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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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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金融时报》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
金融时报· 2025-10-18 09:12
《金融时报》记者: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实践中是如何贯彻落实的?目前取得了哪 些进展? 中国金融稳定局负责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防和灭的关系。关键还在于主动防火,治未病、抓前 端,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四早"要求是我国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成功经验。实践中,在金融风险形成的早期阶段及时出手,可 以有效降低风险处置成本。"十四五"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持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 一是加大金融风险预警工作力度。金融风险往往"有迹可循",通常体现为某些监测指标的异常变动。综合运用央行评级、压力测试等工具,不断完善风险 识别指标,通过对异常指标的分析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风险。 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潘功胜行长在国新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十四五"以来,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 果,金融管理部门有序处置金融领域一批突出风险点,有效防范化解外部风险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外溢和冲击,有力保护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利益。目前 我国金融体 ...
美联储降息对中国货币政策有何影响?潘功胜:坚持以为我主、兼顾内外平衡
华夏时报· 2025-09-22 18:25
货币政策立场 - 中国货币政策坚持以为我主、兼顾内外平衡 [2] - 央行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形势变化,综合应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证流动性充裕 [2] 金融风险防控成效 - 截至今年6月末,与2023年初相比,融资平台数量下降超过60% [2] - 截至今年6月末,与2023年初相比,金融债务规模下降超过50% [2] - 总体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水平大幅收敛 [2] 金融市场稳定措施 - 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不断健全支持资本市场的长效机制 [2] - 持续推进金融稳定法、人民银行法等立法修法,不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2] - 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机制平稳有序运行 [2] 政策沟通与展望 - 今日主要是从中长期视角回顾和总结"十四五",不涉及短期政策的调整 [3] - 关于"十五五"及下一步金融改革内容,将在中央统一部署后进一步沟通 [3]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五年迈一大步 “十五五”如何兼顾化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
第一财经· 2025-08-26 23:53
中小银行改革与风险化解进展 - 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20年末4025家减少至2025年6月末3554家 净减少470余家[1] - 2022年以来10个省份组建新省级农信机构 包括浙江 辽宁 河南等地区 采用"一省一策"原则推进改革[5][6] - 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649家峰值下降近一半 2023年末高风险机构数量为357家 较峰值减少近300家[3][4] 高风险金融机构特征分析 - 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两类机构[3] - 高风险机构地区分布差异显著 截至2021年末主要集中在四个省份[3] - 2023年第四季度3579家银行处于安全边界内 资产占比超98% 高风险机构资产占比仅为1.78%[4] 风险处置机制建设 -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持续扩容 覆盖3554家机构 缴费机制和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得到优化[1][7]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形成"双层运行 协同配合"机制 构建全流程风险处置闭环[7][8] - 《金融稳定法》制定推进 为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法律依据 已有效处置部分村镇银行风险事件[8] 跨境风险防控体系 -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 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9] -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升级 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更加精准有效[9] - 推动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审慎经营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外合作[9] "十五五"期间政策方向 -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10] - 需从五方面推动改革:实施差异化监管 拓宽资金来源 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金融法治 防范大型银行挤出效应[13] - 重点增强存款保险制度专业化处置职能 加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积累 建立风险早期识别干预机制[14][15]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五年迈一大步,“十五五”如何兼顾化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
第一财经· 2025-08-26 19:31
金融机构数量变化 - 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数量从2020年末的4025家减少至2025年6月末的3554家,减少470多家 [1] - 2022年以来10个地区组建了新的省级农信机构,包括浙江、辽宁、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海南、江苏、江西、内蒙古 [1][5] 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进展 - 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下降了一半 [3] - 截至2023年底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为357家,较峰值减少近300家,资产占比为1.78% [4] - 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地区分布集中在四个省份 [3] - "十四五"期末高风险机构数量有望压降至200家以内 [4]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持续扩容,覆盖范围和管理透明度提升 [6]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行业保障基金构成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6][7] - 《金融稳定法》逐步构建金融风险防范法治框架,明确风险处置机制 [7] 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措施 -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式包括补充资本、重组合并、市场退出 [4] -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或省级农商银行的成立对化解区域中小银行风险起到关键作用 [5]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 [9] 外部风险应对机制 -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 [8] -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升级,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预警更加精准有效 [8] - 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审慎经营和金融基础设施对外合作增强全球风险防护能力 [8] "十五五"期间金融风险防范重点 - 增强存款保险制度的专业化风险处置职能,加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积累 [12][13] - 建立风险早期识别、早期干预和早期处置机制 [13] -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和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13] - 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提升全球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