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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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银证券:升光大环境目标价至6.2港元 评级“买入”
智通财经· 2026-01-08 11:41
评级与目标价 - 美银证券重申予光大环境“买入”评级 [1] - 目标价由5.3港元上调至6.2港元 [1] 自由现金流与资本开支 - 预期公司去年自由现金流倍升至90亿港元 [1] - 预期去年资本开支同比减半至约25亿元人民币 [1] - 下调2025至2027年资本开支预测介乎每年5亿至7亿港元 [2] 盈利与派息预测 - 估计公司去年纯利升9%至37亿港元 [1] - 预测2024至2027年间每股盈利年均复合增长11% [1] - 预期每股末期息增1港仙,全年总派息每股25港仙 [1] - 现价相当于预测今年5.7%股息率 [1] 现金流改善原因 - 预期去年收到36亿元人民币可再生能源补贴,较2024年收到的19亿元人民币大增 [1] - 经营溢利增长稳定,应收账没见恶化 [1] - 经营溢利料升8%,源于成本效益改善、财务成本下降及一次性项目开支减少 [1] 业务与利润结构变化 - 建筑业务利润减少约50%,反映于资本开支下滑 [1] - 下调2025至2027年各年每股盈测介乎7%至12%,以反映建筑利润减少 [2] 投资纪律与项目选择 - 公司在项目投标展现纪律,放弃在印尼7个转废为能项目入标,因未能通过内部回报测试 [2] 潜在催化剂 - 拟议A股发行带来潜在估值重评 [1] - 每股派息逐渐增加,受约20%的自由现金流收益率所支撑 [1]
顾家家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获上交所受理
新浪财经· 2025-10-14 19:32
公司融资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通知 [1]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 [1] - 公司将根据该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新疆新鑫矿业再涨超10% 年内累涨超3倍 新疆新鑫矿业计划发行A股
智通财经· 2025-10-06 10:03
股价表现 - 新疆新鑫矿业股价再涨超10% 截至发稿涨8.96%报3.04港元 成交额3249.81万港元 [1] - 公司股价年内累计涨幅已超过300% [1] 公司战略与资本运作 - 董事会审议批准开展发行A股并在中国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工作 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促进收入及股东回报可持续增长 [1] - 公司已委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议发行A股的上市前辅导机构 [1] 资源储备与生产计划 - 公司全资拥有喀拉通克、黄山东、黄山和香山四座镍铜矿 拥有湘河街和穆家河两座钒矿 还有卡尔恰尔萤石矿 [1] - 2025年下半年集团正加大生产力度 争取在2025年年内完成全年产能计划 [1] - 2025年计划生产电解镍12,000吨 计划生产阴极铜9,900吨 但公司强调可能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生产计划 [1]
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建议发行A股
格隆汇APP· 2025-09-25 18:09
公司战略举措 - 为推动持续稳定发展并促进收入及股东回报可持续增长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审议批准开展A股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建议 [1] - 公司将委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议发行A股的上市前辅导机构 [1] - 于公告日期 公司尚未厘定建议发行A股架构 也未向中国任何相关监管机关申请批准建议发行A股 [1] 监管合规要求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于建议发行A股申请前需委任上市前辅导机构提供辅导服务 [1] - 上市辅导工作受公司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 [1]
新致软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申请获受理
快讯· 2025-06-16 16:16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1] - 上交所认为公司报送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1] - 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林州重机: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32
发行资格与合规性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1]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募集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需求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循监管规定 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情形 [2] - 公司针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提出具体填补措施 控股股东及高管已作出履行承诺 [2] 股东权益保护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合理回报 [3] - 发行认购方郭浩、郭钏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3] - 关联交易协议条款设置合理 未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不公平交易 [3] 程序合规性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4] - 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