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母及深加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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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5 16:31
截至发稿,安琪酵母市值为358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一针两千,童颜针年销3亿元"背后:多家关联方注册地"查无此人",股民 追问"钱呢"!钱氏姐弟几乎"掏空"江苏吴中,公司即将退市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安琪酵母(SH 600298,收盘价:41.22元)1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第九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安琪酵母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酵母及深加工产品行业占比71.42%,食品原料行业占 比9.45%,制糖占比8.32%,其他占比7.69%,包装行业占比2.69%。 ...
安琪酵母: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8:0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埃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38.9元,市值为338亿元[1]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酵母及深加工产品行业占比71.42%,食品原料行业占比9.45%,制糖占比8.32%,其他占比7.69%,包装行业占比2.69%[1]
安琪酵母(600298.SH):前三季度净利润11.16亿元,同比增长17.13%
格隆汇APP· 2025-10-29 18:05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7.86亿元,同比增长8.0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16亿元,同比增长17.1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3元 [1]
安琪酵母: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17亿元,同比增长21.00%
新浪财经· 2025-10-29 16:17
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38.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0%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00% [1] 前三季度累计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17.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1%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1.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3% [1]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3 07:37
核心观点 - 安琪酵母为全资子公司赤峰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以支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该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2][5] 担保基本情况 - 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覆盖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 [2] -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 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3] - 担保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 被担保方情况 - 被担保方为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且资信良好 [2][5]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 全部针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2][5] - 本次担保在16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的调剂额度范围内 [2]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12个月 [2] 累计担保情况 - 当前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40亿元人民币及1,111.11万美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0% [5] - 对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0.6亿元人民币 占净资产0.55% [5] - 无逾期担保情况 [5] 担保合理性分析 - 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 [5] - 子公司偿债能力强 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 担保事项符合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 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5]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3 04:45
担保基本情况 - 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2][3] -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止 涵盖债务展期及提前到期情形[3] -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5] 内部决策与额度管理 - 2025年4月30日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担保额度30亿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额度16亿元[2] - 本次担保在已批准额度范围内 子公司间可相互调剂使用额度[2] - 截至公告日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4.4亿元人民币及1111.11万美元 占净资产4.8%[6] 被担保方状况与担保合理性 - 赤峰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且资信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5] - 担保目的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支持子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5] - 董事会认定担保符合整体战略 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5] 累计担保情况 - 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3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7%[6] - 对参股公司担保余额0.6亿元人民币 占净资产0.55%[6] - 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6]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股东会议程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1][3] - 会议地点设于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 会议议程包括致欢迎词、选举监票人、审议议案、股东提问发言、书面表决、计票监票及宣布结果等环节 [3] 股东会参与规则 - 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签到手续 [2] - 要求发言的股东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电话登记,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且需围绕会议议案 [3] - 会议禁止录音、拍照及录像,所有参会人员需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 [4]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删除职工董事设置,明确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 [4][5] - 新增证券部作为董事会日常事务经办机构,原董事会办公室职责被删除 [5][9] - 调整董事会职权表述,将"制订公司章程"改为"制订章程修改方案",并新增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职责 [6]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及其独立性要求,强调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21] - 专门委员会名称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需在审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中过半数 [22] - 新增年度报告工作规程,要求独立董事关注财务信息一致性、欺诈风险及会计政策变更 [24][25][2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45][4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定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42][43] - 节余募集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或500万元可免于程序 [49][51] 董事及高管薪酬调整 - 适用对象排除职工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系数调整为0.85-0.9区间 [63][64] - 薪酬考核方案需提交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64]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更新 - 决策机构明确为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交易额度超年度营收30%需股东会审批 [70][71] - 制度名称改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原2020年版制度废止 [71] 其他制度统一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取消监事会相关表述,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仅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无其他实质修订 [72][73]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 境内外同步披露要求 境外披露信息需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2] - 董事及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保持公平性及持续性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操纵市场 [2]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2] - 招股说明书需包含所有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6] - 定期报告包含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需披露所有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7]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情况董事高管情况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重大事件财务会计报告等 [7]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重大诉讼财务会计报告等 [8]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职能部门提供资料 董事会秘书审查 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未经审议不得披露 [9]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无法保证需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9] - 业绩预告需在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及时披露 [10] - 业绩泄露或传闻导致交易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1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 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 [10]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 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大额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债务人破产政策影响股权激励股份质押资产冻结业务停顿额外收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信息更正处罚情况高管无法履职等 [10][11][12] - 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时签署协议时董事高管知悉时 [1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时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13]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履行披露义务 [14] - 收购合并分立等行为导致股本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 [14]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首要责任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 [15] - 董事高管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 [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 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 关注媒体报道 参加相关会议 了解财务经营情况 [16][17]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在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17] - 财务负责人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17]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8] 信息保密与内控措施 - 未公开信息传递流程包括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并组织披露 证券部草拟文稿经审核后履行审批程序 [18]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 履行审批程序后披露 [19]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 但不得泄露或用于业务宣传 [3][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等 [5]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 - 需加强内刊网站宣传资料管理 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24] - 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 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24]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调研等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4]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 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 [24]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需签署承诺书 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等 [24] - 发现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或新闻稿存在错误或误导需要求改正 拒不改正需澄清公告 涉及未公开信息需立即报告并公告 [25] 监督与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 [26] - 需及时回复证监会问询并配合检查调查 [26]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2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追究责任 [27] - 董事高管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 [27] - 部门或子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误导需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7] 附则与实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等 [28]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28]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旧办法同时废止 [28]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1] -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适用范围与原则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 责任认定机制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时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 - 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 [2] - 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资料审核承担领导责任 [2] -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3] -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3] 从重惩处情形 - 责任人主观故意导致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 影响较大 [3] - 干扰阻挠调查或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 [3] - 明知错误不纠正致使危害结果扩大 [3] -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3] - 董事会认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3] 从轻或免责情形 - 有关人员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5] - 因过失初次出现差错且情节较轻 [5] - 差错后主动检查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5] - 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原因造成 [5] 责任追究程序与形式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 - 对责任人作出追究前应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 [5] - 追究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5] -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悖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外部单位或个人 [2] - 外部信息报送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均受本制度约束 [2] 信息定义与类型 - 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3] -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策划编制审批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3] - 尚未公开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证监会、上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正式公布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 - 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需按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4] 保密义务与流程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遵守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5] - 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6]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内容 [6]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应被拒绝 [7] 对外报送审批程序 -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报送信息前需由经办人员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秘书核准 [8] - 董事会秘书认为属特别重大信息时需经董事长特别审核批准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8] -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合法性负责 [9] 内幕信息管理 -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需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10] - 具体登记制度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 [10] - 报送信息需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要求回函确认 [11] 特殊情形处理 - 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特殊情形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12] - 保密协议需保证不对外披露或泄露信息,并承诺在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 [12] 文件管理与保管 -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及相关信息材料由公司证券部管理 [13] - 保管期限至少为十年 [13] 外部单位义务与限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4] - 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14] - 保密不当致使信息泄露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需第一时间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 [15] - 不得在相关文件中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 [16] 违规责任与处罚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反制度使用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17] - 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的,公司可依法收回所得收益 [17] - 涉嫌犯罪的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18] - 未作规定的适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19] - 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9] - 董事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