目代理服务费低至9元 [2] - 监管与履约体系薄弱:违法成本低,如违规附加条款仅罚款中标金额的5%;验收与履约监管缺位,部分医院五年耗材费用是设备采购价的7.2倍;弃标惩戒宽松 [2] 避免“中标即降质”的全流程防控措施 - 源头需求管控:需开展市场调研,摸清设备生产、耗材配套、长期维保等全生命周期成本,并以此科学制定采购需求与最高限价,将后续耗材价格、维保标准等长期关联费用纳入预算考量 [3] - 评审机制优化:推行技术服务优先和成本澄清的两阶段评审模式,将技术先进性、服务专业性等非价格因素评分权重提高至60%以上;若触发异常低价,要求供应商提交成本构成明细等材料供核实 [3] - 合同与履约约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核心技术参数、耗材供应价格上限、维保服务标准等关键条款,要求供应商缴纳足额履约保函,并明确违约责任,如扣除保证金、列入黑名单等 [4] - 验收与监管强化:实施分期验收机制,对照合同指标逐一验收;建立设备与耗材的全流程追溯系统,动态跟踪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监管部门 [5] - 数据与智能赋能:搭建智能监管平台,嵌入异常低价预警模块,自动标红提醒;完整留存评审档案、履约记录等资料至少三年,为追溯追责提供数据支撑 [5] 新规对行业各参与方的影响 - 对采购人(医院):正面影响包括有效控制全周期采购成本,降低后续耗材涨价等风险,倒逼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核算体系;挑战在于需投入更多精力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并调整内部考核导向,从重低价转向重综合价值 [6] - 对供应商:行业分化效应明显,头部企业凭借核心技术、完善服务体系及合规能力将凸显竞争力;中小厂商因缺乏核心技术、难以承担合规成本,面临被淘汰或需转型为技术型、服务型企业 [6] - 对监管部门:新规提供了明确的监管依据和操作标准,有助于提升透明度与效率;但也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压实采购人、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的责任 [7] 新规引发的行业洗牌与格局演变 - 市场份额将加速向具备核心技术、完善服务体系与合规能力的头部企业集中 [7] - 头部企业在高端医疗设备、核心配套耗材领域的专利与技术优势,将转化为难以替代的竞争壁垒 [7] - 设备与耗材采购分离成为趋势,切断了以往的利益捆绑链条,头部企业凭借全链条服务能力占据竞争优势 [7] - 头部企业完善的成本核算与合规体系,使其能高效通过异常低价审查,而中小厂商因研发、生产、合规成本高,低价策略难以为继,加剧行业整合 [7] - 行业将从低价恶性竞争转向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格局,推动国产医疗设备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7][8]
万马股份:将积极适应政策要求,以更高质量、更优服务赢得客户认可
搜狐财经· 2026-01-28 05:51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为遏制“内卷式”恶性低价竞争,推动政府采购回归“优质优价”的价值导向,出台了新规[1] - 新规聚焦“优质优价、履约验收”,旨在整治政府采购中的异常低价行为[1] - 该政策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 - 新规有利于营造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环境[1] 公司业务与市场定位 -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家电网等大型客户[1] - 公司的核心业务赛道包括电力电缆、储能配套等政府采购领域[1] -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质量可靠和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作为核心竞争优势[1] 公司对政策的回应与策略 - 公司将积极适应政策要求[1] - 公司力争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以更高的质量、更优的服务和更全面的解决方案赢得客户认可[1] - 公司未在回应中披露新规施行后的具体经营数据,如2026年以来在相关赛道的中标数量、单项目毛利率改善幅度等信息[1] - 公司表示具体经营数据及其他重大信息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或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1] 投资者关注的具体问题 - 投资者询问新规实施后,公司在电力电缆、储能配套等核心政采赛道的中标数量变化[1] - 投资者询问新规实施后,公司单项目毛利率的改善幅度[1] - 投资者询问公司符合新规“全生命周期成本”要求的典型履约案例,例如包含运维服务的项目[1]
财政部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让政府采购更加“优质优价”
搜狐财经· 2026-01-27 09:2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通知以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异常低价竞争问题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问题背景与现状 - 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为竞标采取“内卷式”低价竞争 导致异常低价问题时有发生 [1] - 异常低价问题造成产品质量难以保障 服务供应稳定性受损 并存在中标后变相抬高实际成本、加剧恶性竞争等隐患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1] 采购人(需求侧)管理要求 - 采购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类项目中标信息、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 形成科学完整的采购需求 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1] - 采购人需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 按照专业类型和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 [1] - 采购人应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 [1] 评审与异常低价识别机制 - 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 压实评审专家责任 [2] - 通知明确了四类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报价的50%、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 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 履约验收与监督管理 - 采购人应落实履约验收责任 依法组织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需涵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2] - 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仍中标的供应商 采购人需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和实际履约情况 [2] - 财政部自2024年起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抽查全国1.9万余家代理机构执行的8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 [2] - 财政部表示将全面总结前期专项整治成果 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 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
让政府采购更加“优质优价”
人民日报· 2026-01-27 06:54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印发通知,旨在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异常低价“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 政策背景与问题现状 - 政府采购中,供应商为竞标采取“内卷式”低价竞争,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障、服务供应稳定性受损,并存在中标后变相抬高成本、加剧恶性竞争等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1] - 自2024年起,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全国超过1.9万家代理机构执行的8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2] 需求侧管理要求 - 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类项目中标信息、市场供给与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形成科学完整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1] - 采购人需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专业类型和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1] - 采购人应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1] 评审与审查机制 - 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压实评审专家责任[2] - 明确四类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报价的50%、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 履约验收与后续监管 - 采购人应落实履约验收责任,依法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内容需涵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2] - 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仍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需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2] - 财政部将持续整顿和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并全面总结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3]
财政部发文,整治仪器设备“0.1元”式低价竞标
仪器信息网· 2026-01-23 11:1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旨在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3] - 此项新规是财政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最新举措,标志着2024年底开始的试点经验已转化为全国性政策 [9] - 政策从采购需求管理、异常低价审查和履约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确保政府采购实现“优质优价”目标 [5] 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标准 - 明确四种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1)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2) 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的50%;3)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6][8][13] -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高启动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6][14] - 出现上述情形时,评审委员会需启动审查程序,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提供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6][15] 采购需求管理要求 - 采购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11] - 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并作为评审因素 [11] - 需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 [5][12] - 对于信息化项目,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12] 履约验收与责任强化 - 采购人需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后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 [17] - 对可以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进展 [17] - 如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导致验收不合格,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7] - 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压实评审专家责任,对未按规定审查异常低价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法律责任 [16]
国家发改委: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破解内卷竞争!
搜狐财经· 2026-01-23 08:59
政策导向与行业竞争逻辑重构 -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破解内卷竞争 [1] - 政策落地被业内普遍认为是为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而非简单的“价格管控” [3] - 政策导向明确“优质优价”,意味着砂石、水泥、混凝土等行业的竞争逻辑将彻底重构,从过去拼产能、拼低价,转向拼质量、拼品牌、拼绿色低碳实力 [3] 行业历史困境与政策影响 - 长期以来,低价无序竞争让不少砂石、水泥、混凝土企业陷入“以价换量、薄利难支”的困局 [3] - 低价竞争不仅挤压了企业研发创新、绿色升级的空间,更制约了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3] - 新政策为坚守品质的头部企业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倒逼中小产能加速转型 [3]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政策推动行业告别“内卷泥潭”,迈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3] - 行业竞争焦点转向质量、品牌和绿色低碳实力 [3]
如何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新浪财经· 2026-01-10 02:42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制度建设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制定并发布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系统构建了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的规则体系,旨在推动有关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型 [1] - 官方将“内卷式”竞争定义为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认为其扰乱市场信号、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1] - 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形成了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包括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针对互联网平台、网络交易、外卖平台、“新三样”产业等多个领域的专项制度与方案 [1] 针对特定领域与行为的制度措施 - 针对外卖平台“补贴大战”等现象,出台《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处置等总体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并减少无序竞争 [2] - 针对网络销售领域“重营销轻质量”、“低价低质”现象,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制定《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实现“优质优价”的良性循环 [2] -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新三样”)高质量发展,制定《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了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聚焦质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级分类标准,以治理该领域的“内卷式”竞争 [2]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新型恶性竞争的规制 - 2025年10月15日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型、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的规制 [3] - 新法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评价(“刷评炒信”)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 - 新法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以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如雇佣“网络水军”恶意中伤)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填补了法律空白 [4] - 新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评价、虚假交易或恶意退货等行为,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4] 制度实施的初步效果与未来方向 - 从实施效果看,相关制度已初步展现出协同发力的良好态势,对不当干预行为的规范更加有力,市场竞争更加理性有序 [3] - 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有力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3] -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健全完善规范“内卷式”竞争的法律和政策工具,加强已出台制度标准的宣贯实施,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