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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8月1日起,现金买金超10万元需上报
第一财经· 2025-07-02 17:50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 从业机构需对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1] - 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1]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 从业机构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 [1] -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 [1] - 宝石包括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1]
央行新规:贵金属宝石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须反洗钱,2025年8月1日施行
搜狐财经· 2025-07-02 16:43
监管新规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要求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需履行反洗钱义务 [1] - 旨在构建系统化监管框架,防范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 [1] 监管范围与适用对象 - 涵盖境内所有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机构,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及中小型金店、珠宝行 [2] - 监管标的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及其制品,以及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原材料及首饰 [2] 交易报告要求 - 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的现金交易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2] - 报告起点金额从2017年的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2] 客户尽职调查 - 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特定情形下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3] - 调查内容包括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基本信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 [3] 信息保存机制 - 客户身份资料需在业务关系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交易信息需在交易结束后保存10年 [3] - 保存期限从之前的5年延长至10年 [3] - 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 [3]
重磅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中国基金报· 2025-07-02 16:10
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反洗钱新规 - 自2025年8月1日起,单笔或日累计现金交易超1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贵金属、宝石交易需登记客户身份证并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时限为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 [2][3][24] - 新规覆盖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玉石等实物及制品,明确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集中交易场所需执行 [37][38] - 客户身份资料需在业务关系结束后保存至少10年,交易记录需在交易结束后保存至少10年 [6][32] 监管框架调整 - 贵金属开采企业被排除在从业机构范围外,金融机构开展现货业务则适用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5][40] - 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黄金协会)需建立反洗钱自律机制,对从业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并报告高风险线索 [11][12][13] - 央行可根据风险变化调整10万元上报门槛,并对高风险机构采取强化监管措施 [8][16] 客户尽职调查要求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前或交易后完成客户尽职调查,包括核实自然人/法人身份、受益所有人信息及交易目的 [15][20][21] - 对高风险客户(如外国政要、来自洗钱高发地区)需采取强化措施,包括提高审查频率、限制交易等 [19][20][26] - 客户拒不配合调查时,机构可限制或终止交易并提交可疑报告 [24][25] 机构合规义务 - 从业机构需指定反洗钱负责人,配备专职人员并定期评估洗钱风险(周期不超过3年) [16][19] - 推出新产品或使用新技术前需评估洗钱风险,集团内多家机构需共享反洗钱信息 [31][35] - 发现涉恐名单人员需立即冻结资产并上报,违规机构将面临自律惩戒或法律追责 [33][36]
8月1日起,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
财联社· 2025-07-02 15:36
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范行业反洗钱工作 [1][2] - 从业机构需对单笔或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2][3][24] - 行业需建立自律机制,实施分类管理,采取与风险匹配的措施 [8][9][10][11] - 从业机构需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13][14][15][16][17] 总则 - 办法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 [2] - 适用范围包括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 [3] - 中国人民银行可调整现金交易报告金额标准,并对从业机构实施分类监管 [4] 反洗钱自律机制 - 行业需建立反洗钱自律机制,接受央行指导,履行10项职责包括风险识别、培训、线索移送等 [8][9] - 自律机制需对从业机构分类管理,防止犯罪分子控制从业机构 [10] - 对违规从业机构可实施自律惩戒,并向央行报告 [11][12] 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 从业机构需根据风险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 [13] - 需定期评估洗钱风险,最长不超过3年,新产品推出前需评估风险 [14] - 对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可疑交易等情形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15][16][17] - 不得为身份不明客户服务,发现失效证件需中止交易 [19] - 对高风险客户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如提高信息审查频率、高管审批等 [20][21][22]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 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24] - 可疑交易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报告格式由监测分析中心规定 [25][26] -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至少保存10年,可纸质或电子方式保存 [27] 其他规定 -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宝石包括钻石、玉石等 [32][33] - 交易场所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 [35] - 境外分支机构需遵守驻在国更严格规定,或采取适当措施应对风险 [37] - 金融机构开展贵金属现货业务适用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38]
现金买黄金宝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反洗钱监管持续升级中
金十数据· 2025-07-02 14:14
监管新规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从业机构反洗钱义务,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并接受监管 [1] - 新规适用于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以及钻石、玉石等宝石的原材料及首饰 [2] - 新规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交易监管要求 - 单笔或日累计现金交易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需在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 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都需及时上报 [1] -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3] 客户尽职调查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开始前或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特别是当客户单笔或日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怀疑客户涉及洗钱活动时 [2] - 需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持续关注客户风险、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 [2] - 针对恐怖组织名单、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 [3] 机构管理要求 - 从业机构需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依风险与规模配备人员,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周期最长为3年 [2] - 集团型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规定 [3]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黄金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 监管差异化策略 - 监管层面将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相关程序 [2] - 法律责任方面,对监管人员、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3]
8月1日起实施!现金买黄金、钻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
广州日报· 2025-07-02 00:38
反洗钱监管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将大额交易报告起点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新规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2] - 从业机构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及以上现金交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在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2] - 贵金属定义涵盖黄金、白银、铂金及其制品,宝石包括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原材料及首饰 [2] 监管覆盖范围 - 新规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包括金融机构及各类销售、典当门店等业态 [3][4] - 从业机构主体资格以经营范围为准,即使贵金属和宝石交易为小规模或辅营业务,仍需履行反洗钱义务 [4] - 行业专家指出,贵金属交易因金额大、流通性强,被国际社会视为洗钱高风险领域,新规体现监管部门打击违法活动的决心 [4] 政策调整背景 - 2017年规定要求报送单日单笔5万元或等值1万美元现金交易,本次将门槛提高至10万元,放宽了部分小额交易的监管要求 [2] - 监管细化针对洗钱手段隐蔽化的趋势,强化对贵金属和宝石行业现金交易的监控 [4]
贵金属、宝石买卖现金交易超10万元需上报,反洗钱监管再扩围
北京商报· 2025-07-01 21:02
反洗钱监管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 将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纳入反洗钱监管,包括交易商、加工、零售、回收等环节 [7][8] - 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1][4] 监管要求变化 - 从业机构需对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4] - 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5] - 大额交易报告需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 [5] 行业影响 - 数量庞大的贵金属和宝石经营门店被纳入监管范围 [1][8] - 实际经营中现金支付占比不足10%,移动支付发达减轻了从业机构压力 [8] - 行业自律机制将成为中流砥柱,建议通过行业协会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10][11] 监管背景 - 贵金属交易金额大、流通性强,被视为洗钱高风险领域 [7] - 新版《反洗钱法》2025年1月1日生效,重新定义"特定非金融机构" [4] - 监管旨在补足反洗钱漏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9]
央行:贵金属和宝石机构买卖10万元以上须履行反洗钱义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1 17:47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业机构对单笔或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并在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 该《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针对贵金属(黄金、白银、铂金等)和宝石(钻石、玉石等)交易领域的高洗钱风险特点建立系统化监管框架 [1] - 适用机构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黄金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或成员单位 [1] 可疑交易特征 - 客户长期不交易却突然出现大额资金收付、短期内频繁交易后销户、频繁对冲交易支取资金等七类行为被列为可疑交易特征 [2] - 实物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在明显不合理价位成交、提供伪造身份变更资料等行为也被纳入监控范围 [2] 客户尽职调查要求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开始或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对单笔或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涉嫌洗钱活动或身份存疑的客户强化调查 [2] - 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风险状况开展分类管理,持续更新长期客户资料 [3] 风险管理体系 - 实施风险差异化监管策略,对高风险机构强化措施,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流程,行业自律组织需建立风险评估等十大职责体系 [3] - 要求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洗钱风险评估,遇重大变化需及时重新评估 [3] 交易监控与报告机制 - 大额现金交易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 [3] - 对恐怖组织名单等三类特殊主体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境外分支机构需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规定 [3] 违规追责机制 - 对监管人员、自律组织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追责机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