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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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上市公司严监管迈入新阶段
上海证券报· 2026-01-26 02:51
上市公司监管新阶段 - 2026年开年已有逾10家A股公司收到监管罚单或立案通知,释放“零容忍”从严监管信号[1] - 2025年A股市场共有逾90家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另有8家上市公司发布收到《刑事判决书》公告[1] - 监管格局正加速从单一部门监管向“司法+行政”协同监管、“行政+民事+刑事”一体追责转变[1] 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 - 2025年11月,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罚3700万元,10名高管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 - 2025年12月,康得新因系统性财务造假被重罚4.1亿元,原董事长钟玉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2] - 2025年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刑事判决书》,显示刑事制裁持续加码,“行政查清事实,刑事追究重责”成为打击严重违法违规的标准动作[2][3] 财务造假追责范围扩大 - 监管坚持全链条执法,追责面扩大至实控人、高管、监事、财务总监、普通员工及配合造假的外部方[4] - 2025年10月,越博动力案中两名外部人员因配合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被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4] - *ST广道案中,财务部经理、采购经理因配合制作虚假单据等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罚110万元和100万元[5] - ST美晨案中,公司及包括时任财务总监在内的12名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造假期间虚增利润最高达75.64%[5] 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 监管部门正通过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追偿、诚信约束合围,重塑资本市场信用基础设施[6] - 跨部门协同与“吹哨人”制度旨在让造假更难伪装、造假同盟更难稳固,司法端对“看门人”的穿透式处置压缩侥幸空间[6] - 2025年12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夯实监管基础性制度[7] - 2026年监管将延续“退市不免责”做法,粉碎造假者“一退了之”的侥幸心理,同时加大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的立体化追责[7]
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
证券时报· 2025-12-31 21:44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进展与案例判决 - 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 [1] - 该判决先行确定上市公司赔付责任,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将另行判决,标志着特别代表人诉讼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运用 [2] - 同步启动的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审判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2] 案件性质与财务造假细节 - 金通灵案属于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金通灵连续6年运用多种手法进行财务造假,虚增营收13亿余元,虚增利润5亿余元 [5] - 该案目前正处于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中,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9月30日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刑事判决 [5] - 案件涉及的4.3万余名投资者中绝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彰显了该制度在公平高效赔偿小额多数受害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 [4] 制度功能与监管背景 -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已成为财务造假立体式追责的重要方式,具有显著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民事责任追究的功能 [3][4] - 新“国九条”要求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证监会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是重要举措 [4] - 为落实新“国九条”要求,证监会于2024年底启动了金通灵和美尚生态两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5]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后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研判适格原告范围并确立诉讼请求、指派骨干参与诉讼活动、深入研究“三日一价”等诉争焦点问题、强化投资者沟通并公开诉讼进展 [6] - 最高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相关普通代表人诉讼中依法履行代表人职责 [7] - 中证投服中心加大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启动力度,2024年支持的ST旭电、ST华铁等5单普通代表人诉讼已被多地法院受理 [7] 制度完善与未来展望 - 最高法院于2020年7月颁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强化证券法实施、便利投保机构履职、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9] - 业内人士认为,在多起典型案例落地后,有必要适时进行深入总结分析,进一步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 [10] - 有观点认为修改完善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的时机基本成熟,可考虑细化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条件、明确两类诉讼关系、简化普通诉讼程序、统一“三日一价”等实体标准 [10] - 中证投服中心也表示将适时修改相关业务规则,完善案件选择标准和机制等具体安排,夯实常态化推进代表人诉讼的工作基础 [10]
皮海洲:让“造假1年就判刑”成为一种常态
新浪财经· 2025-08-04 10:53
事件概述 - 科创板上市公司力源科技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 [1] - 判决源于该公司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导致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1] - 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 [1] 案件处理与追责机制 - 该案体现了“立体追责”机制,在2023年6月被追究行政责任后,于2025年7月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行政、刑事、民事“三箭齐发”的追责体系 [1] - 追责与退市标准不同,追责不区分造假年限,只要存在财务造假问题就应追责,该判刑就要判刑 [3] - 投资者因财务造假遭受经济损失,可向公司及责任人沈万中进行索赔,追究其民事责任 [1] 市场背景与监管意义 - “造假1年就判刑”在A股市场较为少见,因市场通常存在“事不过三”的观念,例如退市规则要求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2]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少有仅持续1年即停止,多持续2至5年或更长时间,因此“造假1年就判刑”案例罕见 [2] -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仅持续1年,是由于监管效率提高,监管部门在5个月内下发警示函,并于立案调查5个月后作出行政处罚,及时制止了造假行为 [3] - 若“造假1年就判刑”成为常态,将表明监管效率大幅提高和打击财务造假力度加大,对市场后来者产生强大震慑力 [4]
这家公司实控人被判刑!财务造假刑事追责力度明显提升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29 22:08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及处罚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2] - 该刑事处罚与公司2021年财务造假案相关,公司此前因2021年半年度、三季度及年度报告财务造假已被浙江证监局罚款1000万元[2][4] - 财务造假具体表现为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虚增营收和利润,其中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4]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及更正 - 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比例分别为13.42%和34.01%[4] - 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6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比例分别为13.54%和27.16%[4] -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及2023年5月4日发布公告对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4]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沈万中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他5名责任人被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5]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刑事责任案例增多 - 锦州港因2020年至2023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两名副总裁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决定逮捕,公司于7月25日终止上市[7] - 瑞斯康达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业务导致2019年至2020年年报虚增收入超6.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1.1亿元[7][8] - ST起步及前董事长等6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起诉,公司因2018年至2020年财务造假及2019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造假被合计罚款7700万元[8] - 金通灵涉嫌连续6年财务造假,公司及6名核心高管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提起公诉,其中有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8] 监管环境趋严与政策动向 -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多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9] - 意见内容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以提高综合违法成本[9] -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提出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10] - 近期集中出现的高管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情况反映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10]
多家中介机构收千万罚单
第一财经· 2025-06-30 22:16
监管处罚态势 - 监管对财务造假案涉事中介机构追责持续趋严 采用"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策略 [1][3] - 证监会近期披露多起行政处罚 涉及大信所 中喜所 中审众环所等会计所 部分机构单笔罚没金额超千万 [1][3] - 会计所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出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出具文件存在重大遗漏 未勤勉尽责等 [3] 具体处罚案例 - 大信所因星星科技2019-2020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 广汇物流2022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 被合计罚没1799.05万元 [3] - 中审众环所因宜华集团2017-2018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 被罚没350.94万元 [4] - 中喜所为华讯方舟出具不实《专项审核报告》 被处以50万元罚款 [4] 处罚数据统计 - 2025年上半年证监会及交易所披露118张罚单 涉及近40家会计所 其中16家遭行政处罚 [1][6] - 上半年会计所合计罚没款达1.97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94% 罚单数量同比增长45% [1][6] - 大信所被罚5次合计3129.23万元 天衡所罚没4964.43万元为单家最高 [6] 监管趋势变化 - 新《会计法》实施一年来(2024年7月-2025年6月)会计所罚没金额达7.75亿元 较上一周期增长3.75倍 [6] - 近一年平均罚款倍数升至2.45倍 较前期1.66倍明显提升 出现近10例5倍以上罚款案例 [7] - 监管对重大财务造假案件采用"顶格罚"措施 如普华永道被采取"没一罚十"处罚 [7] 政策导向 -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强调对财务信息披露造假实施全方位打击 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 [7] - 监管首次明确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通过行政 民事 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破除造假利益链 [7][8]
整理:昨日今晨重要新闻汇总(6月28日)
快讯· 2025-06-28 08:22
国内政策与监管动态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2] - 证监会首次对配合财务造假方同步追责 [4] - 沪深交易所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调整为10% [4] 宏观经济数据 - 1-5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7204.3亿元同比下降1.1% [4] - 1-5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0.1%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8% [4] 货币政策与金融动态 - 央行建议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 [4] - 标普500指数和纳指双双创新高 [4] - 交易员增加对美联储2025年降息3次的押注 [4] 国际贸易与地缘政治 - 中美就管制物项出口达成协议 美方将取消对华限制性措施 [2] - 特朗普终止与加拿大贸易谈判 欧盟和美国有望7月达成关税协议 [3] - 美财长暗示可能延长贸易谈判截止日期 [3] 能源与商品市场 - 欧佩克+考虑再次大幅增加石油产量 [4] - 美联储卡什卡利称关税影响显现或暂停降息 [4] 企业动态与行业趋势 - 普京表示俄罗斯计划削减军事开支 [4] - 美国5月消费者支出意外下降 通胀温和上升 [4]
最高法、证监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等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
快讯· 2025-05-15 16:39
资本市场风险防范与处置 - 支持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风险处置工作 依法稳慎办理与上市公司风险化解 私募基金风险化解 债券违约 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 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有关的案件 [1] - 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提供集中管辖 三中止等司法保障措施 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 坚决防范 及时处置涉众风险 [1] - 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破产清算 重整程序中 加强与监管部门 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 支持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前期风险处置中依法对经营机构资产 业务等采取的处置措施 [1] 财务造假与违法犯罪打击 - 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等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 加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督办 严格规范财务造假案件审判尺度 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 [1] - 提高审判效率 及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落地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强化震慑效应 [1] - 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要求 依法严厉打击证券发行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 股东与实控人责任追究 - 对负有责任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依法实施股权 债权减记或清零等措施 [1] 私募基金领域案件处理 - 对私募基金领域等跨地域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 统一办案要求 统一资产处置 公平清偿受损投资者 [1] - 保障及时受理 高效审理 标准一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