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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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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 放管结合强化企业财务管理
经济日报· 2025-07-01 06:08
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财务处理新规 核心观点 - 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非货币财产出资及外商投资企业三项基金的财务处理规定 [1] - 新规构建"松绑与规范并重"的财务治理框架,激发企业资本活力同时防范财务操纵风险 [3]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三项基金计提,统一内外资企业利润分配制度 [4]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规定 - 2024年7月1日起,公司弥补亏损需按顺序使用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不足部分可按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1] - 允许两类资本公积金补亏:货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形成的资本公积、偿债/捐赠形成的资本性投入 [2] - 补亏需经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保障股东质询与表决权 [2] 非货币财产出资规范 - 接受股权、债权等非货币出资需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 - 公司需审慎评估非货币资产权益实现风险,必要时获取法律意见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调整 - 2025年1月1日起取消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计提 [4] - 储备基金结余转法定公积金,企业发展基金结余转任意公积金,职工福利基金按原定用途使用 [4] - 新规预计释放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研发投入与债务偿还 [4] 政策实施影响 - 专家建议企业将新规视为治理能力考验,需防范政策滥用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5] - 财政部将持续跟踪执行情况,开展制度评估调研以优化实施效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