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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未达标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02 88万份 [1] - 其中14名离职激励对象涉及52 50万份期权 22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营收未达167亿元目标导致150 38万份期权注销 [5][6] - 本次注销后 2022年激励计划累计已注销1189 3万份期权(2023年646 1万份 2024年340 32万份) [3][4]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 - 2022年5月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6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首次授权日确定为2022年6月6日 [2][3] - 计划设置三个行权期考核目标:2022年营收≥89亿元 2023年≥121亿元 2024年≥167亿元 [6] - 2024年实际营收55 47亿元 仅达成第三个行权期目标的33 2% [6]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注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8] - 历史注销事项均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如2023年646 1万份期权注销经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3] 财务及运营影响 - 公司明确本次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管理团队稳定性不受影响 [7] - 2022-2024年连续三年业绩考核未达标 反映实际营收与激励目标存在显著差距(2024年实际营收仅为目标的33 2%) [6]
南京聚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核心分析 公司基本情况 - 南京聚隆成立于1999年4月27日,2018年2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44 [3][5] - 公司现持有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7041934615 [5] - 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等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5]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计划涉及7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995.476万股的0.71% [9] - 其中首次授予63.50万股(占0.58%),预留15万股(占0.14%) [9] - 激励对象包括10名高管及核心骨干,副总裁王岩获授30万股,占比38.22% [13][14] - 激励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9]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8][14] - 所有激励对象需在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7][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负面情形 [8] 计划合规性 - 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6]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全部激励计划不超过总股本20% [9][1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1] 实施程序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20] - 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8][14] 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 - 已明确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16] - 已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21] - 需根据实施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金力泰: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475,429,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9,508,591.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20.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6,829.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3,468,193.77元 [2]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6% [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508,591.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5] - 2024年度研发投入43,221,873.09元,营业收入731,544,749.84元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4% [4] 其他说明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制定 [5] - 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5]
闰土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员工持股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 -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要求 不存在禁止实施的法定情形 [1] - 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未强制员工参与或提供财务资助 [1] - 持有人范围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机制 提升凝聚力与竞争力 [1] - 促进经营者与股东利益绑定 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积极性 [1] - 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实现 [1] 委员会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该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2] - 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 [2]
金力泰: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信息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5:00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分三个时段进行:9:15-9:25、9:30-11:30、13:00-15:00 [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全天 [1] 参会资格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参会 [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00-11:30,地点为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 投票机制与流程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 [1]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6] 审议事项与提案 - 提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 [5]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且非董监高)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4]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吴纯超,电话021-31156097,传真021-31156068 [5]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
金力泰: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 -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1] - 授信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质押等 [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贷款、资产抵押、担保等手续 [2] - 单笔融资无需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但年度授信额度超限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 -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可循环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无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1]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金力泰: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专字(2025)第 4304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公司") 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 43107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
金力泰: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投资概况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1][2] - 投资标的限制为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或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类产品 [2]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 投资风险控制 - 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时需评估其资信状况、财务实力及诚信记录,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条款 [2] -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内审部门定期检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2][3] - 需按深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决策程序 - 议案已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4]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资金安全与效率提升目标 [4] 对公司影响 - 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 [3] - 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1][3]
金力泰: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主任委员 | | 罗甸 | | --- | --- | --- |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唐光泽 | | 委员 | | 汤洋 | | 主任委员 | | 马维华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唐光泽 | | 主任委员 | | 唐光泽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罗甸 | | 主任委员 | | 于绪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马维华 | | 委员 | | 罗甸 | | 调整后: | | |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罗甸 | | 委员 | | 唐光泽 | | 委员 | | 吴纯超 | | 主任委员 | | 马维华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唐光泽 | | 主任委员 | | 唐光泽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罗甸 | | 主任委员 | | 于绪 ...
闰土股份: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禁止利用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2] - 自愿参与原则:员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公司不得强制摊派或分配 [2] - 风险自担原则:参与者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2] 参与对象与资格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非独立)、高管、中层及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6人,其中高管7人 [2] - 资格需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实,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3] 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万元,每份认购金额1元,上限6300万份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1500万股,回购均价5.21元/股,总金额1.78亿元 [4] 存续期与锁定期安排 - 存续期最长48个月,可延长或提前终止 [5] - 锁定期分三期解锁:12个月解锁40%、24个月解锁30%、36个月解锁30% [5][6] -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确定对象,则分两期解锁(12/24个月各50%) [7] 业绩考核机制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7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0%/40%/60%,触发值16%/32%/48% [10][11] - 解锁比例取年度增长率(M1)与累计增长率(M2)考核结果的较高值 [11] - 个人绩效分五档(A-E),对应解锁比例100%至0% [13] 管理机构与决策流程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作 [17] - 重大事项需50%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部分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18][20] 特殊情形处理 - 持有人离职、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时,未解锁份额将被收回 [26] - 退休返聘、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份额可保留或由继承人继承 [26][27] 其他关键条款 - 存续期内不得转让或质押份额,锁定期内不分配权益 [23]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需同步锁定 [9] - 董事会获股东大会授权全权办理计划相关事宜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