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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3 04:45
担保基本情况 - 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2][3] -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止 涵盖债务展期及提前到期情形[3] -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5] 内部决策与额度管理 - 2025年4月30日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担保额度30亿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额度16亿元[2] - 本次担保在已批准额度范围内 子公司间可相互调剂使用额度[2] - 截至公告日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4.4亿元人民币及1111.11万美元 占净资产4.8%[6] 被担保方状况与担保合理性 - 赤峰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且资信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5] - 担保目的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支持子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5] - 董事会认定担保符合整体战略 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5] 累计担保情况 - 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30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7%[6] - 对参股公司担保余额0.6亿元人民币 占净资产0.55%[6] - 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6]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股东会议程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1][3] - 会议地点设于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 会议议程包括致欢迎词、选举监票人、审议议案、股东提问发言、书面表决、计票监票及宣布结果等环节 [3] 股东会参与规则 - 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签到手续 [2] - 要求发言的股东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电话登记,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且需围绕会议议案 [3] - 会议禁止录音、拍照及录像,所有参会人员需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 [4]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删除职工董事设置,明确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 [4][5] - 新增证券部作为董事会日常事务经办机构,原董事会办公室职责被删除 [5][9] - 调整董事会职权表述,将"制订公司章程"改为"制订章程修改方案",并新增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职责 [6]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及其独立性要求,强调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21] - 专门委员会名称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需在审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中过半数 [22] - 新增年度报告工作规程,要求独立董事关注财务信息一致性、欺诈风险及会计政策变更 [24][25][2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45][4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定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42][43] - 节余募集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或500万元可免于程序 [49][51] 董事及高管薪酬调整 - 适用对象排除职工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系数调整为0.85-0.9区间 [63][64] - 薪酬考核方案需提交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64]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更新 - 决策机构明确为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交易额度超年度营收30%需股东会审批 [70][71] - 制度名称改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原2020年版制度废止 [71] 其他制度统一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取消监事会相关表述,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仅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无其他实质修订 [72][73]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 境内外同步披露要求 境外披露信息需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2] - 董事及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保持公平性及持续性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操纵市场 [2]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2] - 招股说明书需包含所有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6] - 定期报告包含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需披露所有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7]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情况董事高管情况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重大事件财务会计报告等 [7]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重大诉讼财务会计报告等 [8]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职能部门提供资料 董事会秘书审查 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未经审议不得披露 [9]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无法保证需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9] - 业绩预告需在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及时披露 [10] - 业绩泄露或传闻导致交易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1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 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 [10]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 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大额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债务人破产政策影响股权激励股份质押资产冻结业务停顿额外收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信息更正处罚情况高管无法履职等 [10][11][12] - 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时签署协议时董事高管知悉时 [1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时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13]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履行披露义务 [14] - 收购合并分立等行为导致股本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 [14]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首要责任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 [15] - 董事高管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 [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 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 关注媒体报道 参加相关会议 了解财务经营情况 [16][17]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在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17] - 财务负责人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17]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8] 信息保密与内控措施 - 未公开信息传递流程包括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并组织披露 证券部草拟文稿经审核后履行审批程序 [18]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 履行审批程序后披露 [19]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 但不得泄露或用于业务宣传 [3][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等 [5]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 - 需加强内刊网站宣传资料管理 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24] - 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 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24]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调研等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4]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 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 [24]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需签署承诺书 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等 [24] - 发现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或新闻稿存在错误或误导需要求改正 拒不改正需澄清公告 涉及未公开信息需立即报告并公告 [25] 监督与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 [26] - 需及时回复证监会问询并配合检查调查 [26]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2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追究责任 [27] - 董事高管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 [27] - 部门或子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误导需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7] 附则与实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等 [28]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28]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旧办法同时废止 [28]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1] -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适用范围与原则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 责任认定机制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时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 - 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 [2] - 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资料审核承担领导责任 [2] -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3] -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3] 从重惩处情形 - 责任人主观故意导致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 影响较大 [3] - 干扰阻挠调查或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 [3] - 明知错误不纠正致使危害结果扩大 [3] -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3] - 董事会认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3] 从轻或免责情形 - 有关人员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5] - 因过失初次出现差错且情节较轻 [5] - 差错后主动检查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5] - 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原因造成 [5] 责任追究程序与形式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 - 对责任人作出追究前应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 [5] - 追究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5] -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悖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外部单位或个人 [2] - 外部信息报送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均受本制度约束 [2] 信息定义与类型 - 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3] -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策划编制审批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3] - 尚未公开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证监会、上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正式公布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 - 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需按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4] 保密义务与流程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遵守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5] - 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6]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内容 [6]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应被拒绝 [7] 对外报送审批程序 -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报送信息前需由经办人员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秘书核准 [8] - 董事会秘书认为属特别重大信息时需经董事长特别审核批准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8] -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合法性负责 [9] 内幕信息管理 -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需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10] - 具体登记制度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 [10] - 报送信息需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要求回函确认 [11] 特殊情形处理 - 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特殊情形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12] - 保密协议需保证不对外披露或泄露信息,并承诺在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 [12] 文件管理与保管 -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及相关信息材料由公司证券部管理 [13] - 保管期限至少为十年 [13] 外部单位义务与限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4] - 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14] - 保密不当致使信息泄露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需第一时间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 [15] - 不得在相关文件中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 [16] 违规责任与处罚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反制度使用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17] - 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的,公司可依法收回所得收益 [17] - 涉嫌犯罪的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18] - 未作规定的适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19] - 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9] - 董事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 [20]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核心观点 - 安琪酵母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 总则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 需独立履职 [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需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1] 独立董事配置要求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需保证足够履职时间 [2]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超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 任职资格与独立性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良好个人品德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2][3] - 禁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包括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 [3] 提名与选举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需经股东大会选举 [4]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背景 候选人需公开声明符合独立性要求 [4] - 选举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6] 任期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6年 [6] - 独立董事失格时需立即停职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6]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 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7] 职权与职责 - 独立董事需对潜在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发表明确意见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7] - 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7][8]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10]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将被提议免职 [9] -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及依据 公司需披露异议意见 [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2] 报告与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涵盖出席会议、履职情况、沟通记录等内容 [14][15][16] - 对年度报告需签署书面意见 存在异议时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 [20] 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经费保障 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和沟通渠道 [21][22]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时可向董事会报告 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22]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年报披露 [23]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规范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机制 优化董事会结构并完善法人治理 [1]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遴选及建议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委员会由5-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 需经董事会批准 [5]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与程序 并遴选合格人选 [8] - 对董事任免 高级管理人员聘解及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9]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9] 人选审查流程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实施 [10] - 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10] - 选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 人选搜集 背景调查 广泛协商及资格审核等八项步骤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七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提前三日通知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3]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 [14] 会议管理机制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5] - 会议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 [16] - 会议记录需经委员签字确认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7] 信息与执行管理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8]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核心观点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的交易行为 确保交易公允性并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制度涵盖关联交易定义、范围、决策程序、披露要求及资金占用防范措施 [1] 关联交易定义与范围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租出资产等共18类交易类型 [1][2] -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认定其他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1] 关联方认定标准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以及由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高管的法人 [2][3]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3] - 过去12个月内曾符合关联方条件或签署协议后未来12个月内将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 [3] 关联人信息报备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及时向证券部告知关联关系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确认关联人名单并报告董事会 [4] - 公司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在线填报关联人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法人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等 并逐层揭示关联关系结构 [4]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不足法定人数时需由全体董事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总数 决议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6]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特定阈值需披露或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例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300万元需披露 30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可免审计评估 [7]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 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9]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审核并可能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10] 资金占用防范措施 - 严禁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包括垫付工资、代偿债务、无偿拆借资金等 [12][13] - 公司董事长是资金占用清欠第一责任人 独立董事需每季度核查资金往来情况 财务部门需定期提交审查报告 [15]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 [16]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定价需公允 优先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或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 缺乏可比价格时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 [17] - 无法按常规方法定价时需披露定价原则及方法 并说明公允性 [18] 溢价购买资产规定 - 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过账面值100%时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无法提供时需作风险提示 [19][20] - 采用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法时需披露实际盈利与预测差异 并签订补偿协议 独立董事需对评估公允性发表意见 [20] 制度实施与效力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1]
安琪酵母:2025年上半年归属净利润同比增长15.66%,国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财经网· 2025-08-14 23:3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99亿元 同比增长10.10% [1] - 归属净利润达7.99亿元 同比增长15.66% [1] 业务发展 - 战略新品酵母蛋白推广顺利 与多家客户保持稳定合作 [1] - 蔓越莓及高糖高活性干酵母系列新产品市场开拓进展显著 [1] - 国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海外业务实现全面增长 [1] 运营策略 - 优化产销调度保障订单交付 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挑战 [1] - 推进重点市场专项营销 持续加强海外子公司建设 [1] - 推进营销人员本土化 新兴市场客户开发成效显著 [1]
安琪酵母: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66%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4 21:12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达78.99亿元 同比增长10.1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亿元 同比增长15.66% [1] - 净利润增速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持续优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