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搜索文档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公司董事会决议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涵盖股票发行条件、方案、预案、募集资金投向、回报规划等核心事项 [1][2][3][4][5][6][7][8][9][10][11][12][13][14] 股票发行方案 -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发行对象包括机构投资者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单个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多只产品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价格将通过询价确定,并设置除权除息调整机制 [3][4] - 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30%,募集资金上限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实际募集金额21,340万元 [5][6]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衍生股份需遵守相同锁定安排 [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金额未披露)和补充流动资金6,300万元 [6] - 公司明确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科创板定位 [9] 配套安排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7]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12] - 已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13][1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9:08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9:30 时以现场和视频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 董事 6 名,实参加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 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 ...
共达电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0:2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授权具体内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1] - 发行证券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一定比例 [2] - 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多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以现金同价认购 [2]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3]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衍生股份也遵守此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按规定执行 [3]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等 [4][5] - 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5]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5] -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确定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宜,决定发行时机 [5] - 准备申报材料,回复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5] - 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 [5]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 [5]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事宜 [5] - 分析发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及股东回报影响,制订、修改填补措施及政策 [5] - 酌情决定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按新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5] - 若公司总股本因派送股票股利等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调整发行数量上限 [5]
北特科技(603009) - 北特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2-27 17:16
融资计划 - 公司提请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3] - 发行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定,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4]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5] 发行规则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80%[6] - 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6] 其他要点 -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股东大会召开[9] - 本次发行需经2024年股东大会、上交所、证监会审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