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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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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收移送起诉告知书 募8.2亿可转债中信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6-01-05 16:48
案件进入司法审查起诉阶段 -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案件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此前于2025年8月14日,公司曾收到杭州市公安局的《调取证据通知书》,以侦办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 [1] - 公司表示本次事项系前期涉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正常司法程序推进,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预计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 监管行政处罚历史 -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 - 浙江证监局查明公司涉嫌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二是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 - 针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81,700万元百分之十的罚款,即8,170万元罚款 [3] -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3] - 综合两项,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合计8,57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处以750万元罚款及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3][4] 公司当前状况与战略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并已实现“治理、团队、业务”三重焕新,迈入合规经营、聚焦主业的新发展阶段 [2] - 公司将进一步贯彻“聚焦物联网,重塑增长引擎”核心战略,近期已发起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优化调整 [2] 公司融资历史 - 公司累计募资5次,募资金额总计30.28亿元 [4] - 具体包括:首发募资9.86亿元;2次增发募资11.73亿元;1次股权激励和授予募资6385.68万元;1次发行可转债募资8.06亿元 [4] - 2010年4月30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1700万股,发行价5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86亿元,净额9.34亿元,保荐人为国信证券 [4][5] - 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0,075,186股,发行价19.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6.00亿元,净额约5.88亿元 [5] - 2019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1,390,132股,发行价11.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5.73亿元,净额约5.65亿元 [6] - 2021年1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17.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7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6]
IPO欺诈发行,10名高管集体获刑,看看都有谁
新浪财经· 2025-12-17 14:17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长郑穆,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4][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罗铁威,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4][13] - 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4][13] - 公司原副总经理焦仕志,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5][14] - 公司原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5][14] - 公司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15] - 公司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15] - 公司原董事、总经理钟国裕,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7][15] - 公司原采购部经理丁杰,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7][15] - 公司原副总经理魏强,因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16] 公司历史沿革与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由郑穆、罗铁威实际控制 [8][16] -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5870,并在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通过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合计41340.48万元 [8][16] - 自2017年起,为达到上市目的,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多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营收利润,隐瞒对外担保 [8][16]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2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4亿元 [9][17] -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137.31%,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9][17] 公司上市后表现与退市过程 - 上市后业绩下滑,2021年营收为4.58亿元,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2021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9][17] - 2022年2月1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9][17]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公告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9][17] - 2023年7月7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 [10][18] 投资者赔付机制与结果 - 本案开创科创板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先河,4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共计交纳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投资者赔付 [10][1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1.7万名适格投资者达成和解,占受损投资者总数97.22%,累计获得赔付10.86亿元,单户平均赔付金额超6.3万元 [10][18] - 2024年8月,中介机构足额缴清剩余承诺金,证监会依法终止相关调查,标志着该案投资者赔付工作全面完成 [10][18]
终审裁决!康得新犯欺诈发行证券罪 董事长获刑15年
证券时报网· 2025-12-15 22:33
案件终审裁定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1] - 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亿一千万元 与一审判决金额一致 [5] - 公司董事长钟玉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零二十万元 [1] 公司及主要人员所犯罪名与判决 - 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 犯骗购外汇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2] - 董事长钟玉犯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 骗购外汇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3] - 其他高管徐曙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3] - 其他高管王瑜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零一十五万元 [3] - 其他高管张丽雄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万元 [4] 案件关键事实与影响 - 公司存在长达七年之久的系统化财务造假行为 造假金额巨大 [2] - 终审判处的罚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9% [5] - 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已将罚金计入当期损益 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5] - 查封 扣押 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发还公司 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王瑜追缴 [5] 案件审理时间线 - 案件历时4年多 从2021年9月收到起诉书开始 [6] - 2024年2月起诉书变更 2024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6] - 2025年2月部分被告上诉 2025年12月驳回上诉并作出终审裁决 [6]
IPO欺诈发行,10名高管集体获刑!
新浪财经· 2025-12-14 17:25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2][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共10人全部获刑 最高刑期为实际控制人郑穆的七年六个月 [2] - 实际控制人郑穆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6] - 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6] - 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6] - 原副总经理焦仕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7] - 原监事兼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 - 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 - 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 - 原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 - 原采购部经理丁杰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9] - 原副总经理魏强犯欺诈发行证券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0]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详情 - 公司为达到上市目的 自2017年起组织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 [11]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 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 [11]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 [11] -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 [11]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11] - 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11]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4759.6126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10.23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4亿元 [11] 公司上市后表现与退市过程 - 上市后业绩下滑 2021年营收4.58亿元同比下降6.69% 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 [12] -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 2022年2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2] - 2023年4月21日公告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2] - 2023年7月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 [13] 投资者赔付情况 - 本案开创科创板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先例 4家中介机构主动交纳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投资者赔付 [1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已有1.7万名适格投资者达成和解 占受损投资者总数的97.22% [14] - 累计赔付金额达10.86亿元 单户平均赔付金额超6.3万元 [14] - 2024年8月中介机构足额缴清剩余承诺金 投资者赔付工作全面完成 [14] 公司历史沿革与融资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 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 [10] - 2016年4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 股票代码835870 [10] - 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三次增发股本 募集资金合计41340.48万元 [10] - 2018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1]
重大财务造假案,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4 00:02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1] - 被告人郑穆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11] - 被告人罗铁威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11] - 被告人李燕霞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11] - 其他七名管理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12][13] - 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罪最高刑期提升至10年后首批适用新法的典型案例,“全员实刑、几乎零缓刑”的判决体现了对“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政策 [14] 公司背景与上市历程 - 公司成立于2010年,曾是国产光存储技术的代表企业,以蓝光介质起家,逐步拓展至光存储设备、解决方案 [5] - 公司于2020年2月成功在科创板上市,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 [5] - 上市后第一年业绩便开始下滑,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成为科创板首单非标年报 [5] - 2022年2月1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5] - 2023年7月,公司成为科创板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5] 欺诈发行与财务造假详情 - 自2017年起,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多名高管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8] - 在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编制了虚假的营收和利润数据,并刻意隐瞒了1.25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 [8]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 [8] -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年利润总额的32.25% [8]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8]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52.46%,虚增利润占比为94.55% [9]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63.15%,虚增利润占比达到174.67% [9] 违规披露与担保事项 - 《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1.4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5% [9] - 2020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1.8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6% [9] - 《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2.2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9% [9] - 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8亿元对外担保事项,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 [9] - 《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1.67元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2% [9]
重大财务造假案,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3 23:20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2] - 此案成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罪最高刑期提升至10年后首批适用新法的典型案例,“全员实刑、几乎零缓刑”的判决体现了对“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政策 [16] 公司背景与上市历程 - 公司成立于2010年,曾是国产光存储技术的代表企业,以蓝光介质起家,逐步拓展至光存储设备、解决方案 [6] - 公司于2020年2月成功在科创板上市,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 [6] - 公司于2023年7月成为科创板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6] 欺诈发行与财务造假详情 - 自2017年起,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多名高管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0] - 在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编制了虚假的营收和利润数据,并刻意隐瞒了1.25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 [10]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 [10] -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年利润总额的32.25% [10]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10]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52.46%,虚增利润占比为94.55% [11]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占比为63.15%,虚增利润占比达到174.67% [11] 违规披露与对外担保 - 公司被指控犯有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8] - 《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1.4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5% [11] - 2020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1.8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6% [11] - 《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2.2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9% [11] - 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8亿元对外担保事项,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 [11] - 《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1.67元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2% [11] 管理层个人判决 - 实际控制人郑穆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13] - 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13] - 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13][14] - 原副总经理焦仕志、原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原总经理钟国裕、原采购部经理丁杰、原副总经理魏强均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及罚金 [14][15]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0人被判刑
证券时报· 2025-12-13 22:03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达七年六个月 [1][2] - 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2] 欺诈发行证券罪行详情 - 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控人组织指使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2] - 公司《招股说明书》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 [2]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 [2]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2] - 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2] 违规披露信息罪行详情 - 上市后,公司继续通过虚增营收利润、隐瞒对外担保进行财务造假 [3] - 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 [3] 公司上市与退市历程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086 [2] - 上市首日股价大涨264.08% [4] - 2023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4] - 2023年5月31日收到上交所终止上市决定,因触及重大违法行为 [4] - 2023年7月7日公司股票被摘牌 [4] 投资者赔偿情况 - 本案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总损失为10.97亿余元 [4] - 已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10.86亿元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总应赔金额的98.93% [4][5] - 未在申报期内提出赔偿申请的适格投资者,可另行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7] 中介机构责任与处罚 - 涉及本案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6] - 4家中介机构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 [6] - 承诺金中约10.86亿元用于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另交纳约1.89亿元承诺金(含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 [6] - 中介机构已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交纳承诺金,证监会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其中调查 [6]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0人被判刑
证券时报· 2025-12-13 21:38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达七年六个月[1][4] - 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5] 欺诈发行证券罪详情 - 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自2017年起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虚增营收利润[6]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6]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6] - 公司隐瞒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6]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亿元[6] 违规披露信息罪详情 - 上市后,公司继续通过虚增营收利润、隐瞒对外担保进行财务造假[7] - 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7] 案件处理与投资者赔偿 -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5月31日收到终止上市决定,2023年7月7日股票被摘牌[10] - 本案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总损失为10.97亿余元[10] - 已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10.86亿元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总应赔金额的98.93%[10] - 四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等)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及支付罚款[11] - 2024年8月30日,证监会依法终止对四家中介机构的调查[12] 公司历史与市场表现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6] - 2016年4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合计4.13亿元[6]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上市首日股价大涨264.08%[9]
犯欺诈发行证券罪!紫晶存储实控人等10名高管集体获刑 公司被罚370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3 07:59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长郑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原董事罗铁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4] - 公司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5] - 公司原副总经理焦仕志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5] - 公司原监事兼总经理助理黄美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 - 公司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7] - 公司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8] - 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 - 公司原采购部经理丁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8] - 公司原副总经理魏强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9] 公司历史与业务背景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由郑穆、罗铁威共同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300万元 [12] - 公司是一家光存储高科技企业,提供光存储介质、混合存储系统及解决方案等产品与服务 [12] - 公司曾获达晨创联、达晨创通等知名机构投资,两者合计投资约1.25亿元 [12] - 公司于2020年2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被称为“光存储第一股” [13] - 上市首日公司股价报收78.24元/股,大涨264.08%,总市值达148.95亿元 [13] 公司上市后财务状况与风险事件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63亿元,同比增长8.97%,但归母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24.71% [13] -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58亿元,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 [13] - 公司2021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成为科创板首单非标年报 [13] - 2022年2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3] - 2022年3月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 [13] - 公司是全面注册制实施后首例涉嫌欺诈IPO的企业 [14] - 2023年4月公司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4]
最后的疯狂:许家印被抓捕的全部过程
搜狐财经· 2025-12-12 12:54
法院判决与资产接管 - 2025年11月底,香港高等法院指定清盘人全面接管许家印的所有资产,包括其通过离岸公司和信托架构隐匿的资产,并禁止其处置全球价值最高达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亿元)的资产 [1] - 2025年11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批准清盘人扩大对许家印前妻丁玉梅的资产禁止令范围,将其在加拿大、直布罗陀、泽西岛和新加坡的约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6亿元)资产纳入冻结名单 [6] - 2025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决清盘人全面接管许家印个人全部资产并发出全球资产禁令,冻结财富达77亿美元,相当于恒大境外可变现资产总额的30倍 [12] - 2025年12月初,香港法院冻结了许家印和前妻丁玉梅名下至少15亿的海外资产 [12] 资产转移与隐匿 - 2021年恒大危机期间,许家印家族通过离岸信托向境外转移了超过23亿美元的资产 [2] - 许家印在2021年恒大危机初现时与丁玉梅办理离婚,将估值45亿港元的伦敦豪宅、私人飞机及瑞士银行匿名账户等资产转移至丁玉梅名下,被法院认定为以离婚方式逃避债务并判决离婚无效 [3][5] - 丁玉梅负责打理的加拿大、新加坡、直布罗陀及泽西岛的银行账户被查出,其名下价值600亿港元的资产于2025年7月被伦敦法院冻结 [6] - 丁玉梅的境外资产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账户1亿加元、新加坡嘉盛莱宝银行账户7100万美元、直布罗陀瑞士银行账户5760万美元、泽西岛巴克莱银行账户67.5万英镑 [6] - 许家印在海外拥有33家公司、7个银行账户,资产包括伦敦顶级豪宅、纽约高档写字楼、两艘豪华游艇、两架私人飞机及劳斯莱斯座驾,保守估计总值达550亿元 [12] 财务造假与欺诈 -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恒大在2019年虚增收入2139亿元,占当年营收总额的50.14%;2020年虚增收入3501亿元,占营收总额的78.54%;两年虚增总额达5640亿元 [2] - 基于虚假财务数据,恒大发行了208亿元的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 [2] - 许家印作为财务造假主谋,被罚款4700万元并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 [2] 司法进程与涉案人员 - 2023年9月28日,许家印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逮捕 [7][9] - 2024年3月,最高检指导广东、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对“恒大系”42人审查起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13] - 2025年3月8日,最高检披露许家印等42人因涉嫌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罪名已被移送起诉 [13] - 截至2025年12月,许家印被羁押在深圳的特别拘留所,此前曾在北京被监视居住 [12] 公司行为与市场影响 - 2021年秋天,许家印在内部会议上提出“保交楼”口号以稳定地方政府、银行及供应商 [2] - 2021年9月1日,许家印与恒大8名副总裁签署保交楼军令状 [2] - 许家印在拘留期间曾给公司高层写信,督促推进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兑付工作 [12] - 中国恒大已在港交所摘牌退市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